最近的福音出版物中有相當一部分看重文學、閱讀和想像力。這是好事!但這些討論卻常常忽視了當代文學(自1980年以來所寫的任何作品)。我們提及當代作者時,通常只限於溫德爾·貝瑞(Wendell Berry)、瑪麗蓮·羅賓遜(Marilynne Robinson)和安妮·迪拉德(Annie Dillard)——這些建議都很重要。可是,當代文學就沒有更多可選的嗎?文學中的「普遍恩典」只適合於經典作品嗎?
第一次上當代文學的研究生課程時,我對所聽到的有些驚訝。瑪格麗特·阿特伍德(Margaret Atwood)、邁克爾·翁達傑(Michael Ondaatje)和馬丁·埃米斯(Martin Amis)這些作家的作品中有多處間接提到聖經,也涉及複雜的哲學和宗教問題。他們在探討這些問題的同時,也描繪了我們這個時代的一些決定性創傷:如何面對上帝「已死」、猶太人大屠殺和吉姆·克勞法案時期的種族主義制度化,以及即使在現代社會仍然存在的厭女現象。
或許因爲這些當代作品過於直白,有時使用粗俗的語言,並且公開談論性行爲,所以它們才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基督徒也因爲這些原因反對閱讀這些作品,這可以理解。但我還是要指出,許多這些作品都具有深刻的道德意義,甚至帶有點基督教精神。與任何藝術作品一樣,我們必須考慮其背景和整體敘述,作者試圖向我們傳達什麼信息?它是否真實?能否使我們更清楚地認識自己以及我們的文化?甚至可能讓我們感到內疚?它是否幫助我們學會更好地愛鄰舍?
以下列出的八部當代小說作品在屬靈層面上都對我提出了挑戰,迫使我審視自己對上帝和他人的看法(有時證明是錯誤的看法)。它們提出了許多「正確」的問題,揭示了信仰、人際關係,以及不信的複雜性,即使它們通常沒有提供答案。其中許多作品涉及到人類如何應對那些忽視「神的形像」所造成的創傷,還有一些揭露了西方文化和消費主義以及教會中存在的罪惡。這裡的每一本書我都大力推薦。
「我的祕密是我需要上帝——我病了,不能再獨自應對了。」
著名作家道格拉斯·庫普蘭(Douglas Coupland)在1991年寫下了《X世代》(Generation X, 該書首創了這個流行術語),他在溫哥華郊區長大,對成長時期的那些「世俗」方面時有感傷。這種感傷,加上對「超越和頓悟」的渴望,正是他短篇小說集《上帝之後的生活》的核心。每個故事都聚焦於那些無法去愛、無法與他人建立連接的破碎之人,他們絕望地想盡辦法回應內心中的「宗教衝動」,有時甚至採取自毀性的行動。該書最後一篇故事的主人公斯考特(Scout)意識到自己屬靈上的「疾病」超出醫學的治療範圍,這個故事富含基督教元素,讓讀者不斷聯想到聖經主題。這本書提醒讀者,所有人都渴望上帝,即使有些人不會用神學的語言來描述那種願望。
「所有死的東西活過來時都會疼的。」
從《寵兒》的獻詞可以看出,莫里森(Toni Morrison)的這本榮獲普利策獎和諾貝爾獎的小說是爲了紀念大西洋奴隸貿易期間死亡的「六千萬甚至更多」的非洲人。《寵兒》不是一個簡單的虛構歷史小說,而是一個讓人恍惚的鬼故事,它以非傳統的形式讓讀者「參與」到創傷帶來的時空錯亂的情形中來。莫里森以逃亡奴隸瑪格麗特·加納(Margaret Garner)的一張歷史剪報爲基礎,構建了這部小說,並藉此想像出一些被歷史抹滅的飽經創傷的人所經歷過的生活。這個鬼故事巧妙地展示了小說人物因當年遭受的非人待遇而失魂落魄。爲了重新找回做人的感覺,他們必須傾訴痛苦的回憶,才能走出苦難——這是一場十分痛苦的重生。
「我會講述這些故事……因爲做其他任何事情都不夠有人性。」
戴夫·埃格斯(Dave Eggers)最爲人所知的是他那極其諷刺又頗具深情的作品《令人心碎的天才壯舉》(A Heartbreaking Work of Staggering Genius,這本書讓他成爲了某種文學潮人的代表)。然而,他2006年出版的一本半虛半實的關於瓦倫蒂諾·阿查克·登(Valentino Achak Deng)的「自傳」卻截然不同。這裡沒有趕潮流的諷刺,只有一個蘇丹「失落的男孩」催人淚下的故事。在書中,登和埃格斯共同努力,試圖拼湊起登童年記憶中支離破碎的片段。書裡既追溯了登逃離蘇丹內戰的危險經歷,也講述了他作爲美國難民後面對的各種偏見和困難。同時,這部小說強調了說故事的力量,如何講自己的故事、如何聆聽他人的故事, 這些都能幫助我們看到彼此身上的神的形像。
「當我看著我的罪惡時……我能看見基督教重生的魅力。我懷疑不是基督教如此的迷人;而是復活這件事。」
在我最初的倫敦之行中,我記得地鐵上好像每兩人就有一個在讀尼克·霍恩比(Nick Hornby)的暢銷書《失戀排行榜》(High Fidelity)。霍恩比的書很好讀也很有趣;他的書屬於那種罕見的能提出有意義問題的機場暢銷書。與約翰·艾爾文(John Irving)一樣,霍恩比有一種狄更斯風格,他筆下的人物溫馨、多樣,又都帶點幽默和悲劇味道。《如何是好》講的是一位女醫生有了婚外情後必須面對自己的故事。她每天拯救生命,算個「好」人,卻做了破壞婚姻的壞事。她到底是「壞」還是「好」?就像電影人伍迪·艾倫(Woody Allen),霍恩比經常會問到,我們是否能在沒有客觀道德標準時稱某件事「好」或「壞」?在世俗的當代社會中,標準從何而來?上帝是唯一答案嗎?
「這就是技術的全部要旨。一方面它創造了追求不朽的慾望,另一方面它又預示著宇宙滅絕的凶兆。」
德里羅(Don DeLillo)通過他對學術界和流行文化的黑暗又巧妙的諷刺,精闢地探討了填滿我們日常生活的「白噪音」 如何教我們生活。白噪音包括電視廣告、商城的熱鬧、收音機天氣預報等等。按照我們已經擁有或者想要擁有的東西,無論是教育還是一條新牛仔褲,這些商品化空間幫助我們創造出了一個個空虛的「宗教」儀式。小說主人公傑克·格拉德尼(Jack Gladney)是「山上大學」專門研究希特勒的教授。一個極其怕死的人卻來研究這樣一個課題,這真的是頗具諷刺意味。爲了在「空中毒性事件」期間保護自己和家人,格拉德尼不得不考慮技術進步與身體和精神死亡之間的關係。德里羅不斷提醒我們,永無止境的「買買買」不能讓我們免於死亡。同時,他認真思考爲什麼信仰在這個「人造」時代是一種真正的需求。
「在教會營被拒絕的感覺比在學校被拒絕要糟糕得多。」
克雷格·湯普森(Craig Thompson)的自傳是一本悲傷又精美的繪畫小說,書中講述了他如何離棄了信仰。在一個經常有屬靈虐待的基要派家庭和教會中長大,他創作藝術的渴望遭到嘲弄,這在很大程度上導致了他遠離信仰。湯普森的故事反映出一個糟糕的現象;藝術家在教會中經常受到誤解,甚至遭到懷疑。這本書挑戰基督徒讀者,要重新思考藝術家如何先知般地向教會發聲。它還提醒我們,一個固步自封的基督「文化」很容易偏離耶穌所傳講的愛,而變成屬靈虐待。
「無論我取得什麼成就,與在奧斯維辛集中營倖存相比,似乎都微不足道。」
《鼠族》是一本關於猶太人大屠殺的繪畫小說,它將猶太人刻畫成老鼠,納粹是貓 。第一次讀這本書時,我感覺不舒服。但是阿特·斯皮格曼(Art Spiegelman)的《鼠族》情真意切,給大屠殺議題文學寶庫帶來了十分重要的貢獻。斯皮格曼的父母是大屠殺倖存者,他們經歷了死亡集中營裡無法言喻的邪惡。《鼠族》通過作者記錄自己父親弗拉德克(Vladek)的回憶,將其整理成書,講述了父親遭遇的苦難。這部小說講的是二次創傷:一個創傷倖存者的兒子如何吸收他沒有親身經歷過的創傷。因爲父親時時刻刻都流露出「歷史的遺痕」,阿特在某種程度上也吸收了這種創傷,只有通過把他們兩人的故事寫出來才能夠化解掉這種創傷。
「你們的聲音重要,你們的夢想重要,你們的生命也重要。做那水泥中的玫瑰。」
這是托馬斯(Angie Thomas)的第一部青少年小說,2018年拍成了電影。這本書講述了一個十幾歲少女斯塔爾·卡特(Starr Carter)的故事。她聰明伶俐、家庭和睦,去一間離家很遠的白人爲主的私立學校上學。隨著斯塔爾不斷地切換於「白人」和「黑人」的空間,她變得越來越適應環境,但同時也失去了自己的一部分。故事剛開始沒多久,斯塔爾的童年夥伴就被警察開槍打死,之後的故事都追蹤著她在「黑人命也是命」時代成長過程中發生的變化。斯塔爾與家人聯繫日益緊密,她在兩個世界裡同時尋求公義,最終,她找到了之前被壓抑住的聲音。無論我們如何看待本書的政治傾向還有「黑人命也是命」的預設觀點,作爲一本重要的讀物,它將幫助讀者更能夠理解那些遭受種族創傷的人,更能與他們共情。
譯:變奏曲;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8 Works of Contemporary Fiction Christians Should Re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