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4日是天特會議(the Council of Trent)閉幕四百五十週年。天特會議是基督教歷史上最重要的系列會議之一。福音派基督徒可以從下面九個事實認識該會議及其頒佈的諭令:
第一,天特會議是天主教反宗教改革(Catholic Counter-Reformation)運動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天主教會針對日益壯大的宗教改革運動的首個重要回應。會議的主要目的是譴責和駁斥馬丁·路德及約翰·加爾文等新教徒的信仰立場,同時也進一步明確了天主教教義。在超過十八年的進程中,會議召開了二十五次,約有四十名神職人員參會,其中多數爲天主教的主教。
第二,新教基督徒認爲稱義唯獨「因著信心」(sola fide),不需要任何外添(包括善功)。天主教會譴責這一立場,將之視爲異端。第六次會議期間發佈的一項諭令稱:「如果有人持下述主張,那麼,此人應受絕罰,即:在上帝面前,以個人所得的公義並不會通過善功而得到保存,也不會通過善功而得到增加;那些善功僅僅是獲得稱義之後的果實和表徵,而不是其公義得以增加的原因。」【注一】
第三,新教改教家們拒絕將次經(Apocrypha)作爲聖經正典的一部分。(次經的希臘文原意爲「隱藏」,是對一系列古代猶太人著作的統稱。這些著作寫於公元前300至30年,即新舊約時代之間。)第四次會議期間發佈的諭令詛咒拒絕承認這些經卷的人:
「......在天主教會中,人們已經習慣於誦讀上述書卷,而且,它們均包含在古老的「通俗本拉丁文聖經」【注二】之中。如果有人不承認上述所有書卷及其所有組成部分爲神聖的正統經文,如果有人明知故犯地拒絕接受前面所說的這些聖經,那麼,此人應受絕罰。」
許多天主教特有的教義,如有關煉獄、爲死者祈禱、靠行爲得救的教導,都能在上述次經中找到出處。
第四,宗教改革期間,主餐變質說受到改教家們的嚴厲批評,被認爲是亞里士多德式的「僞哲學」。第十三次會議重申了這一教義及「變質」(Transubstantiation)的定義:「經過奇妙且獨特的變化,整個麪餅已完全變爲聖體,酒也完全變爲聖血,保留下來的僅僅是麪餅和酒的表象,天主教會恰如其分地將這一變化稱作爲『變質』。」
第五,新教基督徒聲稱,基督教信仰的唯一來源和準則是聖經(不含旁經的聖經正典)。在天特會議上,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的教義遭到否定。會議肯定了特殊啓示的兩個來源:聖經(例如拉丁文武加大版聖經中的全部書卷)和教會傳統(包括 「不成文的傳統」)。
第六,在天主教神學中,大赦(indulgence)是指因罪過而當受的暫罰(temporal punishment)獲得寬赦,其罪責也得到饒恕。根據天主教教導,人若有任何罪愆,或生前在此世,或死後在被稱爲「煉獄」的地方,這些罪愆都必須得到淨化。儘管在馬丁·路德的時代,販賣贖罪券(indulgences,注三)十分常見,但這並不屬於正統天主教教導。(一位名叫約翰·特澤爾的勸募官曾佈道說:「錢箱銀幣作響,靈魂即出煉獄。」路德對此大爲震驚。)天特會議呼籲改變這一做法,但同時說那些「聲稱大赦毫無用處,或否認教會擁有大赦權」的人可詛可咒。
第七,在天主教神學中,煉獄是那些拒絕但尚未完全擺脫「小罪」(即較輕的、不會導致完全與上帝隔離或在地獄承受永罰的罪)的人接受暫罰的地方或處境。會議肯定了有關煉獄的教義,並詛咒那些主張如下觀點的人:「對於任何一位悔罪之人來說,在接受稱義之恩典以後,其罪過已被赦免,其永罰之罪的痕跡亦被抹去,不會還留有待解除的暫罰之罪。」
第八,第二十四次會議發佈了有關婚姻的諭令,肯定了獨身的優越性,譴責了姘居行爲,並規定婚姻的有效性取決於雙方是否在神父及兩名證婚人面前舉行婚禮。就離婚問題而言,只要夫妻中一方仍然在世,即使其犯了姦淫,無過錯的另一方也無權再婚。
第九,應教宗格列高利十三世的要求,會議批准了一項計劃,以糾正儒略曆(Julian calendar)的錯誤,使復活節的時間安排更爲一致、準確。該改革內容包括將每四個世紀中的閏年數量從100減少到97。儘管歐洲的新教國家最初拒絕採用「格里高利曆」(也被稱爲西曆或基督教歷),但它最終成爲世界上最廣泛接受和使用的日曆。
另外,天特會議的宣言及絕罰詛咒從未被撤銷過。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1962-1965年)及官方《天主教教理》(1992年)都確認了天特會議的教令。
注一:有關教令的翻譯參考《特蘭特聖公會議教規教令集》,商務印書館2012年11月版。後同。
注二:即武加大本聖經。
注三:人們常把意爲「大赦」的這個詞譯爲「贖罪券」,與當時天主教藉大赦之名斂財的行爲密切相關。
譯:Alice;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9 Things You Should Know About the Council of T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