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注:這封寫於1791年1月的信被收錄於1818年在小約翰·瑞蘭(John Ryland, Jr., 1753–1825)所編輯的傳記(The Work of Faith, the Labour of Love, and the Patience of Hope, illustrated: in the Life and Death of the Rev/ Andrew Fuller [London, 1818], 375–381)中。本文原本來自邁克爾·海金 (Michael A.G. Haykin)所著《羔羊之軍》(The armies of the Lamb: The Spirituality of Andrew Fuller [Joshua Press, 2001], 115–124)一書並經由作者和出版社之許可。本文中的圖片都來自英國北安普敦郡凱特靈市福樂浸信會,並由譯者拍攝。
雖然福樂(Andrew Fuller)自得救受洗以來一直在反思所謂的極端加爾文主義(High Calvinism;簡單來講就是將人回應神救恩的能力和責任和在一起,並且在強調神救恩中恩典重要性的同時,主張完全墮落的罪人不僅沒有能力,也沒有責任歸信),並且在1786年出版了他的回應《值得全人類接受的福音》一書。這本書也成爲了之後威廉·克里(William Carey, 1761–1834)海外宣教的神學基礎。但是從福樂的靈命上來看,他從小所受的極端加爾主義在他成爲牧者之後仍然是他的夢魘。甚至在1784年日記中,福樂雖然沒有對自己的救恩產生質疑,但是他對自己的福音事工,甚至自己的靈修都有抱怨和負面的評價。這個內觀的動作,實質上就是極端加爾文主義的遺毒。某種程度上,極端加爾文主義好似一種試探,要求基督徒向自己內裡尋找自己屬靈成長的憑據,並且因爲個人的軟弱而反覆貶低自己做爲基督徒的資格和實質。換句話說,極端加爾文主義所強調的是主觀的感受,而非客觀事實。在救恩上,它強調一個人的個人情感,即在內裡尋找到自己是選民的確據,而非仰望那如同摩西在曠野中立起的銅蛇一樣被立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極端加爾文主義更強調一個人所做的、所感動的,而不是基督爲我們所做的,以及聖靈在我們裡面所成就的。1791年,福樂已經做了凱特靈浸信會的牧者將近十年。在他的日記中,福樂講到在這一年的春天,有大概五、六位年輕人突然對屬靈生命感興趣。雖然,我們不知道這封信的收件人是誰,但是可以從文中的內容猜想,這封信是爲某一位年輕人解惑。在其中,福樂解釋了神的啓示與個人感動(或者光照)在本質上的不同,並且強調了我們得救的確據並不在於個人的感受,即便這感受是來自對某節經文的感動。對於今日教會來講,福樂的信依然是對我們的寶貴提醒。
我親愛的朋友:
你現在心裡所想的很多問題,和我大約二十年前經歷的情形有些類似。你的心好似被那些不斷湧現的疑惑、懸念攪得七上八下。我以前有時也會如此。我想出現這樣的疑惑是因爲我的希望和恐懼會隨著我腦海中出現的經文而上下起伏。例如:如果我想到以賽亞書41章10節(「你不要害怕,因爲我與你同在;不要驚惶,因爲我是你的神。」等),我就會全身充滿喜悅;但如果是詩篇50篇16節(「你怎敢傳說我的律例,口中提到我的約呢?」),我就會充滿沮喪,甚至可能會不敢屈膝禱告。我曾認爲如果一段經文沉重地印壓在我腦中,那一定是神通過這些經文來跟我說話;以至於即使這段經文在聖經中針對其他人或事,但一旦這些經文出現在我的腦海中,我就會認爲是神在對我說話。是的,我曾想像神就是用這種方式向我啓示將要發生的事情。特別是當我爲某人的歸信禱告時,如果腦中出現像「在它的月分必能尋見」(耶2:24)這樣的經文時,我便斷定神將在某時會使這人歸信;或者,若諸如「你不要爲這百姓祈禱」(耶7:16)之類的經文出現時,我便斷言這些人不會歸信,也就放棄爲他們歸主禱告了。
過了一段時間,我便開始懷疑我這樣尋求慰籍、或者拋棄憂煩、或者審查未來,並且以此來規範自己舉止的種種行爲是否正確或可靠。不久我便發現經文並沒有給我憑藉如此手段來期待得知自己的狀態,或者知曉任何將來事的依據。我知道先知和使徒們都領受了神超然的啓示,並因著神的啓示寫下整本聖經;然而異象和預言現在都已封止(但9:24),而且宣告詛咒要臨到那加添新啓示的人身上(啓22:10),由此我推斷出,我們不該去尋求神旨意的任何新啓示,而是應以神在祂話語中已然啓示了的爲滿足。
同時,我並不否定一切對經文的感受,因爲這些無非是經文的真理向著人的思想展開,並且在心中產生感動。在我生命中,有不少最寶貴的時光便是透過一段經文而經歷的。我記得,大概是在二十二年前,我孤獨地行走在極度痛苦的絕望中。我的內疚似乎過於沉重而無法被赦免,我罪的秉性強大到似乎無法改變。我感到自己幾乎沒有盼望,儘管如此,我仍要繼續並且永遠滅亡!。至此我停了下來,並且暗自想到:「怎麼辦! 我要放棄所有希望並且將自己投入毀滅的深淵嗎!我怎麼會有如此想法呢?」我的心好似要因這般痛苦而爆裂。此時,我想到了約伯的決心:「即便他要殺我,我仍然要信靠他。」我思忖到:「同爲失喪的罪人,爲什麼我不像約伯向著神一樣敢於向著基督呢?」我便痛哭、禱告。我向著主耶穌坦陳我的罪過和我失喪的靈魂。希望便如火一般在我胸中點燃。懺悔的淚水肆意橫流。我的靈魂依附在主耶穌這位無助者的幫助身上,並且似乎與他以一種堅不可摧的紐帶而聯合。我內疚的重荷因此被移除了,並且我罪的秉性似乎被治死了。我認爲,從這以後自己才真正開始做一位基督徒。
的確,我之前並沒有懷疑過自己被一個所謂的新啓示而衝昏頭腦;只是以爲自己在經文中的感受是由聖靈更新的舊啓示。但在審視後,我發現自己錯了;因爲雖然經文是我對其感受的途徑,但在應用中失去了這些經文在聖經中的含意。例如,若將以賽亞書 41章10節在經文中的含義與第九節參照的話,便知道神真正的僕人們是沒有理由絕望的,因爲神會堅固他們、幫助他們、並且在他們的困境中託舉他們。但當這段經文出現在我腦海中的時候,我便斷定神以此啓示我,他是我的神且要託舉我,等等諸般。但如此一來,這些想法便成了一個新啓示,好像我的感受並不在經文當中一般;因爲之前的含義和我加上去的意思完全不同。神承諾要做他僕人的神與他承諾做你的或我的神是完全不一樣的事。確實,如果我可以證明自己是屬神的僕人,被懼怕制服並因自己靈魂的敵人而沮喪的話(就像以賽亞書4:10對當初雅各的子孫們所講的一樣),我便有正當的理由斷定神的這個應許是給我的;如若是不然,我對這個應許的感受並不能證明我與這個應許的關聯。
再如,詩篇50篇16節的意思是惡人(就如17至22節所描述的)沒有權力參與教誨神的話;但我對這節經文的感受卻不再有如此的含義,因爲這經文讓我感受到自己需要禱告,我是一個惡人,並且沒有權力來到神的面前,以我的嘴呼求神的名。這樣假設神向我啓示命我不可以嘴求告神的名則是設定一個新的啓示並且將其添加到經文當中;因爲除非我具備經文中所描述的惡性,這段經文便並非對我所講。
還有,耶利米書二章24節的意思是任由罪人因其惡欲而行,時間一到,神必將用自己的恩典或審判使他們順服或者被擄。如今若按照這段經文在我腦中所產生的感受而言,在我爲一位未歸信的人來禱告的時候,我則沒有合理的依據來認爲神要使此人歸信,而不讓另一人歸信;因爲,若這段經文應許神要在某時阻止所講述之人的惡行,那便與我所爲之歸信禱告的人沒有什麼關係了。
再有,耶利米書7章16節給我思想中的感動並沒有給我任何恰當的理由斷定那我爲其歸信而禱告的人將永不會悔改;這經文更不能爲我停止爲其禱告而提供正當性;因爲,儘管耶利米或許有特別的原因不去爲那些人禱告,但這並不代表我所爲禱告的人也處於同樣的境地,或者其理由在不同處境中是一樣的。
我無法將更多類似例子一一列出來。我想說的是當聖經中任何經節所包含的真理向我們的理智展開,並且在我們心上產生感動的時候,這便是基督徒的經歷,並且這是聖靈的工作;但將經文不可證明的事作爲我們靈魂的新啓示則不是聖靈的工作,即假定聖靈用一些論及他人的經文來啓示我們是神的兒女這般。我知道很多因依賴這樣感動而帶來的惡劣後果。基督徒們因此會做出錯誤和不當的行爲。當他們在任何特定的情況下,迷失他們當行的義務之路時,他們若因以賽亞書30章21節「這」的經句出現在他們心中,就得出結論說「這就是所當行的路」,並且斷定在他們想到這樣經文時所思想的路必定是他們現在正行在其上的,因此,他們就繼續行在錯誤的道路上了。出於同樣的原因,我認識的一些基督徒對他們所處的狀態極度地惶惑不安。一位年輕人因此陷入可怕的痛苦當中。如果我沒記錯的話,當時「當留遺命與你的家,因爲你必死」(王下20:1)這節經文出現在她的腦海當中,因此她斷定自己無法康復。幾天後,「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爲神的榮耀」 這一段經文又浮現在她腦中。至此,她便自然地斷定這兩節既不是真的,更不是來自神。因此,她必因自己另一段經歷而陷入困惑,並且開始質疑是否全然是自欺。
但這還不是最糟糕的。我知道有爲數不少的人,雖然他們的言談舉止可以充分證明他們並沒有歸信,但他們卻僅僅因爲自己在生命中的某個時刻對某段經文的感動而盼望得著最終的得救。的確,我相信你在二十位習慣聽道的人當中找不到一位可以告訴你說他的腦海中從沒出現過印象深刻的經文,並在他生命中的某個階段或時候給他帶來慰藉的。正是如此,大批的人因其右手中緊揣的自欺而步入地獄。
我的朋友,你無須驚恐,彷彿你經歷的一切都因此被否定。儘管你相當地依靠這樣的明證,但我相信,你有更值得依靠的。就我而言,我已經有大概十六或者十八年之久沒有質疑我的靈魂歸屬了。我所得到滿意答案的確據是因爲我意識到自己是屬於神的,即我戀慕他的品性、他的治理、他的福音,他的律法、他的百姓。我對這些了解越深,我對這些的愛慕就越深;並且這些盡都是神通過聖經應許我們的救恩。
如前所述,聖經中有很多應許讓我靈裡得享甘甜,但我不再認爲只有這些應許是給我的,而是全部經文都是對我說的。若我真心愛主基督,聖經中所有有關屬靈和永恆的祝福都是我的;就如同那些在我腦中產生感動的一樣,我的盼望更是建立那些我從未感動過的經文上;因爲我不再因自己對某個應許的感動而認定它比其它的經文都更真實,或者更能針對我。說直白些:一個孩子是一座規模龐大的果園繼承人;當果實成熟的時候他進入果園並且嚐嚐這樹、那樹的果子;他因某樹的果子更甜而越發喜愛這樹,因此他稱之爲自己的果樹,但與此同時,整個園子的果樹都是他的,只是並非所有果子在同一時間都一樣甘甜;或許,在他長大後,他的味蕾有所改變,到那時,那些他曾經忽視的也可能成爲他所偏愛的。
我知道,若將我們的盼望放在我的建議之上,即意識到我們是聖經所應許救恩的授予者們,但這樣的認知卻並不能使我們時時快樂。若我們縱情於隱而未現的罪當中,或者疏忽我們已知的職責,或者陷於效法這個世界之中、或是出於老底嘉式的不冷不熱的屬靈狀態,或者淡漠與主親密同行,亦或在參與聖禮時缺乏對與神相交的渴慕–––但凡其中任何一樣,在很大的程度上,都能使我們失去愛神的意識,而導致我們生活在恐懼和束縛之中。誠然,這樣生活實在要比著手說服自己「一切都好」並將我們的避難所安置在毫無根基的安全感當中要強的多。儘管如此,畢竟我們不希望生活在如此的束縛中,並且使我們從中脫離的辦法就是在那些可以幫助我們銘記愛神的辦法上富足;因爲,全備的愛是可以除去懼怕的。
我想以上的論述可能對你有益,並且包括了回答你對我就馬太福音9章2節「小子,放心吧」等等所講的請求。
你慈愛的牧者,
安卓·福樂
譯:宋柏宇、程春霽;校:JF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