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個以慷慨聞名而非吝嗇小氣的人。耶穌說:「借給人不指望償還」(路6:35),我想這意思是泛指你的一切所有,因爲吝嗇的人會讓耶穌看起來既不重要也無法滿足人。但我還有一個特定的意思,是指慷慨的送人好書,尤其當你認識的不信者是愛書之人時。送一本基督教書籍可能花你十元、十五元或三十元美金,把它當做禮物並告訴對方這本書給你的幫助,有機會你很願意和他討論內容。若你不認識對方,你可以徵求許可送出一本書、一本對你意義重大的書。
我搭飛機時常做這種事。因爲我是牧師,有時比較容易跟人談到有關基督的事,但不是每次都很容易。不管哪種情況,通常我會說:「我寫了一本書很想送給你,我可以給你一本嗎?」幾乎沒有人會說不。我在手提箱裡放不同的書以便送人。最常帶的書有《看見並體驗耶穌基督》(Seeing and Savoring Jesus Christ,中文名暫定)、《五十個耶穌受死的理由》(Fifty Reasons Why Jesus Came to Die,中文名暫定)、《十點十分的盛宴》(Desiring God)、和《當黑暗仍然籠罩》(When the Darkness Will Not Lift,中文名暫定)。我也會在我家前門的抽屜裡放幾本書,爲了偶爾有機會在門口把書送人。選擇幾本你已讀過又能堅固信心的小書,把它們放在一些重要的地方。培養這種習慣性的思想:「今天我要如何向人推薦基督?」記得要慷慨地給予!
當然,更要送給人聖經。最近我剛好翻閱宣教士亨利•馬丁(Henry Martyn)的傳記,讀到一段作者B. V. Henry的描述:「亨利在十七歲時因爲閱讀新約聖經而相信基督;這本聖經是一位老婦人送他的。」
——摘自約翰.派博,《喜獲新生》,改革宗出版社,21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