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子裡有鯊魚,」歷史學家卡洛斯·艾爾(Carlos Eire)回憶道,「鯊魚很多,成群結隊。它們瘋狂地盤旋,尋找鮮血和自由。它們一點也不平靜……它們知道(我的繼兄)就在離跳水板這麼近的地方看著它們嗎?
可能那天,卡洛斯·艾爾原本並沒有計劃把他的繼兄埃內斯托(Ernesto)推入一個滿是鯊魚的池子裡。但現在,本該開開心心參觀哈瓦那水族館的 9 歲的小卡洛斯,心裡的怒火正在熊熊燃燒。
因爲埃內斯托曾多次將小卡洛斯逼到牆角,試圖性騷擾他。
我擊退他好多次。
可是他就是不肯收手。
直到我長大了,可以好好地揍他,他才停止。
在水族館裡,小艾爾不僅被色彩鮮豔的熱帶魚迷住了,他還覺得跳水板和充滿鯊魚的水池在召喚他:「殺人有理!」
艾爾曾受到過傷害,他渴望報復,渴望復仇。對於一個受過性侵的人來說,這種渴望可以理解,但我們應該如何看待這種渴望呢?報復是人類最糟糕的本能之一嗎?它可能是最美的本能之一嗎?難道受苦受難的人和幫助他們的人就只能在報復中找到安慰嗎?
受過性侵的人,往往很難開口。他怕施害者會報復。他怕沒人會相信自己。然而,如果說小艾爾的心理活動代表著人類的共同體驗,那麼受害者的內心深處也是怒火沖天。
當受害者的家人朋友注意到性侵行爲及其給受害者尊嚴造成的傷害時,他們渴望報復。在咬牙切齒之時,他們想以牙還牙,但他們可能也會很糾結。你可能會聽到這樣的話,「我知道這是錯的,但我還是要報復。」
我們的文化對尋求報復的行爲褒貶不一,所以上述的糾結態度是一種正常的反應。千夫所指的惡人遭遇不幸,大家都會拍手稱快,稱之爲因果報應。但如果神職人員在自然災害或流行病中看到了上帝的審判,大家就會覺得他在胡說八道、與現實脫軌。當電影《黑豹》(Black Panther)中的齊爾蒙格(Killmonger)想要懲罰帝國主義壓迫者時,他是個反派,但當約翰·威克(John Wick)尋求復仇時,他是個英雄。
聖經也不能馬上解決我們糾結的感情與理性思考之間的衝突。上帝的律法規定「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申 19:21)。耶穌卻說:「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太 5:39)。
我們該如何理解這一點呢?今天的政治專家可能會將社會正義和「法律與秩序」(law and order)對立起來,但聖經正義的美妙之處在於,懲罰犯罪與恢復秩序是並行不悖的。耶和華「爲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但同時,祂「萬不以有罪的爲無罪」(出 34:7)。律法還使用了同一個希伯來詞 go'el,既指「報血仇的」——殺死行兇殺人者 (民 35:19),也指「贖回家業者」——負責拿回債務人或寡婦的土地和遺產(利 25:25-28;得 4:3-6)。
在神的審判寶座前,正義的弱者會像以賽亞描述的山窪「被填滿」,邪惡壓迫者會像大小山崗「都要削平」(以賽亞書 40:4)。彰顯公義意味著,「填滿」的重建與「削平」的報應都有必要。我們不能視它們是互爲對立的選擇。
新約在邏輯上則更進一步。保羅向我們展示了對報復的渴求如何讓人走向憐憫,而不是報復。在羅馬書第 12 章的末尾,使徒告訴教會,「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這就呼應了耶穌「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的命令。是什麼讓他如此克制呢?答案可能會讓你大吃一驚(羅 12:17-21):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爲美的事要留心去做。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作「讓人發怒」);因爲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爲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你不可爲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保羅認爲,我們之所以能夠克制自己,甚至友好善待敵人,歸根結底來自對上帝必會報應的信心,我們堅信上帝是公義的,惡人最終會得到應有的下場。我們懷著憐憫的心忍受不公,因爲上帝最終不會讓邪惡逍遙法外。
保羅告訴我們,我們可以放下復仇的私念,因爲上帝通過祂的報應工作實現了這一點。上帝有時會在今生就讓我們看到後果和報應。祂還應許我們,所有的惡行最終都會得到報應,要麼在地獄(太 13:41-42, 50),要麼在十字架上(約壹 2:1-2)。神的報應會比人的憤怒更能伸張正義(雅 1:20)。
這種「神必報應我們的仇敵」的信心在詩篇那些赤裸裸的仇恨咒詛式禱告(見詩篇 11, 37, 58, 69, 109, 137)中隨處可見。這些禱告讓人禁不住有點不安,比如說當我們第一次讀到「 巴比倫城的女子啊……拿你的嬰孩摔在磐石上的,那人便爲有福!」(詩 137:8、9)。但這是正義的悲呼,因爲以色列人曾親眼目睹自己的孩子遭受同樣對待。今天,悲痛中的基督徒也可以有類似的禱告,正如一本措辭優美的祈禱書寫到的:
親愛的主啊,你知道,如果世界不能摧毀你的名或你的國度,就會有人日以繼夜地用詭計、欺詐和許多奇怪的陰謀來試圖這樣做。他們慫恿支持一切邪惡的意圖,肆意攻擊你的名、你的話語、你的國度和你的兒女,威脅要毀滅他們。.............抓住那些試圖傷害我們的人,讓用他們自己的詭計和手段來對付他們,我們就頌讚:「他掘了坑,又挖深了,竟掉在自己所挖的阱裡。他的毒害必臨到他自己的頭上;他的強暴必落到他自己的腦袋上」(詩 7:15-16)
當我們照顧那些遭受虐待和受傷的人時,我們就打開詩篇中的咒詛禱文,邀請這些受傷的人向神祈求補償。
受傷的你在這樣禱告時,就是把對報應的渴望交到上帝的手中,而不是自己來執行正義。你在禱告中求神行公義,就像你也同時求祂在世上行出公義一樣。
查克·寇爾森(Chuck Colson)生前寫過一篇關於死刑的文章。在文章中,寇爾森首先提出了令人信服的反對理由。他寫道:「作爲一名律師,我注意到法律制度的缺陷。我得出結論......與其處決一個無辜的人,不如讓一百個有罪的人逍遙法外」。科爾森還確信,死刑並不實用,因爲它不能有效地遏制暴力犯罪。然而,寇爾森後來開始贊成對殘酷的罪犯處以死刑。他爲什麼會改變主意呢?因爲報應是符合聖經的。他寫道:「沒有公義,就沒有憐憫」。
不管你是否同意寇爾森的結論,你也知道,對於受害者來說,有一個可以訴諸法律正義的地方非常重要。民事權柄正是爲此而存在的。正如保羅明確指出的,「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爲他不是空空地佩劍。」(羅 13:3-4)
遺憾的是,當基督教領袖發現侵害證據時,他們的第一反應並不總是向政府求助。當一個蹣跚學步的孩子經常帶著大塊瘀傷來參加主日學,或者一個十幾歲的男孩被發現在教會地下室猥褻朋友時,儘管許多教會領袖知道自己必須要馬上報告當局,但是他們的第一反應是尋找更多信息,詢問父母家裡發生了什麼事。這種本能的反應可能會驚動施害者,從而危及孩子。而且,這也是對教會領袖責任的誤解。
正如輔導員布拉德·漢布里克(Brad Hambrick)觀察到的,基督徒可能會對世俗政府做正確事情的意圖持懷疑態度,但「社會工作者或警察的管轄權可以幫助促進安全,而牧師、執事或小組領袖卻無法做到這一點」。即使讓他們參與處理這些案件有悖我們的本能,我們還是應該感謝他們的幫助。
在這種情況下,教會領袖通常首先想到的是聖經中關於挽回罪人的教會紀律指導(太 18:15-18),以及即使是最邪惡的人,基督也爲他們提供了救恩(林前 6:9-11)。這些想法是從教牧關懷牧養的角度出發。我們會自責,也不想誣告弟兄姐妹,我們也會考慮這種情況公開後可能產生的後果:會有人離開教會嗎?他們會不會猜想是否其他方面也會有問題?
我們甚至會認爲,如果施害者很快悔改並與受害者和解,這種解決方案比世俗司法制度更「聖潔」。但牧者不是偵探,也不是調查員。教會領袖的責任不是證實猜測,而是向兒童保護服務機構(或所在州或地區的相應機構)報告。聖經中關於報應的信念在這裡可以幫助我們。掌權者「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羅 13:4)。我們相信神會爲無辜者伸冤,懲罰罪人。我們也可以相信在神掌管之下的世俗當局會開展調查和(在必要時)懲罰犯罪的工作。
哈瓦那水族館之行 17 年後,卡洛斯·艾爾在明尼蘇達州一個奧林匹克規格的游泳池裡游泳。此時是午休時間,泳池裡只有他一個人。
我已經遊了大約三十圈,突然,一種完全沒有理智的恐慌攫住了我。我剛從淺水區遊進深水區。游泳池也是一個跳水池,水很深。我向下望去,池底離我很遠。下面是綠色的……我看到鯊魚在下方盤旋。我感到它們從池底游上來,四面八方地要把我圍住。
艾爾的恐慌症發作得很厲害。「我能感覺到它們的下巴正在靠近。我能看到自己的血湧入水中,與氯混合在一起。我能感覺到腿被咬斷,股骨從斷腿中戳出來。我能感覺到疼痛。」這種恐懼從何而來?爲什麼卡洛斯原本要對付埃內斯托的鯊魚現在要對付他?
對於經受苦難的人來說,渴求、祈禱、甚至呼籲公義的報應都是符合聖經的,也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即使你相信上帝,在這個破碎的世界裡等候祂正義到來的過程中,你也會感到沮喪和困惑。也許這輩子公義永遠都不會到來。也許懲罰的對象搞錯了。也許追求公義讓你精疲力竭,而這時,你腦海中的鯊魚開始盤旋。若不把行公義的權柄交託給神,自行公義會讓你付出巨大的代價。
好消息是,我們已經有了一個完美的公義典範。艾爾告訴我們他在哪裡。
我走到泳池盡頭,跳了出來,渾身上下簌簌發抖。我看著池水,一片碧藍,水面平靜,一條鯊魚都沒有……什麼時候會有其他人出現?如果泳池裡有其他人去吸引鯊魚,我就沒事了。五分鐘後,有人打開了更衣室的門,他走了過來,跳入池子。謝天謝地。現在我心中的鯊魚會去找他了。現在我可以不驚慌了。
在保羅寫給羅馬人的書信中,在講到以善勝惡或上帝賜給政府刀劍的權柄之前,他寫到了人類對公義的普遍需求。保羅描述了所有人,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如何因罪而面臨上帝的忿怒。然後,他給罪人和受難者帶來了關於報應的好消息。
因著上帝的恩典,耶穌代替我們承受了上帝的懲罰。保羅寫道:「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爲罪付出代價),使人知道他自己爲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爲義(讓他們得救)。」(羅 3:25-26)
對於渴望報復的受傷者和幫助他們的教會領袖來說,耶穌就是池中的另一個人。我們對復仇的渴望是神賜予的,但我們可以在禱告中釋放我們的怨恨,求告於神所命定的政府,盼望它們能施行公義,而不是自行報復。我們既能得到安慰,又能將復仇交託在上帝手中,因爲神在十字架上的基督裡爲我們彰顯了祂完美的公義。感謝神。
譯:變奏曲;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Find Comfort in Venge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