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穿上我的運動褲和 T 恤後,我卻決定舒舒服服地躺在家裡睡一會兒,沒有去健身房,後來,我就在妻子蓋琳(Gayline)面前做出了自我批評:「今天我好懶。」
我在自己面前扮演了自己的法官,我對自己進行了宣判。我認爲穿著運動褲卻躺著而不去健身房,就是過著缺乏活力的生活。因爲我的妻子積極有活力,我就認爲自己太懶惰了。
正當我內心對自己譴責時,聖靈安慰了我,讓我對自己「懶惰」的良心指控進行了反擊。事實上,我的自我指控是錯誤的。我不是懶惰,只是有限而已。區分這兩者的不同是重要的。
雖然人們經常告訴我,我看起來一點也不像生病了,但我是一個命在旦夕癌症 IV 期的 64 歲患者。醫生無法或不願意說我還能活多久,但他們預測的時間限度都在「不到 5 年」,可能遠沒那麼久。他們告訴我,我的癌症無法治癒,我們最大的盼望(除非父神干預)是能夠暫時減緩病情。
因此,我對自己懶惰的指控是強加在一個身體被癌症和治療侵襲的人身上。儘管外表上看起來我是健康的,但我內在狀況非常糟糕,這使得我起床都變得非常困難,更不用說去健身房了。
也就是說,與外表和客觀證據相反,這一天對我來說並不算懶惰,而是受限的一天。我可能看起來懶惰,但事實並非如此。因爲不是我可以做重要的事情我卻沒去做,而是我無法做那些事情,因此沒去做。前者是懶惰,而後者是受限。了解這個區別會讓我們對自我或他人的評判性責備與明智而健康的自我意識之間的區別有更多了解。
受限意味著受到某種困擾,但不需要有罪疚感。然而,基於我特定的性格特點,缺乏活力好像就表示懶惰,什麼都不做幾乎接近於犯罪。但懶惰和受限完全不同。聖經中明確譴責懶惰(如箴言 18:9,21:25),而認識自己的有限則被稱讚爲智慧的(如詩篇90:1-12)。懶惰是逃避責任以及傲慢地斷言我不會做。而接受自己的侷限就是謙卑地接受我對此無能爲力。
如果我沒有抓住懶惰和受限的重要區別,沒有想清楚和表達清楚我正面對的問題,我將面臨不必要的羞愧和無休止的內疚——這比癌症更可怕。這對那些患有慢性、致殘或疾病晚期的人是一樣的。我們評價自己要基於現實,因爲不準確的自我譴責既迷惑人,也會讓我們靈裡受虧損。
失去工作可能意味著你不必每天早上離開家;撫養新生兒可能意味著你坐在搖椅上數小時;偏頭痛或失眠的折磨可能意味著你在其他人都忙著的時候睡覺。這些都不是應該感到內疚的事,它們只是讓你感到侷限的事情。
第二個應用——這適用於生活的所有方面——是我應該主動拒絕我對他人的第一印象以至於尊重他人裡面神的形像。任何人看到我妻子蓋琳在我身邊忙著處理各種事情(她是怎麼做到的?),而我卻舒舒服服地坐在那個有按鈕控制,有著「躺椅中的凱迪拉克」之稱的躺椅上,很容易下結論說我是一個懶人。但他們錯了,無論外表看起來如何,我是一個病人。
我們都曾根據第一眼和第一印象倉促對他人下結論。不像神總是以公義判斷,我們通常按著外貌錯誤地論斷(撒上 16:7;箴 31:30;賽 11:3-4;約 7:24;雅 2:1-13;雅 4:11-12;彼前 3:3-4)。我們的論斷正在破壞我們的人際關係、婚姻關係、親子關係、教會生活、跨文化交流和在基督裡的合一。
有一個更好的方式,就是拒絕按照外貌和各種人類區分方式——無論是階級、文化、膚色、處境還是其他形式,對任何人做出預判。相反,選擇了解和理解他人。讓我們對自己和他人作出基於事實和理解的判斷,同時滿有恩典並顯出幾乎無限的寬容忍耐。
要不然,像我這樣陷在躺椅裡的人(或遭受其他難處、不公或困擾的人)將死於無數譴責,而癌症卻不是那個殺手。罪魁禍首將是我們的自我批評,以及那些不了解對方卻把自己當作審判官一樣對對方進行無聲的譴責。
譯:Margaret;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Know the Difference Between Laziness and Limit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