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性別辯論的核心是一個反覆出現的問題:誰才有權決定什麼對孩子最好——是家長,還是政府?
迄今爲止,法院的判決一邊倒地支持父母。通過這些判決,法律體系正開始瓦解跨性別運動的根基。
我的同事,貝克特宗教自由基金會(Becket Fund for Religious Liberty)的盧克·古德里奇(Luke Goodrich)提出了「跨性別流水線」(Transgender Conveyor Belt)這一概念。它指的是一套由州政府和聯邦法律交織而成的複雜網絡,這套機制不斷將孩子推向性別轉換的道路,也是近年來認同爲跨性別的兒童人數激增的推手。
其運作機制如下:
第一步:早在幼兒園之前,學校就教導孩子質疑自己的性別認同。
第二步:對於開始質疑自身認同的孩子,老師必須對他們的轉換表示認可——包括使用新的代詞、更換服裝、允許進入異性衛生間——並且向家長隱瞞這些情況。
第三步:如果父母發現孩子的轉變,法律會阻止他們尋求專業輔導,而這種輔導本可以幫助孩子接納自己的生理性別。
第四步:如果父母繼續反對,州政府就威脅剝奪他們的監護權。
第五步:當孩子已經在轉換之路上走得很遠時,政府會保障他們獲得性別轉換藥物和手術的途徑。
第六步:爲了掃清經濟障礙,保險公司被要求必須承擔性別轉換的相關費用。
在每一個環節,法律都在推動孩子走上性別轉換的道路。而這條流水線是一條單行道,除非正面挑戰,否則不會改變方向。
不過也有好消息:這條流水線在幾乎每一個環節都受到了成功的挑戰。
第一步:跨性別流水線始於孩子們最容易受影響的場所——課堂。例如,在美國首都華盛頓郊外,馬里蘭州的蒙哥馬利縣強制要求幼兒園前班和小學階段的孩子(最小的只有 3 歲)閱讀有爭議的圖書,這些圖書宣揚跨性別意識形態,鼓勵性別轉換,而且整個過程完全不給家長知情或選擇退出的機會。校董會鼓勵教師利用這些圖書,「打破學生對性別的非此即彼的思維定式」。
在貝克特基金會的協助下,穆斯林、猶太教和基督徒家庭聯合起訴蒙哥馬利縣,要求恢復家長基於宗教自由權利爲孩子選擇退出此類課程的權力。在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中,美國最高法院做出了有利於家長的判決。法院指出,家長有權「引導子女宗教信仰的成長」,而這一權利「如果不能跟隨孩子進入公立學校的課堂,就只是一句空話」。由於侵犯了這項憲法權利,蒙哥馬利縣需要向家長們支付 150 萬美元的賠償。
第二步:其他學區則做得更過分,不僅要求老師必須認可孩子的新性別身份——包括使用新的代詞、更換服裝、允許進入異性衛生間——還要求向家長隱瞞這一轉變過程。
加利福尼亞州就是這樣做的,該州指示公立學校將學生在校表達的跨性別身份視爲隱私信息,可以不告知家長。但在另一項重大裁決中,最高法院叫停了加州這一政策,維護了家長了解孩子在校情況的權利。法院指出,學校不能「把孩子們最佳利益的首要保護者——即他們的父母——排除在外」。
第六巡迴上訴法院最近也裁定,公立學校不能強迫學生去認可另一個孩子的新性別身份,而必須允許學生使用與其生理性別相符的代詞。
第三步:即使家長得知了孩子的性別轉換情況,這條流水線也讓他們感到無能爲力。事實上,美國已有 22 個州和 100 多個地方政府通過了諮詢審查法(Counseling Censorship Laws),禁止家長尋求旨在幫助孩子接納其生理性別的諮詢服務。這些法律實質上強迫心理諮詢師必須對孩子的性別轉換表示認可。
但在貝克特基金會的幫助下,密歇根州的一名持有執照的天主教諮詢師和一家非營利組織成功阻止了此類法律的實施。在天主教慈善會訴惠特默案(Catholic Charities v. Whitmer)中,第六巡迴法院廢除了密歇根州的諮詢審查法,理由是該法涉嫌明顯的觀點歧視——即該法律禁止旨在幫助孩子使性別認同與「生理性別保持一致」的諮詢,卻「明確允許」那些推動孩子「背離」生理性別的諮詢。
而在查理斯訴薩拉查案(Chiles v. Salazar)中,美國最高法院廢除了科羅拉多州一項幾乎相同的諮詢審查法。法院裁定,此類法律「基於觀點壓制言論」,構成了對第一修正案的「粗暴侵犯」,而第一修正案「正是爲了抵制任何在這個國家強制推行思想或言論正統化的企圖」。
第五步和第六步:當孩子和家長都被推向性別轉換之路後,這條流水線就進入了最終階段:醫療轉換。
在拜登總統離任前不久,他敲定了一項規則,要求醫生和醫院必須保證提供性別轉換藥物和手術,無論醫生或醫院的宗教信仰如何。這已經是第二次嘗試推行此類強制要求,奧巴馬總統曾在 2016 年通過了類似的規則。
但在這兩起案例中,全國各地的法院都廢除了該規則。法院判定,聯邦政府無權強迫「醫療保健機構實施新型的『性別轉換』程序」。
聯邦政府不僅無權保證這些高風險程序的實施,最高法院去年在美國訴斯克梅蒂案(United States v. Skrmetti)中還裁定,州政府有權禁止未成年人接受這些性別轉換藥物和程序。
即使在那些仍允許未成年人實施此類程序的州,情況也在好轉。今年早些時候,紐約州的一名女性在針對未成年人性別肯定醫療提供者的醫療事故訴訟中首度獲勝。她因青少年時期接受了導致其「身體畸形」的雙乳切除術,獲得了 200 萬美元的賠償。
這一判決出爐後,包括美國整形外科醫師協會(American Society of Plastic Surgeons)在內的主要醫療團體,現已建議不要對未成年人實施性別轉換手術。該協會引用了性別轉換程序長期效果的「重大不確定性」,並得出結論認爲,目前「缺乏足夠的證據」來支持這些手術。
這與幾年前的情況相比發生了巨大的轉變。當時,該協會還聲稱這些手術能「幫助性別焦慮症患者使身體與自我認知保持一致,並改善他們的整體心理健康和福祉」。
這場鬥爭遠未結束,但捷報正不斷傳來。感謝那些勇敢站出來反對這些政策的人,法律體系已經開始瓦解這條流水線。正如這些案例所表明的,侵犯家長引導子女宗教信仰成長的權利,必將付出沉重的代價。
展望未來,政府官員應當吸取教訓,聽從最高法院的訓誡:撫養子女的首要責任在於家長,而不在於政府。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How the Legal System Is Dismantling the Transgender Mov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