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令每個見到她的人都感到可怕。
她的聲音如同一群煩躁的蜜蜂,刺痛所有聽到的人。她的話語如刀刺人(箴言12:18)。她的舌頭使人心碎(箴言15:4)。她的言語滲透著死亡的力量(箴言18:21)。所有遇見她的人都得做好準備。
她的人生哲學與之前一位室友相同;那位室友在吃下太多中國菜後便會笑著說:「拉出去的總比吃進來的好」。不管會帶給房間裡其他人怎樣的不舒服,她的粗俗無禮必須表達出來。
而且,大家都不能因此介意,因爲人人都喜歡提醒自己:「她就是這樣的人」。如若抱怨她,就等於是在抱怨水是溼的,石頭是硬的。地心引力就是地心引力,所以她就是她。由此看來,她的個性是無法改變的,是一種科學的必然性,她也無法控制。對她發出怨言就等同於在抱怨生物學。
文雅與她無干,禮貌這件事不在她的本性裡。大家都說她生來如此。
當今世代中,許多人的人生口號就是「做自己」,「保持真實」,「做百分之百的自己」。當他們這麼做時,真實往往比禮貌更重要,自我實現勝過了自我約束,而自我——不管是誰——都應該受到稱讚而非責難。
潛移默化地,我們可以在教會裡採用這樣的哲學。儘管聖經裡每一條誡命都反對它、每一次對罪的認定都譴責它、每一次關於神的審判和聖潔的討論都警告我們不要相信它,我們一樣也把罪惡的傾向作爲我們的個性不加追究。
這種不容置疑的自我意識是與聖經的思想背道而馳的。我們的個性必須俯首於神的標準之下,絕非反之亦然。
自從始祖墮落以來,做自己就是在與神做對;由於人的墮落,我們真實的自己是無以倫比地專注自我;他們厭惡神,拒絕珍愛祂勝於一切。因此,那最真實的你只配去死。
這是福音令人震驚的地方。它教導所有男人、女人和小孩——不管是罪犯、「好人」、篤信宗教的或其他——大家都必須重生才能進神的國(約翰福音3:3)。它告訴我們,那些堅持「做自己」、未重生的人,只會不斷地積蓄上帝對他的忿怒且在不斷加增自己的定罪。(羅馬書2:4-5)
不管是羅傑斯先生或是甘地或是斯大林,「做真實的自己」並不會產生神所要的義。我們都需要神在基督裡白白賜與我們的義(腓立比書3:8-11),而且我們都需要藉由聖靈成爲新造的人,才能進入神的國度(約翰福音3:5)。
耶穌沒有說:「做真正的你就好了」。祂說:「你們必須重生」(約翰福音3:7)。
耶穌死在了十字架上好讓我們能得以重生。當我們仍在「做自己」的時候,祂替我們承受了神的震怒,並差遣聖靈來使我們在祂裡面成爲新造的人。聖靈現在持續住在我們這些已獲重生的人裡面,好幫助我們能更加地行出已被新造的自己。
這個新造的自己比原本能想像出的自己更好。我們受造不是爲了塑造理想的自己,而是能反映出神的形像。神預先定下我們得救,使我們效法祂兒子的模樣(羅馬書8:29)——若你現在看見祂,如同C. S.路易斯寫道的:「你會強烈地想要敬拜祂」。(《榮耀之重》,第45頁)
所以,「做自己」只有當它意思是「做那個在基督裡新造的你」時,才是好的建議。保羅在他的書信裡一再地重複這個原則:
從前你們是闇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爲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以弗所書5:8
換句話說,保羅告訴基督徒要做基督裡的自己。我們行事要像光明的子女——不是要變成光,而是藉由我們全能神做的工,我們已經是了。我們可以做新造的人,有新的情感和喜樂,原因就是因爲聖靈重生了我們,我們已經是新造的人。(哥林多後書5:17)
當我們定睛基督,追求變成祂的形狀時,我們就越來越像我們已被新造的樣式(哥林多後書3:18)。我們並不是向內看,更加成就所看見的自我;而是向外看到祂——以及其他像祂的人——並藉著聖靈的幫助,效法我們所看見的。(腓立比書3:17)
別做自己,要追求做更好的,做神預定你做的那個你,做在耶穌裡的自己。
譯:Alice Wang;校:劉晴。原文刊載於「渴慕神」事工網站:Don't Be Yourse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