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年的事工中,提姆和我最常面對的牧養問題,大概就是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之間的婚姻問題——有些是已婚的,有些是訂了婚的。我常想,如果我可以邀請那些已經和非基督徒結了婚的人,來跟這些想盡一切辦法要找出漏洞,以便能與一個沒有共同信仰的人結婚的單身男女來談談,而自己不用參與,那一定會簡單得多。這樣,我就不必指出聖經裡規勸單身信徒「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林前7:39)、「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6:14)等等經文,以及在舊約裡禁止嫁娶不敬拜以色列的神而敬拜別神的外邦人(參考民數記12章,摩西娶的異族女子是有相同信仰的)。
此類經文比比皆是,然而我發現,當一個人允許自己的心被不信的人吸引,聖經對於信仰和實踐不可辯駁的原則就已經被貶低了。取而代之的是有如當年蛇向夏娃提出的那個問題:「神豈是真說?」,只不過是換了個形式,彷彿他們可以特例,因爲他們如此相愛,因爲不信的一方即支持又體諒基督信仰,儘管在信仰上有差異,兩人卻是那麼般配。處於疲憊和急躁情況下的我,真想呵斥說:「行不通的,不可能長久的!就算兩個人都是基督徒,靈裡也完全搭對,婚姻已經夠困難的,你們還是不要自找苦吃了,放棄吧!」 然而這種刺耳的話不但與基督的溫柔不相稱,也無法說服那些人。
假如我能安排那些曾經受過傷,卻從中增長了智慧的男女——那些正處於不平衡婚姻裡的人(或許因爲自己的愚昧,或許因爲其中一人在結婚之後認識主),來和這些盲目樂觀,自認爲憑他們的熱情與委身就足以克服一切障礙的單身男女談談,只要十分鐘就足夠了(如果這個人非常簡潔有效的話,只要一分鐘就夠了),甚至不需要用明顯不順服這樣的理由作障礙攔住他們。套用一位姐妹的話,她嫁給了一位人品非常好卻沒有共同信仰的人,她說:「如果你認爲結婚之前是寂寞的,但比起你結婚後的寂寞,那就算不了什麼了。」 這可能真的是惟一有效的牧養辦法:找一個願意誠實談論這種困境的男人或女人,邀請他們參與你的輔導事工,讓他們與那些就要犯下大錯,即將踏入沒有共同信仰婚姻的男女面談。另外一個可行的方案是,也許某個有創意的電影製作人願意走訪各地,拍攝那些與非信徒結了婚的人們,讓他們談談自己的痛苦經歷,然後剪輯成40-50個系列短片(5分鐘左右的短片)。這種紀實性的第一手資料累加起來的分量,遠比二手的說教更有說服力。
至於目前,我要提出的是:無共同信仰的婚姻只可能有三種結果(所謂無共同信仰的婚姻,我在此願意延伸一些,包括了真誠熱心的基督徒與掛名基督徒的婚姻,或兩人中有一方在基督信仰的經歷與成長上落後很多的婚姻):
1.爲了與配偶更加同步,基督徒這一方不得不把基督推到他或她生命的邊緣,雖然不至於否定信仰,但在諸如靈修生活、款待信徒(小組聚會、緊急接待需要幫助的人)、支持宣教、十一奉獻、在主裡教養子女、與其他信徒相交團契等許多方面,爲了家庭的和諧,這些事不得不被縮減到最低限度,甚至是迴避。
2.或者, 假如婚姻中的基督徒一方在信仰的生活和實踐上都健全不妥協,那麼未信的配偶就必須被邊緣化;如果他(或她)不能理解讀經、禱告、參加宣教或款待的意義,就必定不會或者不願意參與信主配偶的這些活動。當有一方不能完全參與另一方最重要的委身,婚姻中的深度合一就不可能根深葉茂。
3.承受著壓力的婚姻,要麼破裂分離;要麼雖沒有離婚卻繼續承受極大壓力,雙方達成某種休戰協議,包含其中一方在某些領域的妥協,進而導致雙方都孤單且不快樂。
這聽起來是你想要的婚姻嗎?一個抑制你在基督裡成長、一個抑制你們夫妻的成長、或者兩者都抑制的婚姻?回想一下我們提到的那段經文,哥林多後書6:14「不共負一軛」,我們多數人已經不再生活在農業文化背景下,但試想如果農夫把一頭牛和一匹驢套在同一個軛下會有什麼結果。這沉重的木軛,設計的初衷是爲了發揮團隊的力量,卻由於兩個不同身高體重、不同速度步法的動物被硬湊在一起,一定是歪斜的。原本爲了善用團隊力量來作工的軛,反而因爲重量不平均帶來擦傷、磨損,對兩個動物都造成傷害。不能共負一軛的婚姻不但對基督徒一方而言是不明智的,對非基督徒那一方也是不公平的,最終對雙方都是一場磨難。
個人經歷:幾年前我們的一個兒子和一位猶太背景的非基督徒來往,多年來他聽我們談與非基督徒結婚的痛苦(以及不順服),(經過我們的嚴厲提醒)他知道這事不可能成。儘管如此,他們的友誼仍持續進展到了一個程度。值得稱讚的是,我們的兒子告訴她:除非你是基督徒,我不可能娶你,但你也不能爲了嫁給我而作基督徒;我會和你一起上教會,但是如果你真心要探究基督信仰,你需要自己想辦法——找到自己的小組、讀書,並和其他的朋友談。好在她是個正直、有勇氣的女孩,決意開始查考聖經真理。令我們驚訝的是,當她在得救的信心上逐漸成熟時,我們的兒子爲了趕上她也開始在信心上成長!有一天她對我說:「您知道嗎?您的兒子本不該和我交往的!」後來她真的信主了,領洗的時候,是我們的兒子在一旁捧著洗禮水。緊接著的那個禮拜,他便向她求婚,現在他們結婚已經兩年半了,兩個人都在繼續成長,都有掙扎,都在不斷悔改。我們深愛他倆,爲她是我們家裡的一員,又是屬於基督的身體而感恩。
我提上面這段個人經歷,是因爲我們有太多的同工得到的是不同的結果——子女與非信徒成婚。這給我的啓示是,即便在牧師們的家中,在那些教導並討論上帝之事的家庭裡,孩子們有很多機會看到他們的父母輔導破裂的婚姻,但這些信主的孩子在男女關係上仍然掉以輕心,致使事情發展到超乎預期的地步,最終踏入不一定有完滿結局的婚姻中。如果牧者的家庭都有這樣的光景,更何況是信徒的家中呢?我們需要聽一聽那些已經與非信徒結婚的弟兄姐妹,從他們的痛苦中了解爲什麼這不僅僅是一個不順服的選擇,更是一個不明智的決定。
譯:Leiwen Watson;校:Ker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