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事工
應該淡化同性戀的罪嗎?
2024-03-12
—— J. D. Greear

安迪·史丹利(Andy Stanley)最近關於教會領袖和同性戀問題的言論引起了廣泛關注,特別是他建議教會必須換個方法處理同性戀問題,才能將福音傳給下一代。

他在 2022 年在北角教會(Northpoint Church)舉行的「驅動力大會」(Drive Conference)上發表了這些言論,後來教會移除了這些視頻。不過,油管上有許多視頻片段,網上還有人總結了他的講話,從中我們可以收集以下要點:

這和下一代有什麼關係?太有關係了……只要他們認爲我們不明白,他們就聽不進去……在教會如此對待他們之後,同性戀者仍然想去教會……我告訴你……他們比我更有信心……他們仍然愛上帝。

你不是先知。你是牧師,這是一個與先知完全不同的角色。先知空降到教會,扔下真理炸彈,然後坐上戰車,去下一個地方繼續空投真理炸彈……我們不是這樣做的。我們帶領。我們不會制定步伐快慢的標準。牧師是確定方向,監督節奏,但他們不是設定節奏。

我知道聖經裡那些「劈頭蓋臉給人一頓痛打的經文」,好吧?我們必須想清楚這個問題。如果弄不明白的話……你可以和下一代說再見了。

那些公開宣稱肯定或不肯定同性戀者的牧師,他們的做法是錯的,他們無端地讓同性戀者感到教會的疏離。

一些人報告說,北角教會向他們保證,他們和史丹利都沒有「認同」同性戀。雖然北角教會或史丹利都肯定完全傳統的基督教婚姻和性倫理,但是他們沒有發表官方聲明——雖然許多人要求教會公開表態。也許這並不奇怪,因爲根據史丹利在「驅動力「上發表的評論來看,將自己(或你的教會)定位爲「認同」或「不認同」都會讓某些人憤憤不平。因此,我們不得不假定北角教會的保證只意味著他們不「認同」,而不是他們「不認同」。這種猜測對不對,只有史丹利才能說清楚,我希望他能盡快澄清。我的確知道北角教會要求那些想做事工領袖的人申明他們沒有參與或尋找同性關係。

爲了論證起見,我們假設他們確實「不認同」,也就是說他們相信聖經的教導:上帝說性只能發生在夫妻之間,其他任何形式都是罪。讓我們假設他們之所以遲遲不願公開這一點,是因爲他們不想給正在尋找上帝的 LGBT+人群製造障礙。

史丹利的事工對我影響最大的一點是他注重傳福音。大概 15 年前我聽過他講道,他詳細解釋了《使徒行傳》15:19 節:「我希望美國每一間教會的大門上都寫下這句經文:不可難爲那歸服神的外邦人」。他的話深深地感動了我,讓我流淚。我在頂峯教會 (The Summit Church)也經常重複這些話。

對史丹利來說,這並不是一場有待贏得的文化辯論,這是如何與人溝通的問題。他常說,關係先行,真理隨後。他還補充道,建立關係不是以犧牲真理爲代價,它只是在步驟上優先於真理。艱難的對話需要在咖啡桌上進行,而不是在講台上高談闊論或寫成死板的教條。

我知道我們教會的一些成員——相信聖經的,敬虔成熟的基督徒——他們年紀較大一點的子女也在與同性戀做掙扎。這些父母離開了我們的教會,去了另一個傳講福音但從不談論這個問題的教會,也就是史丹利呼籲的那種教會。有些人說:「只要我的孩子還有一線機會保持信仰,待在教會裡,那麼同性戀問題必須暫時退居二位。」

所以問題就是:淡化同性戀問題會讓我們傳福音更有優勢嗎?這樣處理是否還算是忠於大使命——甚至是向下一代傳福音所必需的?

好處:像宣教士一樣思考

讓我從好的方面談起。首先,在介紹基督教教義中較爲複雜的部分並努力解決其中的疑惑時,我們或許需要謹慎選擇時機。有時候,我們可能會對懷疑者或慕道友說:「如果你對某些具體的基督教道德教義感到困擾,我們可以晚點再討論。先考慮基督的宣告——祂是否爲主、祂是否從死裡復活——然後,當你對此深信不疑時,再逐漸延展到祂的教導。」 雖然我們不能隨意忽視、淡化或對聖經關於性的教導含糊其辭,但即使是耶穌——祂當年也沒有一口氣講出所有教義(約 16:12)。」

其次,在 21 世紀的美國,牧師必須是信仰的守護者,他們要守護一次交託給聖徒的真道,同時他們還要對一個對逐漸異教化的文化宣教。在《早期教會的福音事工》(Evangelism in the Early Church)中,護教家邁克爾·格林(Michael Green)對「宣教士」和「正統捍衛者」進行了區分:「正統捍衛者急於拉大真正基督教與所有偏離正道的距離,而護教士(即宣教士)則努力縮小自己與潛在歸信者之間的差距。」

正如格林所解釋的,這兩者都必不可少。我在給東南亞的穆斯林傳福音時,經常需要同時戴上這兩頂帽子——有時強調福音與伊斯蘭教的顯著區別,有時則利用伊斯蘭教提出的問題作爲機會,搭建福音橋樑。你永遠不會脫下其中任何一頂帽子,但在對話中帶哪一頂帽子,就需要來自聖靈的分辨能力。

萊斯利·紐賓根(Lesslie Newbigin)曾說過一句很著名的話,當代西方的牧師必須重新學習如何做一名宣教士。我們所處的文化不再主要是一個基督教的文化,我們的角色也不僅僅是教義的守護者。我們需要更多身兼雙職的牧師宣教士。對同性戀的教導不應該聽起來只是譴責不道德的行爲,還應該帶著誠意,邀請不同意見者開展對話。

說到這裡,你可能會認爲我支持史丹利的做法,或者至少是同情他的做法。但我不這麼認爲。讓我提出一個實際問題和兩個和聖經有關的問題。

一、實際問題

對同性戀採取「不問、不說」的態度已經過時了。20 世紀 90 年代,一些慕道友抱著「只要你不說,我就不說」的態度來到教會。這是那個時代的精神。「不問、不說」成爲比爾·克林頓總統針對軍隊中談論(或不談論)同性戀問題時提出的口號。

然而,今非昔比。每一個踏入教會的非基督徒都會假定他知道我們對同性戀的看法,原因至少有三個。首先,兩千年來,全球基督徒始終相信異性婚姻神聖不可侵犯(見唐·福特森 [Don Forston] 和羅林·格拉姆 [Rollin Gram] 的調查)。其次,福音派基督徒是出了名的「以聖經爲中心」,即使只是隨便翻翻聖經,也很容易看出聖經是反對同性戀的。第三,媒體一有機會就會提醒大家以上幾點,把基督徒描繪成偏執狂。

這意味著新來教會的大學生和年輕專業人士知道我們的信仰——我們對性取向的看法一直就在那兒,不是他們慢慢才發現的祕密。他們以爲自己已經知道我們的看法,而且就像媒體所說的,我們憎惡同性戀者。所以在他們眼中,我並沒有什麼道德優勢。他們可能從我的講道中尋求啓發,但絕不會認爲需要順服我的權柄。而且實際上,如果我們真像媒體所說的那樣充滿仇恨和偏見,他們就不應該聽我們的話。

用提摩太·凱勒的話來說,他們認爲我們對同性戀的看法是一種「失敗者的信仰」,所以他們甚至不願意考慮基督所說的話。從長遠出發,我所能做的最有戰略意義的事情就是澄清我們的實際信念:即使不同意某人的觀點,一樣可以愛她,對她彬彬有禮。如果我不解決這個令人尷尬的問題,它就會成爲無聲的「攔路虎」,不讓深思熟慮的慕道友深度參與到有悠久歷史的教會中來。他們爲什麼要與這樣的人打成一片呢?

即使你能在一段時間內用鼓舞人心的教導、實用的生活道理和世界一流的音樂讓每個人都參與進來,但總有一天這個話題會出現——通過他們讀經、小組討論,或者與教會朋友共進晚餐。如果你沒有公開展示如何談論同性戀,就會有人感到困惑、受傷和憤怒而離開。

當然,當我第一次與參加教會的同性戀者喝咖啡時,我不會把教會有關性道德的聲明紙放在桌子上,並要求他在談話之前先簽字。然而,一開始不提和永遠不提還是不一樣。

凱勒在曼哈頓牧會長達 30 年,接觸過成千上萬的世俗懷疑論者。他說,不可能「不談這個問題」。不談的話,百害而無一利。在這個歷史時刻,我們最好一開始就承認,我們代表的是一個完全不同的國度,擁有完全不同的價值觀,處於完全不同的權柄之下。在美國做基督徒,不能只是零零碎碎地相信,而是要完全接受基督教信仰中與眾不同的、也許是非常規的方面。

這就是但以理在巴比倫的做法,也是保羅在雅典的做法。但以理以「只有一位在天上的神」(但 2:28)開始。使徒向雅典人傳達的信息不是「回到你們祖先的神那裡,重新接受你們小時候就知道的道德觀」。保羅的意思是在說,到目前爲止,你們所信仰的大部分都是錯誤的。「我看到一座壇,上面寫著『未識之神』。我向你們宣告的就是這位神」(徒 17:23)。

二、來自聖經的挑戰

第一,除去十字架的冒犯,同時也就去除了祂的大能。

誠然,基督教宣教士在傳福音時會盡量除去信仰道路上的攔路虎,但這樣做並不意味著可以對聖經教導的任何內容避而不談、公然否定、或含糊其辭。在大使命中,耶穌命令我們要讓萬民(包括那些受到同性吸引的人)作門徒,凡祂所吩咐我們的,我們都要教訓他們遵守,這當然也包括婚姻的神聖性(太 19:3-12)。

保羅認識到我們所傳講的信息對某些人來說是「死亡的惡臭」,但爲了克服福音這種冒犯人性的特質,保羅並沒有建議要把話說的含含糊糊。他期待聖靈改變聽眾的心。他說,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不管你把它們說得有多天花亂墜(林前 2:14)。保羅知道,如果他試圖迎合他那個時代的智慧和口味(在我們這個時代可能包括頌揚個性和淡化另類性行爲的罪性),讓福音更容易爲人接受,他可能的確會收穫更多熱心聽眾,但他所宣講的十字架就不再有大能(林前 2:4)。

宣講十字架的核心是讓人悔改。真正的悔改才是令人反感的事。耶穌告訴那些想要跟隨祂的人,悔改意味著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徹頭徹底、毫無保留地跟隨祂(太 16:24)。這意味著你願意放棄生命中一切想取代耶穌的東西。

貝克特·庫克(Becket Cook)是一名同性戀,他成爲基督徒時正在好萊塢的娛樂圈工作,他解釋說(這本書還是安迪·史丹利推薦給我的!),耶穌要求跟隨祂的人要否定自我,這大大震撼了他:「我這一輩子別人都在告訴我要忠於自己」。但在讀聖經時,他發現:

(自我)已被罪侵蝕,爲什麼還要忠於自我呢?選擇你的性傾向這個想法都是與抬高自我聯繫在一起的。它意味著把自我變成自己的神。將自我和自我的慾望置於神壇之上,對其頂禮膜拜。忠於自我就是偶像崇拜。

悔改意味著不僅要否認另類性行爲背後的前提,還要否認支撐我們整個時代精神的前提:「我知道我是誰,我知道什麼對我最好」。

羅莎莉亞·巴特菲爾德(Rosaria Butterfield)第一次接觸到福音時,還是一名同性戀,同時她也是紐約雪城大學(Syracuse University)文學和女性研究教授。她認爲,悔改的真正焦點並不是同性戀或某種罪,而是驕傲:「驕傲的人總是覺得他們可以全部依賴自己,不靠上帝、不靠他人。驕傲的人覺得自己隨時隨地都可以想幹嘛就幹嘛。」

呼籲悔改不僅冒犯了同性戀。它冒犯我們所有人。

也許,這一代基督徒面臨的最緊迫的問題,不是「我們會忠於聖經中關於同性戀的教導嗎」?我們面臨的是一個更根本的問題,「我們真的在宣揚悔改嗎」?一旦你接受了跟隨耶穌必須「捨己」和「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你必須需要放棄的那些東西,不管它是什麼,就不那麼重要了。

有些人擔心,如果我們不把性看作是一個小問題,我們就會失去下一代。也許我們更應該擔心的是,我們已經失去了坐在教會裡的這一代人,他們對捨己和背起十字架一無所知。如果教會一直座無虛席,到了最後一天卻發現會眾就是耶穌所說的「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 7:23),那將是多麼可怕的事情。

真的,引到滅亡,路是大的,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太 7:13-14)。通往永生的門就像基督獨有的要求一樣狹窄,像捨己一樣困難,像背起十字架一樣艱鉅。一旦你定意「捨己」「背起十字架」來跟隨耶穌,那些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東西就變得不那麼重要了。無論是對色情的沉溺、對名利的慾望,還是不想做宣教士的想法,跟隨耶穌意味著順服一切耶穌所說的、所帶領你去做的。跟隨耶穌要求你將自我釘死在十字架上。

在《哥林多前書》中,保羅宣告說,「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親男色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 6:9-10)。

同性戀罪並不是保羅在這段經文中列出的唯一的罪,它是其中之一。這不是一段「劈頭蓋臉的一頓痛擊」。這是神對這個正在滅亡的世界發出的滿有恩典的警告,如果不把它講清楚,就是我們對這一代人最大的虧欠(結 33:8)。

當然,這些經文曾被濫用過,就像法利賽人濫用摩西律法來壓迫以色列人。但錯誤不在經文,而在引用經文的人。正如摩西所說:「因爲這不是虛空、與你們無關的事,乃是你們的生命」(申 32:47)

在這個問題上模棱兩可不是好心。把問題清晰透徹地講出來才是。

回到格林的區分,教會既需要宣教士,也需要正統的捍衛者。每個教會都必須堅持這兩個重點。理查德·洛普雷斯(Richard Lovelace)將此比作人體內的紅血球和白血球。白細胞過多(白細胞增多症),人就會死;紅細胞過多(多發性紅細胞增多症),人也會死。做一個只有「紅細胞」(熱心傳福音)的教會,或做一個只有「白細胞」(忠於教義)的教會,一樣不健康。

也許令人驚訝的是,忠於教義和熱心傳福音是最好的搭檔。忠於教義會帶來傳福音的熱情,因爲忠於聖經包括愛鄰舍,渴望迷失的人得救。如果教會的忠於教義與你的熱心傳福音格格不入,那麼你對正確教義的忠實可能並不像你想像的那樣。忠於整本聖經,必然會使我們滿懷愛心恩慈、熱情親切對待未信之人,迫切地想給他們傳福音。

第二,耶穌滿有恩典和真理。

黑暗不能勝過的光是「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的光(約 1:5、14)。約翰把恩典放在真理之前,這並非偶然。正如史丹利提醒我們的那樣,耶穌用恩典來帶領——在告訴他人真理的同時,也包容他人,讓他們靠近自己。祂滿有恩典,所以才會有這麼多不信之人蜂擁到祂身邊。我們應該捫心自問,爲什麼我們的教會中沒有更多這樣的人呢?

再有就是,耶穌句句真理,讓各種各樣罪人咬牙切齒。他們齊聲高呼要將他釘死在十字架上。他也經常說一些讓人不舒服的話,讓慕道友望而卻步,門徒們困惑不已,耶穌這樣的做法怎麼可能興起一場運動呢?(太 19:25)。

耶穌那不可阻擋的大能來自於祂的恩典和真理。耶穌是唯一一個完全真實的人,也是唯一一個有完美恩典的人。這兩者並不是一種互相競爭的關係——好像此消彼長,爲了取得某種「平衡「——它們完全一致。如果耶穌沒有完全的真理,祂就不會有完美的恩典;如果祂沒有完美的恩典,祂就不會有完全的真理。

今天的教會往往傾向於兩者之一。基要主義者喜歡沒有恩典的真理。自由派喜歡沒有真理的恩典。(不過,從福音角度來看,恩典是基於對律法的正確理解)。要想成爲有果效的傳道人,我們必須兩者兼備——比基要主義者更有真理,比自由主義者更有恩典。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像耶穌那樣吸引人歸向上帝,也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像耶穌那樣把他們差到世上,去贏得世界。

約翰提醒我們,我們勝過世界、肉體和魔鬼,並不是靠我們把福音巧妙精心地包裝起來,順應文化潮流(儘管處境化講道很重要)。我們能勝過這些,因爲我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啓 12:11)。換句話說,如果我們的見證表明,沒有任何權柄比耶穌的權柄更重要,沒有任何東西比祂更寶貴,我們就會變得像祂一樣,變得勢不可擋。

施洗約翰站在希律王面前,質問他與弟媳婦同床共枕之罪,這種性亂交行爲在王室社會中很容易被接受。對此,希律王砍下了約翰的頭。《馬太福音》告訴我們,約翰的這番話是導致他被砍頭的導火線。

可以想像,今天有些牧師會對約翰說什麼:「約翰啊,如果你對這件事輕描淡寫一下,打個馬虎眼,或者索性閉口不談,對希律王的這種開放式婚姻既不明確表示『肯定』,也不明確表示『不肯定』,你不僅能保住你的事工,還能保住你的腦袋!你甚至可能最終贏得希律王及滿朝上下所有人的心!你抓著性犯罪這一點不放,結果卻放棄了希律王這個可能的宣教對象」。

耶穌怎麼評價的呢?約翰的確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先知(太 11:11)。

流亡在異國他鄉的但以理曾接到警告,向大流士王以外的任何人禱告都會被處死(但 6)。然而但以理就在得到警告的當天下午,回家之後,像平常一樣打開窗戶,向著耶路撒冷禱告。也許有人會說:「哦,但以理,你可以不打開窗戶禱告!聖經裡可沒說你必須打開窗戶才能禱告」。

但以理知道其中的利害關係:不打開窗戶,別人會認爲他妥協了,不再像以前一樣敬拜神,這就意味著文化的權柄比神的權柄更大。於是,但以理打開窗戶,就像往常一樣地禱告。上帝在那一刻彰顯了祂的大能。

基督徒在同性戀問題上的退縮會向當代文化傳達出怎樣的關於上帝神性的信息呢?你可以做一個始終如一的基督徒,卻不公開談論這個問題。你可以關上窗戶,在房間裡靜靜地順服神。

但那能阻擋獅子的大能卻不是從這裡發出的。

我的意思不是說,儘管我想向 LGBT+ 群體傳福音, 我還是不得不把聖經關於同性戀的教義講清楚。 恰恰相反。 正是因爲我想向這個群體傳福音, 所以我必須要講。我相信有一股黑暗永遠勝不過的光。

最後讓我講一個故事。

幾年前,一對女同性戀開始參加我們教會的聚會。幾個月後,其中一人約見了我。她流著淚說:

我需要一些建議——幾個月前,在禮拜結束時我和你一起禱告,接受基督做我生命的救主,現在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我開始來這間教會時,每個主日敬拜都能感受到神的同在,這讓我非常興奮,於是我邀請「妻子」和我一起來。她調查了你們教會,發現你們認爲同性戀是一種罪,她告訴我,「我才不會去那個教會。如果你想讓神進入我們的生活,那好吧。我們換間教會,換一個能接受我們的教會」。她在羅利找到了一間自由派教會,我們就開始去那裡。

她接著說道:「去了一個月後,我告訴『妻子』,神不在這間教會,但是神在頂峯教會。我們面臨著選擇。我們可以去頂峯教會,那裡有神,但他們不接受『我們』;或者去這間自由派教會,那裡接受我們,但沒有神。隨你怎麼做,但我要去有神的教會。」

她要求受洗,並開始了痛苦的解除婚姻關係的過程。不久後,我們給她施洗了。

六個月過去了,我收到她前『妻』的請求要求見面。她告訴我,

在我「妻子」受洗之後,我終於鼓起勇氣,在她出城的一個週末來到你們教會。當你介紹上午講道的主題時,我簡直不敢相信……我想,『我就知道!這些偏執狂在一起就談這些東西。他們對我們的態度就像對過街老鼠,人人喊打。我就聽個十分鐘,把牧師說的所有充滿仇恨的話一條條列出來,這樣我就可以向「妻子」證明,這裡不適合我們。

五年來,我大概只講過一次完全以同性戀爲主題的講道。她就是在那個週末來的。

她繼續說:「然而,10 分鐘後,『仇恨語言』一欄還是空白的。我想,#¥%#!這是我這輩子聽過的最有愛的反同性戀信息。從那以後,我每週都會參加或在線觀看」。她淚流滿面接著說道:「我知道你說的都是真的,我想讓神進入我的生活。我能做些什麼呢」?幾週後,我們給她施洗,見證她把信心交託在基督身上。她說:「謝謝你們沒有爲我改變信息。在我和我的『伴侶』看來,聖經在這方面的內容一直都是很顯而易見的。」

現在是打開窗戶,面朝耶路撒冷,滿懷信心地向神舉起雙手的時候了。不要害怕。那捆綁住獅子嘴巴的神隨時準備幫助我們。

不要退縮

我並不打算在本文中對安迪·史丹利的事工進行詳細分析或做出最終判決。我們倆都會在審判臺前接受最後的審判。

我的目的是要鼓勵我們這群人,神託付我們把祂的話語傳給這一代人,不要退縮,不要不相信神的話語,而是要憑著信心繼續前進,這樣我們就能像使徒保羅對他的同代人所說的那樣,對我們這一代人說:「我們沒有退卻,我們把神全部的旨意全部傳給你們了(徒 20:27),我們晝夜不住地流淚、勸戒各人(徒 20:31)。那美好的仗我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們已經守住了」(提後 4:7)。


譯:變奏曲;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網站:Downplaying the Sin of Homosexuality Won't Win the Next Generation.

J. D. Greear(葛瑞爾)是北卡頂峯教會(The Summit Church)的主任牧師,著有多本著作,曾擔任美南浸信會主席一職(第62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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