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福音派經常從英國屬靈領袖(例如約翰·斯托得)那裡得著引導和幫助。但是,雖然英國福音派有許多美好的信仰模範,但這群同樣作爲上帝百姓的英國基督徒也不得不面對少數教會領袖犯下的、由更廣泛的網絡默許的長期罪行。三月,媒體公開報導了一位名叫喬納森·弗萊徹(Jonathan Fletcher)的倫敦知名牧師所犯下的身體、心理虐待和性侵的調查報告。他所在的體制允許他這樣的行爲達數十年之久,他甚至在其傳道證書被吊銷後繼續「服事」多年。重要的是,要從多個不同的角度參與和反思這樣的報告,並爲之嘆息。
但是對於如何從最重要的角度來理解這些醜聞,似乎有很多困惑,這最重要的角度就是一個屬靈的角度。如果我們不能從屬靈的角度認識正在發生的事情,那麼所有其他的角度都不足夠,因爲屬靈的問題滲透並深刻地影響著所有其他問題。
我們應該如何理解屬靈上的問題?這些性侵和虐待醜聞只是「魔鬼終於得逞了」(這句話我聽過很多次),還是背後有更多事情發生?我們應該如何理解施害者?他們是我們應該爲之禱告的罪人,希望他們悔改和獲得饒恕嗎?向他們說類似於「因爲神的恩典如此,所以我也給你恩典」這樣的話合適嗎?
使徒保羅說他是「最大」或者「最壞」的罪人(提摩太前書1:15)。因此,這是否可以說任何基督徒都有可能成爲性侵和虐待的施害者?作爲福音派基督徒,我們不會卡通化人設,不會以爲人就是簡單地分爲好人和壞人這兩類,那樣想很幼稚。我們知道在這個世界裡不可能把人清清楚楚地分爲好人和壞人,「因爲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
然而,我們需要避免把犯罪,特別是像施虐這樣的惡劣罪行視爲正常的相對主義危險。施虐就是「濫用權力」,正如黛安·蘭伯格(Diane Langberg)博士在《贖回權柄:了解教會中的權力和濫用》一書中指出的那樣:「研究權力濫用就是研究欺騙,施虐者首先欺騙了自己,然後又欺騙了他人。」
這種自我欺騙需要不斷地自我加強,這樣良心才會變得剛硬。聖經很好地警告了這一點,提摩太前書4:2說:「這是因爲說謊之人的假冒;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般。」通過持續地剛硬和自欺,施虐者深深地扭曲了自己對他人的看法,不再將他人視爲神形像的承載者,而僅僅是一個滿足犯罪者(對性、對權力等)慾望遊戲中的棋子。
虐待和侵害他人(甚至更糟糕的是,反覆侵害並加以掩蓋)需要在一條非常黑暗的道路上進行漫長而剛硬的旅程。所以,是的,因爲罪是如此邪惡,每個人都有能力犯下如此惡劣的罪行,但是,虐待和侵害不正常,不能等閒視之。
同樣,這意味著我們應該對悔改的前景持現實和嚴正的態度。雖然耶穌敦促我們愛我們的仇敵,並爲那些迫害我們的人祈禱(馬太福音5:44),但他也宣佈了對濫用權柄的屬靈領袖的咒詛(馬太福音23:13-39)。
一個犯了罪、甚至迫害基督子民的非基督徒(如使徒行傳第九章中的大數人掃羅),與一個嘗過天恩的滋味、與聖靈有份,卻選擇了這樣一條自欺欺人道路的教會領袖(希伯來書6:4),這兩者之間有著本質的區別。
神在基督裡的恩典是如此豐厚和令人驚歎,可能足以讓這些人得著饒恕,但他們心上的層層剛硬老繭和烙鐵烙慣了的良心意味著聖經通常認爲他們「走了該隱的道路,……並在可拉的背叛中滅亡了」(猶大書11)。
當然,我們是在一場屬靈的爭戰中,我這樣說絕不是要削弱個人的責任或神的主權:但魔鬼的確就在這些虐待和侵害的背後。我們需要向那些因虐待和侵害而受傷或動搖的人提供安慰,好牧人爲他的羊捨命,不會讓撒但從主手中奪走靈魂(約翰福音10:11,28)。
根據教會、事工、甚至更廣泛的福音派亞文化的反應,我們還需要看到可能有更多的事情發生。當一個基督教事工受到動搖或有被關閉的風險時,我們很快就會把它歸結爲「魔鬼得逞了」,但其實當教會或事工以不敬虔的方式回應時,聖經更多地讓我們看到這可能是主的責備和審判。
想想保羅對哥林多人的警告,哥林多人隨隨便便對待主的晚餐,以至於他們生病甚至死亡(林前11:27-32)。想想啓示錄中給以弗所教會的信,警告說如果他們不記得他們起初的愛並悔改,他們的燈臺就會被移走(啓示錄2:4-5)。
最終,神會潔淨並保守他的教會。縱觀歷史,當教會的某些部分陷入不知悔改的罪中時,神一次又一次地清理了自己的聖殿。我們必須考慮到,當大西洋兩岸的教會和事工都存在權力濫用的問題,並且未能作出適當回應時,這可能是神的手在擊打我們。
以賽亞的反應是真正從屬靈角度看到問題的正確反應,他把自己交託給神的憐憫,並爲自己禱告:「禍哉!我滅亡了!因爲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以賽亞書6:5)。重要的是要問,今天看到這一點,並帶領我們這樣回應神的以賽亞在哪裡?
譯:DeepL;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Enabling Abuse Invites God's Jud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