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多世紀以前,司布真(Charles Spurgeon)在對當時基督教世界規模最大的教會講道時說:「我相信,對任何基督徒而言,以積累財富爲目標都是反基督教的,也是邪惡的。 你可能會說:『難道我們不能盡我們所能去爭取所有我們可以得到的錢財嗎?』你可能會這樣做,我不能懷疑,你這樣做的時候也可能是爲著神的緣故。但是我說的是,基督徒以累積財富爲目標是反基督教的。」
然而多年來,世界上一些最大的教會所傳講的信息已經改變了——事實上,今天許多的教會教導一種新的福音。人們已經賦予這個福音很多名稱,比如「宣告就得到」福音、「放膽說出、一把抓住」福音、「健康與財富」福音、「興盛福音」、「成功神學」,以及「積極認信神學」。
無論使用什麼名稱,這「福音消息」的本質都是相同的。簡單地說,這種「興盛福音」/成功神學教導說:神想要所有的信徒身體上健康,物質上富裕,及個人幸福。聽聽他們中最著名的發言人迪爾頓(Robert Tilton)所說的話:「我相信,上帝希望所有人都能成功,這是神的旨意,因爲我從他的話語中看到了這一點,不是因爲這已經在很多人身上很強烈地表明出來了。我不看人,只看那賜我權柄得財富的神。」 教導成功神學的人鼓勵追隨者爲物質財富禱告,甚至要求神賜下物質方面的興盛。
伍德布里奇(Russell Woodbridge)和我寫了一本書,名爲《健康、財富和幸福:成功神學是否讓基督的福音蒙上了陰影?》(Health, Wealth, and Happiness: Has the Prosperity Gospel Overshadowed the Gospel of Christ?, Kregel, 2010)來檢驗成功神學倡導者的主張。雖然這本書涉及面較廣,無法在這裡進行總結,但在這篇文章中,我想回顧一下成功神學所犯的5個教義上的錯謬。通過辨別這些關鍵性教義上的錯謬,我希望你能清楚地看到成功神學的危險。
錯謬一:亞伯拉罕之約是一個獲取物質的手段
亞伯拉罕之約(創世記12章、15章、17章、22章)是成功神學的神學基礎之一。成功神學的神學家認識到聖經的大部分都是在記載對亞伯拉罕之約的應驗,這是好的;但是他們沒有認識到對這約的信仰正統觀點,這就很糟糕。他們錯誤地看待約的起源,更重要的是,他們錯誤地看待了約的應用。
在他的《傳遞火焰》(Spreading the Flame, Zondervan, 1992)一書中,愛德華•寶森(Edward Pousson)陳述了應用亞伯拉罕之約的成功神學觀點:「基督徒是亞伯拉罕的精神之子,是信心祝福的繼承人……這種亞伯拉罕的遺產主要是在物質權利方面的。」換句話說,成功神學教導說,亞伯拉罕之約的主要目的是上帝在物質上祝福亞伯拉罕。那麼因爲現在基督徒是亞伯拉罕屬靈的孩子,於是我們也就繼承了這些財務上的祝福。正如肯尼斯. 科普蘭(Kenneth Copeland)在他1974年出版的《成功的法則》(The Laws of Prosperity)一書中所寫的那樣:「既然上帝的盟約已經確立,成功是這個盟約中的一個條款,那你需要意識到,成功現在就是屬於你的!」
爲了支持這一主張,成功神學的教師們訴諸於加拉太書3:14所說的「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然而有趣的是,在論述加拉太書3:14時,這些教師們卻忽略了第二句:「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保羅清楚地提醒加拉太人救恩的屬靈祝福,並不是物質財富的祝福。
錯謬二:把耶穌的救贖延伸到物質貧困的「罪」
神學家薩爾斯(Ken Sarles)在Bibliotheca Sacra一書中的文章《成功神學的評估》(A Evaluation of the Prosperity Gospel)中說,他觀察到成功神學聲稱,「救贖提供了身體上的治癒和經濟上的繁榮。」這觀察挺準確的,根據科普蘭的主張:「基督徒生活的基本原則是要知道:在加略山上,神早已經把我們的罪、疾病、痛苦、悲傷和貧窮都歸到了耶穌身上。」其實這種對贖罪範圍的誤解源於成功神學支持者所犯的兩個錯誤:
首先,許多信奉成功神學的人對耶穌的一生有著根本上的誤解。例如,成功神學教師艾梵茲尼(John Avanzini)在TBN節目中宣稱,耶穌有「一個好房子」,「一個大房子」,「耶穌在處理大筆的錢」,他甚至「穿著名牌衣服」。很容易看出,這種對基督生平的扭曲看法,必然會導致對基督之死有著同樣扭曲的誤解。
第二個導致對救贖的錯謬認識是源自於他們對哥林多後書8:9的曲解,經文是這樣說的:「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來富足,卻爲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爲富足。」雖然對這一節經文的初步閱讀可能會使人相信保羅是在教導物質財富方面的增長,但上下文的閱讀則告訴了我們,他實際上是在教導完全相反的原則。事實上,保羅是在教導哥林多的信徒:既然基督通過救贖爲他們成就了這麼多的祝福,他們就應該把自己的物質財富完全獻上,用於服侍這位救主。這就是爲什麼在短短的五節之後,保羅就強烈地敦促哥林多的信徒,把他們的財富分給他們中間貧窮的弟兄們,經文這樣寫道「就是要你們的富餘,現在可以補他們的不足。」(哥林多後書8:14)
錯謬三:基督徒奉獻是爲了從神那裡得到物質補償。
成功神學的神學家們最顯著的特徵之一就是,他們似乎很執著於奉獻的行爲。他們強烈地敦促聽眾要慷慨奉獻,而且教導都很屬靈,比如:「真正的成功就是有能力去使用神的大能,以滿足人類在任何方面的需求」;「我們蒙召要用經濟去支持向這個世界傳揚福音。」雖然這樣的說法可能值得稱讚,但這種對奉獻的強調只是建立在一種慈善上的動機罷了,除此以外,什麼都不是。這種對於奉獻的教導其背後的驅動力是成功神學的教師羅伯特. 提爾頓所說的「補償法則」。根據這條法則——據說是根據馬可福音10:30得來的——基督徒應該慷慨地施捨他人,因爲當他們這樣做的時候,作爲回報,上帝會給他們更多。這樣就會帶來一個日益繁榮、不斷增長的循環。
這一觀點正如柯麗•科普蘭(Gloria Copeland)在2012年出版的《上帝的旨意就是成功》(God’s Will is Prosperity)一書中所說:「奉獻10美元,你將收穫1000美元;奉獻1000美元,你將收穫10萬美元……簡而言之,馬可福音10:30是一個非常好的交易。」顯而易見的是,成功神學關於奉獻的教義是建立在錯誤的動機上的。耶穌教導他的門徒:「付出,卻不求任何回報」(路加福音6:35),而成功神學的神學家卻教導他們的門徒:要付出,因爲他們將得到巨大的回報。
錯謬四:信心是出於自己的屬靈力量,使人興盛
正統基督教認爲信心就是相信耶穌基督本身,而成功神學的教師們則信奉完全不同的東西。「信心是一種精神力量,是一種精神能量,一種精神能力。正是這種信心的力量,才使得精神世界的法則起作用,」科普蘭在《成功的法則》一書中寫道,「在神的話語中確實地透露著一些法則在掌管著我們的成功,是信心使它們發揮作用。」這顯然是一種錯誤的,甚至是異端性的對信心的理解。
根據成功神學的教導,信心不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以上帝爲中心的意志行爲。相反,它是一種由人所塑造的、指向神的精神力量。毫無疑問,任何把信心看作主要是獲得物質財富的手段而不是在上帝面前稱義的神學,都是極其錯謬的。
錯謬五:禱告是迫使神賜下成功的工具。
成功神學的講員經常提到這節經文:我們「得不著,是因爲我們不求。」(雅各書4:2)。他們鼓勵我們爲自己各方面的個人性的成功而禱告。正如杜祁福(Creflo Dollar)所寫:「當我們禱告的時候,就要相信我們已經得到了我們所禱告的,那上帝就別無選擇,只能讓我們的禱告成真……作爲基督徒,這是我們獲取成果的關鍵。」
當然,爲個人性的祝福禱告本身並沒有錯,但是成功神學對人的過分強調,結果把禱告變成了信徒可以迫使上帝滿足他們慾望的工具。在成功神學中,人——不是神——變成了禱告的焦點。奇怪的是,宣揚成功神學的講員們經常忽略雅各關於禱告的教導的後半部分:「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爲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雅各書4:3)。神不會回應那些不尊崇他名的自私請求。
當然,我們所有的請求都應該告訴神(腓4:6),但成功神學太過於關注人的慾望,以至於導致人們會自私地、膚淺地和表面化地禱告,而這些禱告並不能給神帶來榮耀。此外,當這與成功神學關於信心的教義相結合的時候,這種教導可能會導致人們試圖想要透過操縱上帝來得到他們想要的——只是徒勞無用的結果罷了。這與「願你的旨意成就」的禱告實在是相去甚遠。
根據聖經,成功神學從根本上是錯謬的。歸根結底,這是一個虛假的福音,因爲它錯誤地看待了神和人之間的關係。簡單地說,如果成功神學是真的,那恩典就是過時的、神與人無關,人就成了所有事情的標準。
無論是他們談論亞伯拉罕之約,或贖罪,或奉獻,或信心,還是禱告,成功神學的假教師們都是把神和人之間的關係變成了一種條件交換式(quid pro quo)的交易。正如高夫在1990年《今日基督教》的一篇文章中所指出的,上帝「淪落爲了一種『宇宙服務員』,只是專注於他的受造物的需求和慾望。」
在關於神與人之間的關係上,這是非常不恰當和違背聖經的觀點。
譯:Calvin Chin;校:JFX。原文刊載於九標誌網站:5 Errors of the Prosperity Gospel,福音聯盟蒙允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