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如果要對這個話題了解更多,請參閱古德恩(Wayne Grudem)的文章《試管嬰兒有可能道德正確嗎?》。
許多福音派信徒都經歷不育帶來的心碎與痛苦,他們想得子女的願望因無法明白或控制的原因遲遲未能實現。而這經常是一個隱祕的重擔,只會在與家人、好友和醫生傾訴時才會顯露出來。
不育帶來的壓力與子女的價值驅使越來越多不育的夫婦嘗試各種手段:人工授精、試管嬰兒、甚至是代孕都開始在福音派群體當中出現。
然而,即使福音派逐漸了解不孕帶來的情緒壓力,我們仍未詳加考究因求子心切而使用人工生殖科技背後隱藏的代價。
網飛(Netflix)影片《私密生活》(Private Life,警告:本片有暴露畫面)是少數將這些問題揭示出來的作品之一。電影講述一對夫婦嘗試各種方法以助成孕,其間經歷希望與心碎,以及他們的努力所引發的個人與人際困擾。當他們最後一次聽到失望的報告後,丈夫躺在床上無情地問妻子:「我們以後會再行房事嗎?」妻子則很自然的斥責對方自我中心與麻木。
這一幕深刻地勾劃了生育治療如何改變不育夫婦對性生活的體會。很諷刺的,這對夫婦將性行爲拋進婚姻的垃圾箱;這個本來是自然製造子女的行爲被貶成麻煩的、令人厭倦的煩惱。這個本來是快樂、二人深深結合的泉源,卻變成了喚起他們無法達成願望的痛苦。
對多數福音派信徒來說,試管嬰兒的倫理僅止於有多少胚胎被製造出來以及它們的命運。此外,很多福音派信徒甚至不覺得試管嬰兒是個道德問題:如果它看起來只是一種醫學技術協助夫婦滿足他們渴望的、神看爲好的事——即是一個照著神形像所造的嬰兒出生——怎會是道德問題呢?對很多夫婦來說,拒絕這些科技等同放棄滿足他們內心深處的由衷渴望。
雖然並非每對夫婦都會經歷像《私密生活》描繪的婚姻困境,但接受一些將夫婦「結爲一體」分離的科技有其沉重代價。我們認爲這些代價過高,以致福音派信徒夫婦及牧者應拒絕試管嬰兒。當性與受孕分開,不道德的情況就會出現,福音派亦需負上責任。我們是時候對此打破沉默了。
試管嬰兒(In Vitro Fertilization,IVF)是一種在不涉及性交情況下製造生命的醫學方式。根據皮尤研究中心(Pew)統計,自1996年起,在美國有超過一百萬個嬰兒透過各種人工生殖科技出生,比率爲百分之二。
試管嬰兒需要採集卵子與精子。通常精子依靠男性手淫獲得,但亦可以手術方式抽取;而女性卵巢經激素刺激,可一次過獲得數個卵子。醫生會在實驗室使卵子受精以形成胚胎,然後將胚胎植入女性體內。(近來越見流行的卵胞漿內單精子注射[intracytoplasmic sperm injection],醫生會選取單一精子直接注入卵子中。)每次試管嬰兒過程可產生一個或多個胚胎。胚胎植入後,仍有可能被母體排斥。而未植入的胚胎通常會儲存起來。
雖然此過程看來能安全地治療不育,但有很多道德問題。例如,胚胎的去向事關重大。胚胎是人,故此應獲得愛與尊重。如果一對夫婦選擇製造多個胚胎,那些未有植入的胚胎會如何處置?將它們無限期冷藏,或是作研究用途,是合乎倫理的嗎?即使夫婦的意願是植入每一個胚胎,但假若日後境況使之無法實現,那應怎麼辦?有些夫婦會在接受試管嬰兒後自然懷孕,或某些原因令他們未能執行其意願,使胚胎長留冷藏庫。
了解這些難題的福音派基督徒夫婦越來越多會選擇每次只製造一個胚胎。然而,將受孕與性交分開,仍會衍生另一些問題,甚至超過任何運用試管嬰兒去克服不育的理由。容我直言,神在創造中將性與生育捆綁起來;神所結合的,福音派基督徒不可以分開。
很多基督徒認爲,因爲聖經沒有論述試管嬰兒,故此道德問題就只有一個:如何處理製造出來的胚胎。但這論點在本質上削弱了創世記一、二章訂立的性倫理與生命倫理規範。這規範是耶穌在馬太福音19:4親自確認的。創世記1:26-28清晰地表明人類生育是包含在神創造的架構中,以及神爲全地的繁殖而賜下的計劃。創世記2:22-25雖然沒有直接提及生育,但卻明顯地假設,性與繁衍後代是息息相關。男人與女人向對方委身,成爲一體。然而這只在以生育建立的親屬關係的背景下成事:「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爲一體 。」性行爲在本質上是神爲生育所命定的;「成爲一體」無法脫離此現實,即使夫婦要否定它。如將性與繁衍後代互相依賴這件事看成可有可無而非規範,就是要從根本上在神學的人類學(theological anthropology)、倫理兩方面破壞創世記一、二章的地位。
所以,這項原則不單建立在生物學或自然定律上;它更支撐聖經如何論述婚姻、子女、以及神在兩者中的工作。生育在生物學上的現實正指出特殊啓示與普遍啓示如何一致。子女是來自神的產業及禮物;我們是由神在母腹中「可畏地、奇妙地受造」。神的工作,藉人的行爲而達成;就是一男一女在愛中聯合,與他人無關。這樣,人類生育的排他性就與婚姻的排他性相呼應。
婚姻、性和生育互相關聯的規範,正好反映亞伯拉罕錯誤地親近夏甲以求獲得神應許賜予的祝福(創16)。亞伯拉罕想得到的並非性交,而是子嗣。他這個決定,將聖約的延續從他與撒拉的婚姻中移走;而所用的方式,更像是代孕而非人工受孕。但當亞伯拉罕要以自己的方法得到祝福,而將神所配合的分開時,他就遇上一些現代人工生殖技術同樣面對的困難。
生育與性的聯合是密不可分、規範的。我們認爲,聖經對此毫不含糊。神在創造中訂立的,人應當遵守。根據此原則,以下會闡釋四個憂慮。
第一,試管嬰兒切斷了婚姻的合一好處
首先,將受孕與性分離以求子女的做法有可能引致福音派對於性、婚姻與家庭的理念的重新定義。將自然而統一的生育過程分拆成多個階段,就會更難理解起初爲何性、婚姻與家庭會同時創造出來。
性與生育的分枝已在我們的道德想像力裡扎根。根本上,試管嬰兒就如激素避孕一樣使性與生育分開,只是剛好相反而已:避孕提供不會懷孕的性愛,而試管嬰兒則提供不涉及性的懷孕。但當許多福音派信徒肯定避孕的正當性時,在生育與性之間分歧背後的倫理卻容許很多他們反對的事發生。同性婚姻、通姦、避孕、試管嬰兒等都切斷了性行爲與製造生命之間的自然、創造性聯繫。
這聯繫的磨蝕可以用於解釋爲何基督教性倫理在文化的地位一代比一代小。如果性滿足與受孕沒有在婚姻裡維繫,那就更不會在婚姻外實現。
第二,試管嬰兒改變我們對人類生命的認知
雖然那些尋求試管嬰兒的人多數是出於彼此相愛,但這種製造生命的過程卻缺乏一般受孕所需的二人身體結合。
這又爲認識人類生命的起源加入新觀點。在一般生育的行爲中,誰令受孕發生乃是毫無疑問的:製造生命的過程完全是由夫婦啓動及完成。其他人只是外在地參與:他們協助、支持這過程,甚至是改正它,但絕不可能在物質上聲稱嬰兒的生命是源於他們。
如果在製造生命過程中涉及多個單位,就會對出生的嬰兒帶來異常的不確定性與風險。我們會問,對試管嬰兒而言,使這生命誕生的人,是夫婦還是醫生?在平常的生育,孩子或會爲自己的際遇向父母或神控訴。但在體外受孕的情況,控訴的對象或可合理地包括實驗室裡參與的人員。試管嬰兒需要一連串外部單位去製造生命,這可引致孩童對他們是「在母腹中形成」的概念受損。
而且,試管嬰兒改變了我們如何看待身體與其生殖能力。試管嬰兒並非一個醫治不育的療法,而是企圖迴避人如何恰當運用自己的生殖器官,以及人自身的侷限。醫藥的定義是要恢復人因疾病、殘疾、意外等原因失去的人體活動能力。生殖系統需要異性配合才算爲完整,而這就在性行爲中實現。
但試管嬰兒所要求的「醫療」手段是與恢復或修復生殖器官的治療截然不同。例如,女性在抽取卵子時毋須「運用」她們的生殖器官。試管嬰兒所用的手段並不符合生殖系統設計。要明白這一點,試想像因男性不育而進行試管嬰兒;而女方的生殖系統運作正常,每月排出一顆(健康的)卵子。試管嬰兒以人工方式刺激卵巢以同時排出多個卵子,然後以侵入式手術在女方身上抽取。這兩項步驟都無法合理地稱爲「治療」或修復女方的生殖系統。即使是女方的生殖系統出問題,試管嬰兒也沒有解決其根源,反而是要回避它。
因此,繞過性行爲,以求在子宮外成孕,是帶著損壞人的身體生活的明顯目的。這亦是《私密生活》劇情的重點:如果想不依靠性行爲去得到子女,會改變性行爲的本質,進而改變人的身體生活。試管嬰兒在深刻地影響著基督教道德想像力。如果持續下去,不單會根本地改變我們的性倫理,亦會改變醫學倫理。
第三,試管嬰兒玩弄人類生命及人類尊嚴
在實驗室中製造生命的過程確立一項效率原則,在本質上必然使參與者傾向以人的生活質素去衡量人的價值。
在一般的生殖裡,人是從一個神祕的、看不見的有機發展過程中形成。雖然我們藉科學得以認識在成孕早期發生的事,對夫婦或其他人來說這過程仍然是隱藏的。成孕無論是在子宮還是實驗室中發生,都是個十分脆弱的事件。但當醫生參與製造生命時,須要對各胚胎評估其存活機率,再選出那些看起來「最優質」的去使用。這種傾向,會使植入胚胎前的基因檢測變成必需,尤其是這技術日漸便宜。既然試管嬰兒的目的是要克服成孕的困難,此篩選過程必然會越見普遍,而父母亦會受更大壓力要去採用它。
這樣,試管嬰兒驅使我們去想像哪一類人最有可能、最有能力過好的生活。奧利弗·奧多諾萬(Oliver O』Donovan)及其他人曾論述產生(begetting)與製造(making)的分別,以及前者對形成人類生命的重要性。當人類可以輕易地製造其他人類,我們就自然會開始依照個人喜好與慾望去製造。那些在實驗室裡形成的人類雖然是完全照著神的形像所造,但試管嬰兒仍對神學的人類學構成重大破壞。
第四,試管嬰兒對女性健康構成風險
最後,人類生命的形成不單是個非常脆弱的過程,更充滿風險,嬰兒或要承受後果。短期而言,以人工生殖科技達成的懷孕比傳統懷孕更容易出現併發症。至於對以人工生殖科技出生的孩童的長期影響,至今仍是個謎。但對女性來說,風險更爲迫切。
如上所述,抽取卵子的過程是非常具侵入性,同時須服用非醫療用激素。此長期影響仍未有定論。但有部分原因是不育治療是一門獲利豐厚的生意,以致出現系統性的壓力去迴避這方面的問題。醫學人類學家黛安·託伯(Diane Tober)向華盛頓郵報承認:不育治療沒有已知風險,只是因爲沒有人去探究而已。
試管嬰兒對女性的雙重壓力應足以令福音派信徒拒絕此技術。每個女性懷孕時都會承受健康風險;但試管嬰兒所需的侵入性、非醫療用激素使風險倍增。這樣一來,試管嬰兒延伸了激素避孕的邏輯——它令男性可以隨心所欲,令女性不合比例地承擔管理身體的責任——而不是要求男性在性方面有所節制。
此外有其他理由去反對試管嬰兒以及在福音派群體中採用。例如,形成生命的經濟代價將大大提高,只有富裕家庭才能負擔(低收入家庭須由保險或政府資助);試管嬰兒在執行過程中使數以百萬的胚胎死亡,令人質疑會成爲建基於道德錯誤的制度的共犯——即使夫婦的動機純正。此外還有更多理由。
從根本來說,如果接受試管嬰兒將性與懷孕的情況,會使福音派難以見證:「神的美好創造即使在罪中仍舊純全」。這理應足以拒絕試管嬰兒。
我們承認以上論點對渴望有兒女的夫婦難以接受。很少事會比渴望得到兒女深刻;神看似廣泛賜予其他人的東西但自己卻無法得到,好像是個殘酷的重擔,特別是當滿足這良好心願的辦法看來已出現時。但我們在別處曾經說過,教會極需要沒有孩子的夫婦一同來作見證,爲這充滿悲傷的世界哀嘆,向基督的國度盼望。福音是給沒有兒女的夫婦的好消息,他們在基督裡而不是在生育裡得盼望。
然而,牧者以福音作輔導時需要有清晰頭腦。那些心碎的人充滿哀傷,他們需要指引哪些事是應該或不應該做。我們應謹慎細察,社會要克服不育的推動力,與基督教對無子女景況的獨有回應,哪個對基督教道德想像力的影響較大。想得到子女的良好渴望如同其他神的恩賜一樣,可以變成失序,特別是當尋求子女的過程違背了聖經中有關製造生命的規範。
這論點對那些成功以試管嬰兒方法懷孕的夫婦代表著什麼?他們必須去愛這些子女,如同傳統生育方式得來的兒女一樣。這些子女有神的樣式:試管嬰兒的錯誤絕不應怪罪到他們身上。神愛世人,甚至願意在我們的過犯中將好處賜給我們(羅8:28)。(但這不是做錯事的理由——羅6:1。)
如果夫婦曾接受試管嬰兒而留下了冷藏的胚胎該怎麼辦?首先,我們敦促他們視胚胎爲一個有待發育的人:他(她)應得到愛、關懷、尊重。胚胎同樣是照著神的樣式所造。第二,如果夫婦無意使用那些胚胎,我們鼓勵他們考慮捐贈胚胎予別的家庭收養。第三,我們請求他們拒絕將胚胎銷燬或作研究用途。當夫婦沒有這些選擇,以及考慮到胚胎退化引致的傷害,他們或會讓製造出來的胚胎交託神的手中,誠心爲自己導致人命的死亡而懺悔哀傷。
假若夫婦不育又想嘗試試管嬰兒?我們建議他們知會牧師與教會群體,免得要獨自面對不育。我們敦促他們不要接受試管嬰兒,但去嘗試各種能提高自然懷孕機會的治療。最重要的是,我們勸勉他們去探索如何建立非親生的親子關係,使他們的生命能爲神的國作見證。這樣,他們就見證:盼望並非藉著子女出生,而是藉著主的降臨去實現。
我們相信,亦嘗試爭辯:對不育的夫婦來說,拒絕以違反神美好創造的方式去製造生命就是最佳選擇。我們將神結合的拆散,只會害了自己:將性與生育分開,就是在改變神定下的規範,影響我們對神如何製造生命的認知。如果我們看重福音,但不去反對這些分化,我們就不配稱作基督徒。
譯:Thomas Kwan;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Breaking Evangelicalism’s Silence on IV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