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美國最高法院聽取了葛洛夫訴德喬伊案(Groff v. DeJoy)的庭辯。這是一起涉及宗教自由的典型案件,即企業是否應當爲一位出於宗教原因而拒絕在週日工作的郵差提供方便。
據爲原告提供辯護的律師事務所第一自由研究所(First Liberty Institute)聲稱,傑拉爾德·葛洛夫是賓夕法尼亞州的一名美國郵政(USPS)員工,他堅信自己必須遵守十誡的命令:「當記念安息日,守爲聖日。」(出20:8)當郵局開始週日派送亞馬遜包裹這一業務時,葛洛夫的主管批准他週日不工作以持守安息日,爲他提供了便利。
然而,幾年後,郵局撤銷了給他的這項便利,並開始安排他在週日工作。葛洛夫於是選擇了調派到一個不需要派送亞馬遜送貨的新郵局工作,這意味著他放棄了全職郵差這一職業生涯上所有的積累,但後來那個新郵局也開始了亞馬遜派單業務。
因爲葛洛夫拒絕在主日工作,美國郵政隨後對他進行了紀律調查和約談,每次約談都要求他付出很大代價開車去中心郵局,這給他的工作日增加了額外的工作時間,而且並沒有因此減少他的派送責任和指定路線。在新郵局工作不到兩年的時間裡,他收到了一封「警告信」和分別兩次的停職懲罰(共計21天)。可以說每次上班,他都面臨著失去工作的威脅。
第一自由聲稱,在此期間,葛洛夫受到了苛刻和不公平的待遇,遭到主管的嘲笑,並被無端扣減工資。經過兩年的逐步懲戒、主管的敵意,以及不知道哪一天會被解僱,葛洛夫於2019年1月18日辭職,並起訴美國郵政沒有合理地尊重他的宗教信仰。
郡法院裁定了葛洛夫敗訴,引用了在環球航空訴哈迪遜(Trans World Airlines, Inc. v. Hardison, 1977)一案中首次使用的最小成本測試(de minimis cost test)作爲理由。
2023年1月,美國最高法院受理此案,最高法的判決將確定法律是否要求僱主對有信仰的人給予有意義的宗教便利。
提交給最高法院的問題有以下幾點:
第一,法院是否應該拒絕使用在環球航空訴哈迪遜案中所使用的那種「最小成本測試」來判斷是否爲宗教信徒提供便利?這一測試基於1964年《民權法案》第七章而來。
第二,僱主是否可以僅僅通過證明宗教信徒所要求的便利給僱員的同事們(而不是企業本身)帶來負擔,來證明符合第七章規定的「對僱主業務的開展造成不適當的困難」。
三位現任大法官,包括克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塞繆爾·阿利托(Samuel Alito)和尼爾·戈爾蘇奇(Neil Gorsuch)曾經表示過,法院應重新考慮在環球航空訴哈迪遜案中所使用的標準,他們對這個案子似乎也有類似的回應。
「一些法院已經採納了『最小成本測試』,並按照這一標準判斷案例。」大法官尼爾·戈爾蘇奇這樣說。
「也許,」他補充說,「如果真要用的話,我們就用在這個案子中,並在結尾處加一個句號,說這一標準不是法律。」
大法官艾米·科尼·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也建議將此案發回下級法院,並給出這樣的指示:「說白了,『最小成本』並不意味著沒有成本。」
本案的裁決爲最高法院糾正以前的一項裁決提供了機會,後者破壞了1964年《民權法案》第七章規定的宗教自由保護。
《民權法案》第七章禁止基於各種因素的工作場所歧視,包括對宗教的歧視。根據第七章,僱主有責任合理適應僱員的宗教信仰或做法,除非這樣做會給僱主帶來「不適當的困難」。但在1977年美國最高法院判決的環球航空訴哈迪遜案中,最高法院使用了「最小成本測試」,作爲確定照顧僱員的宗教信仰是否會造成不適當困難的法律標準。
簡單地說,這意味著如果僱主能夠以最小的成本或對業務的干擾來適應僱員的宗教信仰,他們就必須這樣做。然而,如果遷就的成本或負擔並非最小,僱主就可能不必須提供遷就,因爲這可能視爲給企業經營帶來了不正當的困難。正如大法官瑟古德·馬歇爾(Thurgood Marshall)在他對哈迪遜案裁決的異議中指出的那樣,最小成本測試「有效地取消了」第七章關於工作場所不應有宗教歧視的承諾。
由於只要求僱主在成本或負擔最小的情況下遷就僱員的宗教信仰,僱主就很容易聲稱遷就宗教信仰會造成不適當的困難——即便對其業務的實際影響較小。這導致了員工的宗教需求總是得不到滿足,哪怕遷就不會給工作帶來影響。在新冠疫情期間,一些僱主根據這一測試拒絕爲疫苗規定提供宗教便利。它也被用於其他情況,如禁止宗教服裝、反對某種道德行爲,以及葛洛夫案中的「分別主日爲聖」。
「最小成本測試」也可能過於主觀,因爲它依賴於法院來確定一個特定的便利是否超過了最低成本或負擔。這種主觀評估可能導致不一致的結果,一些僱員因此得到了宗教信仰上的便利,而另一些處於類似情況的僱員卻沒有。
最低成本測試也沒有充分考慮到宗教活動對僱員個人的重要性。該測試只關注僱主的成本或負擔,忽略了僱員充分實踐其宗教信仰的重要性。因此,「最低成本測試」低估了宗教自由的價值,使其與其他工作場所的自由問題相比處於更加不利的地位。
一個更平衡的方法是要求僱主證明一項便利會造成重大困難,而不僅僅是最低成本,然後他們才可以免於提供這種便利。這種較高的門檻可以更好地保護僱員的宗教自由,同時仍然承認僱主不應該被過度的成本或干擾所累。
通過爲構成不適當的困難設定低門檻,並側重於僱主的成本或負擔,「最小成本測試」可能無法充分保護僱員實踐其宗教的權利,並可能導致在如何提供宗教便利方面出現不一致。最高法院應恢復第七章對有宗教信仰僱員的工作場所保護,使之符合國會在法院改變法規含義之前的原初意圖。
預計最高法院將在2023年6月底前作出裁決。
譯:DeepL;校:SMH。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The FAQs: Supreme Court Hears Oral Arguments in Christian Mailman's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