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3:9-18
9 尼哥德慕對耶穌說:「怎能有這事呢?」 10 耶穌說:「你是以色列人的教師,還不明白這事嗎? 11 我實實在在告訴你,我們知道的,才講論;見過的,就作證,然而你們卻不接受我們的見證。12 我對你們講地上的事,你們尚且不信,如果講天上的事,怎能相信呢? 13 除了那從天上降下來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14 摩西在曠野怎樣把銅蛇舉起,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15 使所有信他的人都得永生。16 「神愛世人,甚至把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17 因爲神差他的兒子到世上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而是要使世人藉著他得救。 18 信他的,不被定罪;不信的,罪已經定了,因爲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我們今天要看聖經中最著名的經文之一(如果上帝允許,下個星期我們會繼續),還有這節經文之後的兩節經文。其中後兩節是進一步澄清和支持第一節經文的。
神愛世人,甚至把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爲神差他的兒子到世上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而是要使世人藉著他得救。信他的,不被定罪;不信的,罪已經定了,因爲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3:16-18)
《約翰福音》3章16節是聖經中最著名的經文之一,也是很多人都會背而且都非常喜歡的經文之一,這是顯而易見的。這節經文中包含著重要的事實:神,愛,世人,神的獨生子,信,永遠的滅亡,永生,一切信他的人——只要相信他,無論你是誰,都能得著永生!這些都是最重要的事情。還有什麼比這些更重要呢?在當下,還有什麼比這些更與你息息相關?還有什麼比對照這節經文、認識你自己的處境更緊急或更重要事?
所以,我認爲我們應該好好看一看《約翰福音》3章16節。今天,我們會大概講講整節經文的意思,主要關注和討論一下這節經文中的關鍵詞(除了「愛」以外):神、世人、賜給、子、信、滅亡、永生。並且,我們將努力把對這些詞的理解應用在我們身上。下週,如果上帝允許,我們將再來看這段經文,並且把整段經文的重點放在一個重要的詞上,就是今天我們跳過去的那個詞——「神愛世人」中的「愛」。
這段經文如何體現神愛我們?16節中神對世人的愛,與8節中提到的聖靈的工作有什麼關係?這裡看起來出現了張力。很多人能夠感覺到這種張力,也有很多人試圖緩解這種張力,但他們用的方法沒有尊重這兩節經文的原意。
一方面,8節中說聖靈隨意而吹,隨他的揀選給予生命。「風隨意而吹,你聽見它的響聲,卻不知道它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這樣。」神是自由的,他完全有權決定在所有悖逆的、靈性已經死亡的人中,誰能擁有復活的新生命。擁有最終決定權的是神,不是我們。沒有一個人配得拯救。而且,也沒有人有能力拯救自己。凡得救的人都應該感謝神,因爲是神拯救了我們。
但是,另一方面,《約翰福音》3章16節說:「神愛世人,甚至把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這裡明確地說神愛所有人並且願意給所有的人永生,也就是那個8節中提到的從聖靈來的生命。
下週我們要搞清楚這個問題。現在這裡我可以給你們一點提示,卡森(Don Carson)的書《難解的教義:上帝之愛》(The Difficult Doctrine of the Love of God)給了我很大的幫助。這本書不到90頁,很容易讀懂,是本非常好的書。我希望你們都能讀這本書。
首先,在這節經文中有幾個極其重要的問題,我們必須要搞清楚。經文中有7個特別重要的詞,代表7個要點。我們必須理解這7個要點,才能明白這節著名的經文究竟有多大的力量,又是多麼珍貴。我實在希望伯利恆教會的弟兄姐妹能夠知道,這節至關重要的經文不只是給初信者的。對於面臨婚姻問題、單身問題、青春期問題的人,這節經文的效果都不亞於高壓電擊療法。
所以,讓我們先來看第16節中的7個重要的詞。
「神愛世人,甚至……」毫無疑問,耶穌在這裡指的是舊約聖經中的神,而不是指其他的神。全能的神是整個宇宙的創造者,並且維持著宇宙的運行。神是與我們個人有關係的神,而不僅僅是種股力量。這意味著神是有思想、有意願並且有感情的。他有愛也有恨。神是有位格的,是關乎道德的存在。也就是說,神就是道德標準,好與壞、善與惡都由他決定。他是永不改變的「義」。他只做正確的事。他是他所是,這便是永恆的價值,從他的本性中我們知道何爲善。做正確的事,就是在思想、感情和行爲上都與他的永恆價值保持一致。
我們都是這位神所創造的,而且我們最首要、最高的義務以及我們存在的原因,都是爲了榮耀他並且感謝他(羅1:12)。但我們都沒有榮耀他,也沒有感想他,我們都處在神的義怒之下。因此,《約翰福音》3章16節才是如此的重要和寶貴。這節經文告訴我們,上帝如何把我們從這樣的狀況中拯救出來。
2. 世人
「神愛世人,甚至……」《約翰福音》中,「世人」最普遍的意思是指被造的、墮落的全體人類。《約翰福音》7章7節說:「世人不能恨你們,卻憎恨我,因爲我指證他們的行爲是邪惡的。」《約翰福音》14章17節說:「這保惠師就是真理的靈,世人不能接受他,因爲看不見他,也不認識他。」
約翰用了「世人」這個詞,就是爲了說明人都是墮落的。需要救恩的,正是完全墮落的全體人類。不計其數的人正在走向滅亡,然而,正是在這些人中,走出了「一切信他的」人,這個詞出現在這節經文的第二部分:「……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這個世界彷彿一個罪人的海洋,這些罪人正在走向滅亡的罪人的大洋,但正在這些人中,有一部分成爲願意相信耶穌基督的人。
「神愛世人,甚至……賜給……」對於神的這份賜予,我們要談兩點。第一,所賜的是從天而來的。第二,神所賜予的那一位,不只是要來到世上,而且是來經歷死亡。17節用「差」這個詞來代替「賜給」:「因爲神差他的兒子到世上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而是要使世人藉著他得救。」因此,16節中的「賜給」是指神把他的兒子差到世上來,完成屬天的使命。
《約翰福音》10章17-18節中,我們看到從天父而來的這個使命的高潮。耶穌說:「父愛我,因爲我把生命捨去,好再把它取回來。沒有人能奪去我的生命,是我自己捨去的。我有權把生命捨去,也有權把它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的父所領受的命令。」最後的一句話表明,聖父差遣聖子就是爲了讓聖子捨命:「是我自己捨去的……這是我從我的父所領受的命令。」
所以,當《約翰福音》3章16節說「神愛世人,甚至……賜給……」,神所賜給世人的禮物便是差他的兒子來到世上受死。這是多麼的奇妙,奇妙得難以形容。這就好比你對你的兒子說:「我想讓你去爲我做一件事:我有一些仇敵,本當滅亡,但我想讓你代替他們受死,這樣他們可以得到永生。」你可能認識這位神的其他方面,但最重要的是,你要知道他是這樣一位捨了兒子的生命來拯救我們的神。
「神愛世人,甚至把他的獨生子賜給……」穆斯林無法接受神有兒子的事實,此外還有些人也接受不了。所以,我們要來了解一下《約翰福音》中說到的幾件事情,這些事都是一清二楚的,同時也是非常神奇的。神並沒有爲了生一個兒子而與馬利亞發生性關係。在《約翰福音》1章中,約翰告訴我們應該如何理解「神的兒子」。
《約翰福音》1章1節說:「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約翰給我們介紹了「道」,並且告訴我們關於「道」的3件事情。第一,他是神:「道就是神。」第二,他與神同在,所以他與神都是獨立的存在:「道與神同在。」第三,他是永恆存在的,不是在某一時刻出現的:「太初有道。」
再來看14節:「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滿有恩典和真理。我們見過他的榮光,正是從父而來的獨生子的榮光。」這節經文讓我們知道了3件事。
第一,「神的道」在第一節中指的就是神的兒子。「道成了肉身……我們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獨生子的榮光。」
第二,與道在一起的是神,而道與神又都是獨立的存在,而神指的是父神。道是「從父而來的獨生子」。「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所以,道與父神同在。
第三,結論是,耶穌是神的兒子,不是因爲聖父與馬利亞有過性關係,而是因爲聖子從太初就一直存在,他的存在沒有開始,就如同《希伯來書》1章3節中說的:「他是神榮耀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聖子耶穌是完全的神,同時,聖父也是完全的神。聖父、聖子和聖靈同爲獨一的神,擁有一個神性。神是一位,卻三個位格:聖父、聖子和聖靈。他們之間的關係是永恆、完美和充滿喜樂的。
「神愛世人,甚至把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關於「信」,我們觀察到四個方面的事實。
首先,這意味著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會因著耶穌而受益,唯有「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其他的人會滅亡,而不會有永生。
第二,信的意思是要接受某些事實爲真理,而我們要接受的是一個人,所以信就意味著相信他的身份,並照著他所說的去做。
第三,《約翰福音》1章11-12節顯明約翰在解釋信的時候,腦子裡想著另一個詞:接受。「他(耶穌)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卻不接受他。凡接受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給他們權利,成爲神的兒女。」所以,接受耶穌和信耶穌是同樣的意思。
第四,如果我們問:「接受什麼?」答案是:「接受他原本的身份。」例如,在《約翰福音》6章35節中,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食物,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所以這裡的「信」的意思,就是到耶穌這裡來,並且相信他就是生命的食物和水,能夠滿足我們靈魂的飢渴。我談到我們要接受耶穌爲我們的寶貝,這也是原因之一(太13:44)。因爲我們接受他,所以信心能夠改變我們。
「神愛世人,甚至把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最重要的是明白滅亡和永生之間是非此即彼的,這一點也是再清楚不過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也就是說,滅亡的人就是無法得永生的人。
還有一點,也是經文說的很明確的,那就是18節將滅亡描述爲「被定罪」:「信他的,不被定罪;不信的,罪已經定了,因爲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這意味著神在義怒中審判我們這些罪人,他的震怒常在我們身上。我們在《約翰福音》3章36節中看到這點:「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從子的,必不得見永生,神的震怒卻常在他身上。」
因此,由於我們的罪和不信,我們已經被定罪了。而且滅亡意味著永遠處在神的憤怒下。沒有什麼會比永遠處在全能神的義怒下更糟,那可怕是你無法想像的。這就是滅亡的意思。
「神愛世人,甚至把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這裡並不是簡單地說你會永遠存在。每個人都會永遠存在,但並不是每個人都會得永生。這個永恆的生命,首先是我們因著重生而擁有的屬靈的生命。我們從《約翰福音》6章63節得知「使人活的是靈」,而且我們從《約翰一書》5章11節得知「這生命是在他(神)兒子裡面的。」這個生命是爲神而活的生命,能夠看到並且體會到神的榮耀,也可以按著神原本的旨意享受整個被造的世界。
所以,在我們相信的時刻,聖靈將我們與基督聯合,在基督裡面就有生命。就在那一刻,我們得到了重生。我們相信我們與神的兒子聯合,並且我們有他的生命。
而且,因爲我們所有的是神的兒子的生命,這個生命是永遠的生命。耶穌說:「我就是復活和生命,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要活著。所有活著信我的人,必定永遠不死。」(約11:25-26)
關於這一點,別忘了我們在「賜給」這個詞後面看到的:「神愛世人,甚至……賜給……」這意味著他把他的獨生子賜給,讓耶穌代替我們去死。我們沒有在神的憤怒下滅亡,是因爲耶穌代替我們死在了神的憤怒下。他是「神的羔羊」,是代替我們的犧牲品,是背負世人的罪孽、替世人受審判的(約1:29、36)。
所以,我們得著永生,是因爲基督替我們死,並且生命在基督裡面。他挪去了神的憤怒這個巨大的障礙,賜給我們永恆的生命,這個生命是我們自己所沒有的。
接下來只剩下一個問題了:你是否活在《約翰福音》3章16節帶來的赦免、生命和自由中?你是否不再害怕死亡?如此奇妙的大愛是否影響了你的人際關係?我不是在問你是否口裡承認這節經文,重要的是,你是否是活出了這些真理?你活得像一個有永生的人嗎?你做的每件事是否都和這節經文有關?
願上帝賜給你這樣的信心!相信《約翰福音》3章16節的應許吧!接受基督和生命,這是何等的寶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