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歡的一幅奧古斯丁畫像是由17世紀佛蘭芒藝術家菲利普·德·尚帕涅(Philippe de Champaigne)創作的。在畫中,奧古斯丁坐在書房裡,一手執羽毛筆,一手拿著他燃著火的心。他的目光注視著一束從上面照下來的光,這光照亮了他的頭和他(手中)的心。在那光的中心寫著,「Veritas」(拉丁文中真理一詞)。
這幅作品說明了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的重要性,也就是耶穌所說的律法和先知的總綱(太22:36-40)。保羅也提出過類似的觀點,向我們表明,我們可以是一個能言善辯的佈道者、一個慷慨的慈善家,甚至是殉道者,但同時也在與神的關係上失敗(林前13:1-3)。沒有愛,這一切就算不得什麼。
有可能你正在荒廢人生。你有想過嗎?對神的愛能否吸引你的心?你是否更專注於細緻的解析神學而不是愛他?
我還記得那一天,這個問題之於我第一次有了意義。
那是平平無奇的一天,但一切都從此變得不同了。我正在聽一位保守的,宣講地獄硫磺火湖信息的傳道人講道。他聲音洪亮。他在幾百位參加青年營會的學生面前前後踱步,討論著跟從耶穌的意義。這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在此之前只做了大概24小時的基督徒。前一晚,我才相信了福音的信息,並且感受到了神透過耶穌基督給我的愛與饒恕。而這天晚上的講論,就是關於耶穌的門徒必須怎麼全心愛祂。
講員最後對所有營員的挑戰,就是在會後找塊地方花時間禱告。他教我們待在那裡一直到我們可以全心愛主。那時的我真誠,富有激情,也十分天真。我迫不及待想要試試看。我找到一塊安靜的地方,在灌木叢間屈膝。我把雙手放在身前的地上,額頭靠在上面。
我一遍遍地禱告,「親愛的上帝,我渴望用我全心來愛你。」沒有任何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我開始加重讀每個詞的語氣。「親愛的上帝!我渴望用我全心來愛你!…親愛的上帝!我渴望……」仍然沒有反應。
我期待著有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我想著灌木叢可能會著火,然後我可能會聽到一個像摩根·弗里曼(Morgan Freeman)那樣低沉的聲音說:「是的,丹,你現在是全心愛我的了。你現在可以去玩迷你高爾夫,吃個吉士堡了。」(摩根·弗里曼在電影《冒牌天神》中飾演上帝。——譯註)
但仍然沒有任何事情發生。
時間似乎過去了幾個小時,我終於停下了禱告。那時我只有15歲,我敢說我禱告了不到15分鐘。但對於年少的我來說,時間好像過去了很久。老實說,那個時候我感覺什麼都沒有發生。這讓我有點失望。
我基督徒生涯的最初兩天好像是我們當中很多人生活的縮影——有時全心爲主活,有時卻心在別處,縱情吉士堡和迷你高爾夫。很多事情可以輕易地侵蝕我們對神的愛。
我不曉得當你回顧過去時會看到什麼。是否有那麼一段時間,你感到比現在認識上帝、愛上帝更多?那時你是否只顧全心跟從耶穌?或者,你也許從來沒有確定你的承諾是否真的適合你?
雖然我有時會笑著回想起那個青少年營會,但我也認識到,我那時明白的某樣東西,我現在卻常常忽略。耶穌要我的心,勝過想要一切。當時對於我是如此,此刻對於我們每一個人而言亦是如此。單有正確的信仰是不夠的,他想要的是你的心。
正統教義可能聽起來像是一個痛苦而又昂貴的牙科手術,但只是意味著對上帝有正確的認識。與耶穌之間的關係始於正統教義的真理,這樣才形成了對耶穌正確的認識。當耶穌問門徒,人們說祂是誰,就說明了這一點。門徒們在村莊間聽到了一些比較高大上的頭銜:施洗約翰、以利亞,或者可能是另一位先知(可8:27-29)。但後面耶穌把這個問題更加具體化:他們(指門徒)爲什麼信靠祂?
彼得脫口而出,宣稱「你是彌賽亞」。這正是彼得在正統教義考試中得A的時候。但在約翰福音最後一章裡,我們沒有繼續看到耶穌對彼得的看法或教義是否正統進行考試。
耶穌再做一次考試是更加說得過去的。畢竟,神設立新約教會是藉著彼得宣講那篇具有歷史意義的講道而開始的,那次有3000人因此被吸引和決定回應跟從耶穌(徒2:14-41)。所以,彼得自己的信仰沒有問題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耶穌在福音書的末尾問了彼得什麼呢?耶穌問的是彼得的愛和彼得的心。他三次問彼得「你愛我麼?」根據教會傳統,彼得後來的確如耶穌所預言的那樣爲主殉道。是對基督的愛領他順服到了那種地步。
正統教義——對神正確的認識——是我們的起點,但不是我們的終點。要明確的是,我們在對神的信仰上不長進,就不可能在對神的愛上長進。我們對神的信仰至關重要。但有一種非常危險的情況,就是我們只在對神的知識上長進,而在對上帝的愛上停滯不前。我們可以積累很多關於上帝的知識,而我們的心卻遠離祂。我們甚至可以像殉道者將我們的生命獻上,卻錯過了關鍵的部分。
如果你來我的辦公室,你會看到一些掛在牆上的學位證書。我有一個聽起來很厲害的學位——道學碩士(Master of Divinity)。這意味著我已經上完一系列關於聖經和上帝的課程,而且我有學位來證明這一點——你已經真正掌握(mastered)了神學(Divinity)。
牆上掛著的證書會給神留下多深的印象呢?不怎麼深。老實說,我想著祂會對那個願意全心愛祂的15歲男孩印象更深。
15歲時向神禱告的那一天已經離我好遠了,好像不值一提。但那時我在盡我所能地愛上帝,而這並不是不值一提的,這值得好好記下一筆。實際上這就是一切意義所在。願上帝的真理,爲著祂自己的榮耀,吸引我們的頭和我們的心。因爲若非如此,我們就是在荒廢我們的生命了。
譯:李德隆;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Why Good Theology Is Not Enou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