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除了基督藉我作的那些事,我什麼都不敢提;只提他藉我言語作爲,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19甚至我從耶路撒冷,直轉到以利哩古,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20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21就如經上所記:「未曾聞知他信息的,將要看見;未曾聽過的,將要明白。」22我因多次被攔阻,總不得到你們那裡去。23但如今在這裡再沒有可傳的地方,而且這好幾年我切心想望到西班牙去的時候,可以到你們那裡,24盼望從你們那裡經過,得見你們,先與你們彼此交往,心裡稍微滿足,然後蒙你們送行。
這段經文中有三件事要關注。這些事對你的生命都有直接的影響(即使你現在還不曉得),並直接跟上帝以及他在二十一世紀要達成的目標相關。在這段經文裡我看到,首先,要有神聖的志向。其次,有無比巨大的需要。第三,有全球性的策略。我們逐個來分析這些方面,看它們如何彼此連接在一起,又如何跟我們以及我們所生活的當今世界聯繫起來。
第20節說:「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 」
保羅被神聖的志向掌控。我說他被掌控,因爲在接下來的22節他說,「我因多次被攔阻,總不得到你們那裡去。」還有在第23節末尾說,「我切心想望到西班牙去的時候,可以到你們那裡。」當你渴望去做某件事,年復一年有這樣的想法,卻總是做不到時,就一定是有什麼東西在掌控你。而那掌控保羅和攔阻他去往羅馬的,就是,在從耶路撒冷到以利哩古之間的地方,他還有工作沒完成。但是終有一天,會像23節所說,「但如今,在這裡再沒有可傳的地方」於是就有了24節:「(我到西班牙去的時候)盼望從你們那裡經過,得見你們。」
換言之,那控制著保羅的,乃是一個志向,要把福音傳給那些從未聽過耶穌名字的人,就是從耶路撒冷直到以利哩古一帶(今天的阿爾巴尼亞)。並且這個任務完成之前,他絕不會放棄自己的志向。然而到了某個時刻,在那一帶的福音任務完成了,這志向就要繼續帶他往西班牙去。這樣他也可以一嘗夙願,有機會路過羅馬,看望那裡的教會,享受肢體交通之樂。
被神聖的志向掌控,真的很美好。你被某種志向掌控著嗎?我稱之爲「神聖」,因爲它的目標是神聖的——要讓列國中未曾聽過耶穌之名的人,來信靠耶穌,順服耶穌,被耶穌拯救,脫離罪孽並免除上帝的忿怒。此外,我稱之爲「神聖」,又因爲這是從上帝並他神聖的話語而來的,正如我們下面要說明的。能夠被神聖的志向掌控,真是一件很好也很對的事情。
你是否有神聖的志向?其實,不見得每個人都擁有保羅那樣的志向。因爲,有人是栽種的,有人是澆水的(林前3:6-8)。每個人都有他的恩賜(林前7:7)。他們或站住,或跌倒,都自有他的主人在(羅14:4)。但我覺得,若是上帝的每位兒女,都能有神聖的志向,一定會討神喜悅的。
孩子們,請你們好好留心聽我的分享。我知道,「神聖的志向」這個詞不太常用。你們日常生活中很少用它。它是指那些你真的很想做的事情,而且是上帝要你去做的。你太想做這些事,超過其他任何事情,儘管對那些事情也很感興趣。比如,保羅有好幾年時間很想去羅馬,但他沒有去,因爲他還有更想去做的事情。他想在亞洲和希臘那些沒聽過耶穌的地方傳揚福音。他真的非常非常想傳福音。這種渴望就叫「志向」或「雄心」。而當這樣的事情,是上帝要你去做的時候,就是「神聖的志向」。
你有這種志向了嗎?還沒有?不要緊,大家對孩子不會指望太多。可總有一天你不再是孩子。在基督裡的成年人和孩子的差別之一,就是你要有神聖的心志。許多小女孩(包括我的女兒塔麗莎),很喜歡布娃娃,想得到這些玩具來玩兒。這很好,不過總有一天,女孩子會長大成人,放下布娃娃,去尋找那更大、更好的喜樂之事,比如去照顧保健室裡那些真的嬰孩。或者將來組織一個事工,專門去遙遠的地方照看那些飢餓的或失去父母的的嬰孩。於是,這就成了你們當中某些人的神聖志向,其他人可能有別的神聖志向。
男孩子們呢。如果你像我小時候那樣,你會想要球,卡車或槍,還有玩伴。我從來沒持有過真槍(除了打彈丸的來福槍)。但是,我用我馬太•狄龍的手槍(Matt Dillon pistol)和那把盧卡斯•麥凱因(Lukas McCain)式的轉輪把手的玩具槍,殺死過許多壞人的哦。我也很愛跟朋友們玩足球,在街上挖出道路讓我的玩具卡車穿行,而且,我拔槍速度快極了!那是個很好玩的年代。而且對孩子來說也挺好的。
但是總有一天,你不再是男孩。而成熟的基督徒就表現在,你要有神聖的心志。那些玩具槍、小卡車、球類,忽然變得渺小了,而爲著正義和救恩努力奮鬥的喜悅,變得越來越大。成熟就意味著有神聖的志向,大力揮舞聖靈的寶劍,對需要幫助的人大顯愛心,奉耶穌的名痛擊撒旦。
無論做父母的,還是單身的,無論什麼年紀,只要是基督徒,都要有神聖的志向。要有爲上帝的榮耀很想去完成的事情。它完全掌控和指引你,幫你作出決定(比如保羅暫時不去羅馬)。它讓你充滿激情,關注一生。
這志向從哪裡來?答案要點在20節與21節的連接點。「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就如經上所記:『未曾聞知他信息的,將要看見;未曾聽過的,將要明白。』」(「這裡保羅引用的是以賽亞書52:15)
不過這是件奇事,而且和我們相關。使徒行傳9、22和26章說,保羅是在去大馬士革的路上直接被復活的基督呼召的。使徒行傳26:18記載耶穌賜給保羅的使命是,「我差你到他們 (外邦人,各民族])那裡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可見,是那位復活了的,今天依然活著的,擁有一切主權的耶穌基督,呼召保羅,叫他做外邦人的光。
但保羅在羅馬書15:21那裡沒有說,「我立志到不認識基督的民中,做他們的光,因爲耶穌在大馬士革路上呼召了我。」他所說的卻是,「我立志——被這激情所驅,要把福音傳到不知基督之名的地方——是因爲以賽亞書52:15的話,『未曾聞知他信息的,將要看見;未曾聽過的,將要明白。』」
你怎麼理解這裡的微妙差別?我的理解是,當耶穌在去大馬士革的路上呼召保羅,要他把福音傳揚到沒聽說過基督的外邦人中,保羅回到舊約,認真查考,以便確認和進一步理解它與上帝整個計劃的關聯。而且他真的找到了。爲了我們的緣故,他不只提到大馬士革路上自己的經歷(那種經歷我們不見得有),也提到上帝已有的話語(我們都看到了)。這樣,他就把這志向根植在舊約中了。
好,你的神聖志向從何而來?我的答案是:它來自個人與永活基督的相遇之經歷(不見得像大馬士革路上那樣富有戲劇性),又被上帝所賜的話語塑造、啓迪和驅動。當你晝夜思想耶和華的律法時(詩篇1:2)——沉浸在上帝的話語之中——神就會來到你身邊,把他話語中某些真理烙印在你的心靈中,直到它變成一個神聖的志向。假如你還沒經歷這事,那你就要更多地浸淫在上帝的話語中,並要求告他。
上帝不會引我們去毫無意義的地方,走過充滿懊悔的人生。總有需求要滿足——不是上帝的,而是世界上的,而滿足它們,只有靠著神聖的志向。這不關乎自我提升,而總以某種愛的方式表達,並且總能滿足別人真正的需要。
那麼,保羅這裡說的那無法測度的需要是什麼呢?請看20節:「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這意味著,他已立定心志,決意去那未曾聽聞基督的地方傳揚福音。那些地方甚至連耶穌的名字都沒聽說過。
問題來了:假如這些人不知道耶穌,他們是否一定要信靠耶穌才得救?不然,我們是否應該採取更穩妥的辦法,把他們留在無知的狀態中,等待上帝額外的恩典,或許這些沒聽過耶穌的人,還有機會得救呢(意思是,沒有律法的人,也不按照律法受審判,上帝大概會按各人的良心來審判他們,他們或許還有機會得救。——譯註。)那爲什麼保羅要冒那麼大風險,受那麼多苦,到那些未曾聽見耶穌之名的人中傳福音呢?
其實《羅馬書》1:18-23的經文,已經提供了答案。我們一起來讀,慢慢的、邊思考邊品讀,並要體會保羅當時的沉重心情。這些話都是描述外邦人——就是從沒聽說耶穌之名的人,是保羅被雄心激勵,要去傳福音的對象。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爲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正是這幾個致命的詞彙,定義了保羅所看到的那個無法測度的巨大需要;那些未曾聽說過耶穌的列國之民,在審判的日子,將會無可推諉。因爲,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爲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爲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爲偶像,彷佛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保羅在羅馬書2:12又寫道,「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英譯本是:也必以沒有律法的狀態滅亡,仍然是必定滅亡的——譯註。);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每個人都會根據他們能接觸到的信息受審判。那些沒聽過福音的人,都會滅亡,因爲他們都抵擋了已知的真理,並且也都過著悖逆上帝的不義生活。唯一的盼望就是聽耶穌基督的福音,並相信它。
未聽聞耶穌之名的人,有著無法測度、無限巨大的需要。我們能想像得到的、最大的需要,就是世人對耶穌基督福音的需要,他們要聽到福音,要相信福音。因爲耶穌的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羅1:16)。沒有人能不藉著福音可以得救。
你們不見得都像保羅那樣蒙召服事。但若不立志參與,你就不可能是個有愛心的人。
然而,你們當中的確有人像保羅一樣被呼召,全職投入這個特殊的全球性大策略中。新來伯利恆教會的可能還不了解,請留心聽我們對宣教的理解。先來看看保羅那奇妙的宣稱吧。
先看19節:「甚至我從耶路撒冷,直轉到以利哩古,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這裡說的是從耶路撒冷往北,穿越敘利亞,往西經過整個小亞細亞(土耳其),沿著東部海岸下到希臘,再上去往西到達意大利北部,就是今天的阿爾巴尼亞。保羅說,在那裡他已經完成了福音的宣講。而且他特別強調——23節中驚人的表述,「但如今,在這裡再沒有可傳的地方。」於是接著24節繼續說,「我要往西班牙去。」
這話到底什麼意思呢?他怎麼能說從耶路撒冷直到以利哩古,福音已經傳遍了呢?我們可以確定,在那些地區仍有無數民眾還沒聽聞福音,而且保羅在以弗所(就在那地區之內)寫給提摩太的信中,還叮囑他努力「作傳道的工夫,盡你的職分」(提後4:5)。換言之,那裡仍有福音的需要。而保羅卻說,他在那裡的事已經做完了。
我們的理解是:作爲佈道家,保羅不是地區教牧,而是開荒宣道。他的呼召和志向,不是在教會已經建立的地方傳道,而是到沒有福音教會,沒有基督徒甚至沒聽說基督的地區傳道。
其實要緊的不是名稱,而是實質區別。有些人在前線拓荒宣教,有些人在地區服事,宣教士要跨越文化、語言障礙,而前線宣教士更要視死如歸,「藉著言語作爲,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衝破千年的黑暗困鎖,釋放撒旦的捆綁,讓人認識那萬王之王和全人類的救主。
這就是保羅的志向。今天,「使萬民做主的門徒」依然是我們的大使命,很多人還沒聽過福音,因此,教會都要禱告上帝興起更多拓荒宣教士,讓我們都成爲佈道家。
我能想像——我祈求神,十年後會收到宣教前線的信——或許是你們中間的十個人,信上說,「羅馬書15:20說,『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2006年8月,在伯利恆教會,上帝把這段話印入我心靈,成了我神聖的志向。所以現在,我正在一群沒聽過福音的人中傳道。」
主啊,求你現在做工。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