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對於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經歷描寫的非常細緻入微。然而,很多人對其歷史真實性提出質疑,這些質疑中最難處理的是針對出埃及記 12 章中的文本提出的一個常見反對,那就是出埃及的人數。這個反對值得我們認真思考。
經文是這樣說的(37-38節):
以色列人從蘭塞起行,往疏割去;除了婦人孩子,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又有許多閒雜人,並有羊群牛群,和他們一同上去。
這段記載提供了一個好歷史學家所關注的「誰」「什麼」「何時」「何地」,以及「如何」等信息。但困難之處是,到底有多少人?我們真的能相信神拯救了這麼多以色列人出埃及嗎?
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對這個問題有三種常見答案。
如果男人有60 萬,那麼出埃及的總人口可能有200 萬,我們很難相信這個數字。如果真有這麼多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爲什麼埃及史書中對此隻字未提?他們應該是當時世界上人口最多的民族了,哥珊的土地足夠養活他們嗎?爲什麼我們在西奈半島找不到他們留下的任何蹤跡?
這種規模的人口遷徙將是世界歷史上規模最大的遷徙之一。當這個人數的群體行進時,他們會形成一個超過 10 英里長的縱隊。這些都是學者們經過計算所得出的結論,因此許多人說,不管聖經作者是誰,這個數字一定是誇大了的。德魯佛(S. R. Driver)寫道:「多年來,釋經傳統大大誇大了出埃及的以色列人人數。」斯奈思(N. H. Snaith)則稱這個數字「難以置信」。
我們有兩種方法面對誇大統計數字的觀點。其一是認爲按字面意思理解經文,聖經確實是說有60 萬以色列男子(婦女和兒童另計)出了埃及,這就是當時的確切人數。雖然有些學者認爲這規模過大、不太實際,但並非不可能。
埃及史書很少提及以色列人,因爲他們在那裡只是奴隸,而且他們離開的方式讓埃及人感到非常尷尬。我們也不應該對在西奈半島找不到多少關於他們的證據感到驚訝。他們畢竟是遊牧民族,遺骸已被 3000 年的風沙所覆蓋。此外,按著字面意思接受 60 萬這個數字還有一個好處,那就是這個數字與出埃及記 38:26 和民數記(參見 1:46, 2:32, 26:51)中其他地方的統計數字吻合。
不過,還有另一種忠於經文的理解方式。原文的表述不是60萬,而是600千(eleph)。然而「千」(eleph) 這個詞在舊約早期,也可能被用作一個不確切的詞,指相當大的一群人。一些學者認爲它的意思類似於「氏族」。它也可能是一個軍事術語,指一個戰鬥單位,如一個聯隊。這樣,出埃及記 12:37 可以這樣解讀:「約有六百個大家庭」,或者「約有六百個戰鬥單位」。按照這種解讀,以色列人的總人口應該是數萬人,而不是數百萬人。
三一福音神學院的舊約學者霍雅各博士(James Hoffmeier)就接受了這種解釋,他寫道:
出埃及記 12:37中帶給我們的問題可以通過解經得到解決。eleph一詞可譯爲「千」,但在聖經中也可以被譯爲「大家庭」或者「戰鬥單位」。我是一個埃及學者,我知道在埃及帝國的鼎盛時期,埃及軍隊的戰鬥兵員也才兩萬人。在約書亞記七章的艾城之戰中,有 36 名士兵陣亡,這給以色列人造成了嚴重的軍事挫折。如果你的總兵力有六十萬,這 36 人的傷亡不算什麼。
這不是聖經是否真實的問題,而是聖經的意思究竟爲何的問題。可以肯定的是,上帝把一大群人帶出了埃及。我們完全可以按著字面意思理解這句話:「耶和華的軍隊都從埃及地出來了。」(出 12:41)
譯:DeepL;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How Many Israelites Exited Egy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