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就我現在所掌握的信息而言,我沒有絕症。但有一個普遍真理:除非基督先回來,否則我總有一天會死。
我是按照永生神的形像被造的。
因著他的恩典,我已從罪的奴役中被救出來,現在是主耶穌基督的僕人。
我作爲神的形像承載者的身份給了我尊嚴。
我作爲主所救贖的僕人和我與基督聯合的身份,以及聖約中的責任和義務,指示了我該如何看待我的生與死。
神話語的原則和預設要求我拒絕主動的安樂死(直接和有意地奪取自己或他人的生命)。使用醫療手段(或任何其他手段)來加速人的死亡,絕不是有愛心或有信心的行爲。
除此之外——這一點也許在基督徒中更有爭議——我現在已經傾向於相信,一個人可以在信心裡(也就是說這不算犯罪)拒絕無效的或負擔過重的醫療救助。
凱瑟琳·巴特勒博士在她的《生死之間:以福音爲中心的指南》(Between Life and Death: A Gospel-Centered Guide to End-of-Life Medical Care)這本書裡闡述了這一原則。
她認爲,我們可以:
許多基督徒——包括我自己在內-——認爲,保護生命意味著盡可能延長生命。例如,如果餵食管可以提供食物和水,或者呼吸機可以抽出氧氣,那麼我們就應該使用一切可以使用的手段來保護一個人的生命。
聖約學院(Covenant College)的基督教哲學家、美洲長老會(PCA)長老比爾·戴維斯(Bill Davis)教授在他那本全面且有益的書《在平安中離去》(Departing in Peace: Biblical Decision-Making at the End of Life)中對此提出了有趣的看法。他告訴我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在神的話沒有任何改變的情況下已經發生了改變:
心肺復甦術和呼吸機改善了死亡和垂死的概率。
在20世紀60年代這些維持生命的措施普遍可及之前,盡一切醫學上可能的措施並不會帶來死亡前的長時間昏迷狀態。如果某人的心臟停止跳動,醫生就無能爲力;如果有人的呼吸停止了,那人就沒辦法呼吸了。一個昏迷的人可能會醒來,但如果他或她的心臟或肺部停止工作,這個人就死了。
現在,在維持生命的醫學治療發展了50年後,「盡一切所能」已經涵蓋了非常廣泛的醫療可能性。即使在患者昏迷不醒、內臟器官孱弱,在沒有外來幫助的情況下就無法繼續存活的情況下,也可以使用醫療設施讓患者的心臟和肺部工作數月。當維持生命的治療被用來幫助治療感染或嚴重受傷時,即使治療費用相當昂貴,也是一個巨大的福音。
然而,通常情況下,維持生命的治療並不能幫助治癒疾病,至少從人的角度來說不能。對一個因頭部大面積受傷而昏迷不醒的人進行呼吸機支持,並不能改善他頭部大面積受傷的情況。神總是可以超自然地干預,但維持生命的治療可能只是通過給病人施加嚴重的負擔來延長身體的生命。
下面是戴維斯教授所主張的聖經原則:
上帝的話語允許我們在某些情況下 對僅僅維持生命的治療說「不」。
他繼續說,
如果我在一百年前就這個主題寫書, 我一定會拒絕這個關鍵原則。
然而,神的話語並沒有改變。
改變的是醫療選擇的範圍。
我出生於1960年,在心肺復甦術成爲醫學院教育的標準內容之前四年。腎臟透析、除顫器和呼吸機(支持呼吸的機器)的發展甚至比心肺復甦術更晚。今天靠「機器」維持生命的人若在當時都會死於疾病。過去六十年的醫學進步令人振奮,但也使我們更難思考關於醫療護理的義務。聖經教導我們必須接受有可能治癒我們疾病的治療。作爲基督的僕人,我們蒙召保持健康,以便我們能夠很好地服侍神。
在維持生命的醫療方法發展之前,這種利用醫療手段維持健康的義務意味著我們有責任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醫療手段來維持生命。
神的話語命令我們捍衛生命,但它並沒有命令我們在任何情況下都要使用醫療技術來盡可能延長生命。
巴特勒還根據她多年來作爲創傷外科醫生的經驗提醒我們,在某些情況下,生命末期的干預措施實際上會造成傷害。例如,呼吸機會導致肺炎;心肺復甦術會弄斷肋骨;管飼會增加晚期癡呆症患者的死亡率。如果病情是可逆的,而且干預措施可以成爲引領一個人恢復健康、帶他回家的手段,那麼這樣的不良影響是值得的。但在這種護理無效的情況下,繼續進行醫療干預可能是在做一個失敗的管家,或是沒有盡到愛人如己的責任。
我建議採取以下步驟:
第一,寫下你的臨終醫療指示。這可以讓你在法律認可的文件中,把你的願望提前寫下來。這是一種愛的行爲,讓你的親人知道你的願望。不要等到您生病或退休後才去做。每個18歲以上的人都應該有一份。
第二,要做這件事,我的第一選擇不會是用政府製作的標準表格,它要求你在各種情況下勾選一個框:是或否。表格上的邏輯可能有點混亂,並導致一些讀者誤解它的要求。然而,如果這是你想使用的,一定要使用比爾·戴維斯的這個寶貴資源,他以合乎聖經的方式填寫了每個州的表格。
第三,我個人更推薦《五個願望文件》(Five Wishes Document),它是由一位捍衛生命的領袖與美國律師協會的法律與老齡化委員會協商後撰寫的,並在所有50個州得到認可。它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寫成,允許你加入自己的敘述,並表達你的願望,而不僅僅是對那些難以理解的各種可能性。
第四,爲了幫助你思考問題,我強烈建議你參考巴特勒的書和戴維斯的書。他們都是睿智而成熟的基督徒,專業知識不同,但觀點互補。你可以從巴特勒博士的這篇文章開始了解大意和聖經的教導方向。戴維斯的書後面收集的聖經原則(他在書中也一直在論證)非常周到和仔細。
第五,如果你想要一些徹底的、哲學的、聖經的關於主動安樂死的東西,可以參考約翰·費恩伯格和保羅·費恩伯格所寫的《勇敢新世界的倫理學》(Ethics for a Brave New World)一書,注意看第四章。
第六,如果你是教會中的長老或教師,可以考慮就此教授主日學或週三晚課。比爾·戴維斯已經爲你做了所有的艱苦工作。請看他爲個人和小組學習提供的爲期四周的免費學習指南和課程計劃,你可以點擊這裡下載。
譯:DeepL;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作者博客:How My Mind Changed about End-of-Life C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