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宗教新聞社(Religion News Service)報導,東方大學(Eastern University)已成爲基督教大學協會(CCCU)中第一所修改其性倫理政策的基督教高等院校,該校將允許僱用LGBT+教職員工,並將性取向加入其反歧視政策。基督教大學協會的回應是將東方大學的成員資格「暫停」,並將該校從其網站上的協會成員名單中刪除。
這種政策上的變化和該校的立場並不相悖。東方大學隸屬於美國浸信會(ABC),和美南浸信會(SBC)不同,美國浸信會是一個自由派「主流教派」,在神學上持自由主義立場。該校以前曾公開歡迎LGBT+學生,並允許一個由學生領導的社團爲LGBT+學生進行宣傳。對於一個自由派主流新教學校來說,拋棄基督教正統觀念、接受與聖經相悖的性倫理異端觀點並不令人震驚。
不過,這一新聞還是向我們提出了一個問題:爲什麼會發生這樣的轉變,它們是否不可避免。東方大學成立於1925年,曾經是一個在神學上保守的機構,高舉《聖經》和「信仰的基本原則」。但在不到100年的時間裡,該校就拋棄了歷史上的基督教正統信念。是什麼導致了這種變化?
很多人認爲,從正統到錯謬的道路對所有機構來說都一樣,這種想法可能有點以偏概全了。但是似乎的確有一個反覆出現的模式,這模式包括了三個步驟。
讓我們從一個有爭議但又無可爭辯的說法開始:現在拒絕基督教正統性倫理的每一個基督教機構過去都首先接受了性別平權主義的觀點。
這樣說可能看起來不公平。平權主義是一個次要教義問題,接受平權主義的基督徒也有很多持有正統的信仰。但它還是產生了一個重要的邊界。例如,姊妹能不能擔任牧師也是一個次要問題,這有點類似於嬰兒洗禮/信而受洗,同樣都真誠的基督徒可能會得出不同的結論,但他們不太可能加入同一個教會。
然而,性倫理則是一個基要問題,是基督教信仰的基本真理。在性倫理上不道德的人、通姦者和同性戀者是不能承受神國的群體之一(林前6:9)。教導人們說可以接受這種不道德的性倫理,卻仍然能進入天國,就是在宣揚異端。
那麼,爲什麼把這兩個問題聯繫起來呢?因爲如果沒有平權主義奠定的基礎,人們就很難、甚至不可能接受某些類型的性不道德行爲(如LGBT+),卻還能說自己是忠心的基督徒。正如里根·鄧肯(Ligon Duncan)所解釋的:
對互補主義的否定破壞了教會對聖經權威的高舉(從而最終不可避免地損害了教會對福音的見證)。聖經說「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然而地方教會的實踐卻是「我允許女人講道,也允許她轄管男人」,這種轉變給聖經在神子民生活中的功能性權柄帶來了毀滅性破壞。
這種對聖經權威的破壞導致LGBT+團體有可能在基督教機構中站穩腳跟,特別是在高等教育機構。此外,通過消除性別差異,平權主義運動破壞了性別本質概念。當然,平權主義者所說的並不都是錯的,但在這一倫理滑坡上他們也不完全是無辜的。
不過,重點不是指責,而是強調一個明顯的現實:任何目前持平權主義觀點的機構,都非常容易被那些宣揚異端性倫理的人所滲透。那些想要倡導接受LGBT+的人就是從平權主義的入口進入了教會和基督教機構。
平權主義運動還普及了這樣一種觀念:如果教會過去的傳統是約束慾望(特別是女性慾望)的,就應當完全撇棄過去的影響。爲了得出聖經允許女性做牧師的結論,該運動不得不拋開近2000年的思考、教導、解經和聖經神學。然而,在大多數情況下,平權主義者仍然試圖通過基於邏輯、釋經學和理性的討論來達到他們的既定結論。但是跟在他們後面的反聖經性倫理的倡導者則放棄了這種深思熟慮的方法。
瑪麗·哈林頓(Mary Harrington)觀察到,這群人所提倡的許多想法並不是根據真理或合理性來評估的,而是根據慾望和權利受到限制來提出的,而限制權利就是一個滔天大罪。
哈林頓指出,大多數人現在認爲唯一的敵人就是「任何限制個人慾望自由發揮的東西」。而沒有什麼比正統教義更能限制慾望了。對於基督教機構來說,正統觀念來自聖經,但也基於信條、教義和早期基督教的其他著作。對於反對聖經的性倫理的倡導者來說,這個敵人——正統觀念——必須被戰勝,這樣個人慾望才能更充分地得到實現。
如果這種對不受約束之慾望的偏愛僅僅侷限於那些「覺醒者」,那麼基督教組織就不需要有太大的擔憂了,但反對約束慾望是美國人基因的一部分。事實上,有太多的基督徒口口聲聲說自己相信聖經中的倫理,卻在實踐上完全忠於新異教的倫理:「做你想做的事,只要不傷害任何人。」他們認爲,除非允許某種行爲會對其他人造成明確和明顯的傷害,否則就不應該有任何限制。
如果女性擔任牧師,會傷害到誰呢?如果你的兒子想和他的男朋友結婚,又會傷害到誰呢?如果你的女兒想讓世界否認現實,稱她是個男人,這又能傷害誰?
甚至問出這些問題都是在向過時的、未開化的、古老的過去(即1960年代之前)看齊。沒有人想成爲一個老頑固,站在「歷史的錯誤一邊」。這就是爲什麼基督教機構和團體中開始爲聖經帶來的限制展開辯論,首先是在我們的心中,然後是在我們的機構中。
正如最近的歷史所顯示的,結果是,在教義帶來的限制產生爭論的地方,正統性倫理遲早會輸。
重大的道德轉變是從一個讓步開始的,在一些輕微的、看似微不足道的東西上讓步,或者一個小小的妥協。機構試圖通過容忍一個看似不重要的姿態,找到一種方法來放鬆對以前不可侵犯的教義的認信或做法的約束。在大學校園裡,它幾乎總是從正式承認一個LGBT+倡導社團或允許教授支持同性婚姻開始。這種姿態讓人感覺無足輕重,同時也讓一個機構感到自己挺寬容的。這種姿態好像是在說:「我們聽到了你的聲音,我們關心你。」
但這種讓步,無論多麼小,都表明該機構認爲正統信仰是一個個人偏好的問題。相信某個教義的理由不再是「主這麼說,我們就這麼做」,而是現在「這是我們所相信的,但我們也可以按你的方式做」。正如理查德·約翰·諾伊豪斯(Richard John Neuhaus)警告我們的那樣,這種轉變的結果是「在正統是可選擇的地方,正統遲早會遭到禁止。」
「諾伊豪斯法則」的意思是,正統的意思應該是指一個明確標準,但如果讓正統變得可有可無,就等於否認了這一點。而由於自由主義寬容的規則,它「不能容忍關於對與錯、真與假的談話」。正統的支持者可以繼續相信他們想要相信的教義,只要他們不被允許(或沒有權力)來限制那些拒絕正統觀點之人的慾望。
許多機構對這種轉變是如何顛覆機構動態的漠不關心,他們認爲自己只是表達寬容。但事實恰恰相反:在正統觀念上作出妥協後,他們已經把自己置於那些主張性不道德的人的擺佈之下。
這種關於誰擁有權力的微妙區別,由於不受約束的慾望的倡導者往往不會太快地使用自己的優勢而變得更加複雜。諾伊豪斯法則在基督教機構中往往有相當長的滯後期。
原因是,機構中的基督徒都是「好人」。好心的基督徒不想限制那些想當傳道人的姊妹們的願望,但他們也不想逼走所有堅持互補主義的和藹可親的老人。他們不想限制LGBT+成員的願望,但他們也不想逼走那些堅持認爲同性戀不道德的少數年輕人。爲什麼不等老人們死光了,年輕人自然屈服於社會壓力?這有什麼好著急的?當然,一個機構最終可能不得不做一個決斷、禁止不正當的性倫理,就像聯合衛理公會所做的那樣。但大多數機構都能承受得起耐心,因爲未來是屬於他們的。
看到這種模式使我們的機構走向解體令人沮喪。然而,這個事實是可以識別的,應該給我們帶來盼望。如果我們能辨別出這種模式,我們就能努力阻止它。我們可以採取行動,保護我們的機構不至於滑向異端、把人帶向地獄。我們可以努力恢復我們機構的整全性,或者承認它們已經失去了整全性,並離開、開始新的機構。
基督教機構的衰落並非不可避免,但需要勤奮的努力和勇氣來防止它衰落。如果我們現在就開始,我們也許能把忠心的正統教會、宗派、牧師和大學傳給我們未來的弟兄姐妹。
譯:DeepL;校:SMH。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3 Steps Christian Institutions Take from Orthodoxy to Sexual Immor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