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与工作
如何爲耶穌行公義
2026-01-04
—— Christina Crenshaw

幾年前,我曾在俄勒岡州一場聚焦全球宣教的基督教大會上,主持了一場題爲「教會如何對抗人口販賣」的工作坊。會後,一位大學女生信心十足地走到我面前,對我說:「我覺得自己蒙召要從事公義事業。等我大學畢業後,我想爲耶穌做公義的工作。我該怎樣找到一份這樣的工作呢?」

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她脫口而出的那句話——「爲耶穌行公義」。這句話一下子抓住了我。我不僅喜歡這個說法,更欣賞的是:她所代表的,是一個對公義充滿熱情的世代。

皮尤研究中心(Pew)、巴納集團(Barna)和蓋洛普(Gallup)的研究一再表明,Z 世代對社會議題有著格外強烈的參與意願。與上一代人相比,他們不僅更關心解決社會問題,也更期待美國的教會和各類公共機構能夠對這些議題作出實質性的回應。我在大學教書十五年,就親眼見證了這一代人的熱忱。這種熱情,理當被肯定,也值得被鼓勵。

不過,我仍有一個神學方面的擔憂。更準確地說,是對教會、尤其是年輕世代的一份勸勉。我覺得我們往往花太多時間傾聽不斷變動的文化風向,卻忽略了基督那恆久不變的智慧。無論從政治立場還是神學取向來看,這種現象在意識形態光譜的兩端都有出現。這一點理應讓每一位基督徒感到不安。

我們投身公義事工,必須先問自己幾個問題:我們努力改變文化,是爲了使神得榮耀,還是僅僅在支持某一個議題?我們進入文化,是爲了釋放那些受文化捆綁的人,使被絕望遮蔽雙眼的人重新看見,那些在破碎、墮落世界中受傷的心靈得醫治嗎?

我們參與公義事工的動機,與最終呈現出來的成果同樣重要。我見過一些出於善意、真心想愛鄰舍的基督徒,卻不知不覺地採用了世俗的分析框架。結果,他們漸漸開始用人的理性來界定人的價值和社會變革,只是圍繞那些「看似不公」的現象展開行動,而不再把一切扎根福音。這些人本主義的分類方式,儘管看起來頗具吸引力,最終卻會削弱上帝藉著耶穌所展開的、那徹底而顛覆人心的救贖與更新計劃。

基督徒參與社會事工的古老根源 

在社會正義成爲當下文化爭論焦點之前,與之相關的許多公義觀念就來自基督。《路加福音》四章描寫耶穌打開經卷,引用《以賽亞書》六十一章,宣告自己的使命就是向貧窮的人傳福音,使被擄的得釋放,使瞎眼的得看見。祂所宣告的並不是什麼抽象的比喻,而是一幅關於人類如何真正興盛的藍圖。耶穌的事工始終指向社會的邊緣:稅吏、麻風病人、處於弱勢的婦女與兒童。這不是呼籲人要多多施捨,而是一份關於社會與生命更新的邀請。

初代教會在實際生活中活出了這一異象。《使徒行傳》二章記載,基督徒變賣財產,使眾人各得所需;保羅在書信中反覆囑咐教會照顧寡婦,並在族群分裂中追求合一。從一開始,真實的信心就自然結出具體可見的愛鄰舍之果,尤其流向那些常被忽視的人。

教會歷史同樣印證了這一模式。大巴西流(Basil the Great)直斥囤積財富、對窮人疾苦無動於衷的人;奧古斯丁將社會責任融入其神學體系,指出制度性的罪惡根源於人類的墮落本性,修復制度既需要神的拯救,也需要基督徒的回應。

進入中世紀,修道院成爲社會創新的重要引擎:它們興辦醫院、學校、農業中心,保存知識、供應飢餓的人。主教座堂學校的興起,使教育不再只屬於貴族階層。以「公共福祉」爲目標,基督徒逐漸形成共識:政治與經濟制度的目的應該是服事人的尊嚴,而不是積累權力。

宗教改革進一步擴展了這一視野。改教家強調,不僅僅是聖職,一切正當的職業都是上帝的呼召。路德與加爾文對個人責任的重視,使基督徒學會在日常工作中看見服事上帝的機會。沒有社會參與的信仰是沒有生命力的信仰。

這種信仰所結出的果子清晰可見:威廉·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以聖經信念推動英國廢奴運動;伊麗莎白·西頓(Elizabeth Seton)與弗朗西斯·卡布里尼(Frances Cabrini)等天主教修女創辦學校和醫院,服事窮人和移民;查爾斯·洛林·佈雷斯(Charles Loring Brace)的「孤兒列車」(Orphan Train)安置了十萬名兒童,映照出神願意將人納入神家的心意;救世軍將靈性關懷與身體需要結合在一起;艾瑪·威拉德(Emma Willard)推動女性教育;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的神學信念爲民權運動奠定了道德基礎。

當然,即便在這份名單中的基督徒,也沒有能完全活出聖經所要求的道德與公義標準。然而,兩千多年的歷史反覆證明:凡真實的基督信仰興盛之處,公義實踐也必然隨之而來。從聖經與歷史的角度看,這樣的行動從來不是世俗意義上的社會運動,而是忠心順服上帝旨意的體現。

福音不僅改變人,也改變社會。對基督徒而言,行公義不是什麼政治站隊,而是門徒訓練;不是向文化妥協,而是以天國爲導向的更新。真正的問題從來不是基督徒是否該參與社會議題,而是我們參與的方式是否符合聖經教導,智慧並信實地去行公義。

公義是一個世界觀問題

我們如何確保自己實在爲主做事,而不是爲人做?基督徒對公義的理解,必須從一個根本問題開始:我們的世界觀如何塑造我們生命的每一個層面。用神學家大衛·道克里(David Dockery)的話來說,實踐一種合乎聖經的世界觀,就是學會「以基督徒的方式思考」人生,用聖經的眼光看待一切:萬有都是靠神、藉著神、且又是爲神而造的,雖因墮落而破碎,卻仍然可以被救贖、被更新。

理解這一點,也有助於我們重新看待自己的職業呼召。英文「呼召」(vocation)一詞源自拉丁文 vocare,意爲「呼喚」。在早期的基督教傳統中,職業並不只是謀生手段,而是一種神聖的觀念:創造主給予每一個人不同的呼召,讓他們承擔特定的使命。弗雷德里克·布克納(Frederick Buechner)曾優美地形容呼召與社會行動的交匯點是「人內心最深的喜樂與世界最深的飢渴相遇之處。」呼召提醒我們:神按著祂的心意塑造我們,並賜下獨特的恩賜,使我們能在各自的環境中服事祂。

歸根結底,許多當代社會正義理念與聖經所啓示的公義之間,最大的差異並不在方法,而在內心的動機。正如提摩太·凱勒在《慷慨的正義》(Generous Justice)一書中指出的,當今不少人將社會正義理解爲拆解他們視爲壓迫性的制度,重新分配資源;而聖經中的公義,則是順服上帝的道德標準,追求祂所看爲正直、聖潔的事。

聖經式的公義,源於對上帝恩典的深刻認識,它進入世界的破碎之處。行公義的終極目標是要榮耀神,不僅僅是改善社會。如果公義的源頭是上帝,那麼一切脫離祂的人爲定義與框架,都是不夠的。主呼召我們行公義、愛鄰舍,是我們對祂、對鄰舍之愛的自然流露。

爲耶穌行公義

任何一個環境都有機會行出符合聖經的公義;但在我看來,地方教會尤其提供了豐富的空間。教會不可能在行公義方面做到完美,因爲教會是由一群不完美的人組成的。然而,與非基督教機構或社會體系相比,教會在關愛照顧、滿足需要、引導人走向那帶來永恆更新的源頭方面,擁有更爲深厚、也更經得起時間考驗的記錄。

對,讓我們「爲耶穌行公義」——阿們!但也正如教會在歷史中一貫所做的那樣,願我們持續校準自己的心,扎根於神的話語,與主的新婦同工,按著祂所定義的公義,而不是世界的標準,去行各樣的善工。願主因我們的勞苦得榮耀,也願我們的行動,按著祂的話語,引導更多人走向救贖,生命得以更新。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How to Pursue Justice for Jesus.

Christina Crenshaw(克里斯蒂娜·克倫肖)博士是達拉斯神學院(Dallas Theology Seminary)亨德里克斯中心的文化參與和領導力助理,也是西南浸信會神學院(Southwestern Baptist Theological Seminary)蘭德文化參與中心的研究員。她擁有 20 多年的教授、研究員、作家和講員的經驗。克里斯蒂娜和丈夫育有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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