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卡森神学更新中心
紅字之外:發現新約中隱藏的耶穌教導
2025-04-12
—— Daniel Stevens

人們常把四福音書和新約其他書卷分開來看。福音書生動記載了耶穌的生平故事、言行事蹟,但新約其餘 23 卷書呢?其實,這些書卷對耶穌的論述更爲深入——使徒書信對耶穌受難與復活意義的闡釋,比福音書更加透徹;隨著新約的展開,我們還能看到使徒們對耶穌神人二性的深刻思考。

不過,這些書卷與耶穌的親口教導有什麼聯繫呢?有許多「紅字版」聖經,會專門把耶穌口裡說出來的話用紅色字體,但與其這樣把耶穌的教導和新約其他書卷對立起來,不如學會從整部新約中聆聽耶穌的聲音。

事實上,使徒們經常回溯耶穌的教導。我們仔細閱讀他們的書信,就會發現耶穌的教導以各種形式貫穿其中。

主的訓言

最明顯的是直接引用耶穌的話。比如保羅在《使徒行傳》20:35 說:「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爲有福。』」這句話在四福音中並未出現(參《約翰福音》20:30-31,21:25),它屬於早期教會口耳相傳的耶穌語錄。保羅在多年傳道過程中,從其他基督徒那裡了解到許多耶穌的生平事蹟,偶爾會引用這些內容(如《哥林多前書》15:3)。

另一個典型例子是《提摩太前書》5:18:「因爲聖經上說:『牛在場上踹谷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前半句出自《申命記》25:4,後半句聖經的引文其實源自《路加福音》10:7 中耶穌的話。

我們從這兩處引文看到:《路加福音》作者在《使徒行傳》中記載保羅引用耶穌的話語,而保羅在書信中又引用了《路加福音》記載的耶穌教導。

似曾相識的教導

新約書卷之間還存在另一種關聯——暗引,即不直接引用原文,而是通過相似的表述讓人聯想到其他經文。比如《約翰一書》3:15 說: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這段話立刻讓人想起耶穌在登山寶訓中的教導: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太 5:21-22)。

注意其中的相似之處:都將對「弟兄」的仇恨或怒氣比作「殺人」,並指出這將帶來永恆的屬靈後果。約翰在此用他自己的語言,重現了耶穌在登山寶訓中的論點。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約翰這裡並非在回憶自己寫的福音書(他在《約翰一書》中常這樣做),而是在暗引《馬太福音》記載的耶穌教導。

一脈相承的主題

耶穌教導的核心主題,同樣貫穿於新約各卷。使徒們反覆論述:神的國(如羅 14:17;林前 4:20;加 5:21;來 12:28;雅 2:5;彼後 1:11;啓 1:16)、悔改的必要(如羅 2:4;林後 7:10;來 6:1;彼後 3:9)、信靠基督(如羅 1:17;加 2:16;弗 2:8-9)、關愛窮人(如加 2:10;雅 2:14-16)等。新約建立在耶穌親自教導的基礎上,不斷延伸並深化發展教義。

謹記主耶穌的訓誨

使徒們深知,不僅要對耶穌有正確的認識,更要常常持守並運用他的話語。當我們發現新約各卷與耶穌在世教導的關聯時,會獲得怎樣的屬靈益處呢?

首先,認清耶穌的教導能幫助我們避免偏差。時下有一種傾向,喜歡將耶穌與使徒對立,或將耶穌與保羅的教導割裂,甚至有人將福音書中「紅字」凌駕於其他受神默示的經文之上。

當我們看到新約原本就是一脈相承的整體時,就能避免這種割裂聖經的錯誤——保羅引用路加記載的耶穌話語,路加記錄保羅傳講的基督真道,約翰暗引馬太筆下的登山寶訓,這些都在見證真理的合一。

其次,新約的內在一致性教導我們如何讀經。《使徒行傳》本就是耶穌故事的延續;書信則是將耶穌的教導應用到他離世後更廣闊的處境中。當我們帶著這樣的眼光通讀新約時,耶穌的聲音就會越發清晰。

最後,在新約各卷中發現耶穌的教導,時刻提醒我們:無論翻開哪一卷書,整部新約都在引領我們行走在基督的真道上。我們領受的是他的教導,追隨的是他的腳蹤。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More Than Red Letters: Jesus’s Teaching Across the New Testament

Daniel Stevens(丹尼爾·史蒂文斯)劍橋大學博士,現任美南浸信會神學院(The Southern Baptist Theological Seminary)博伊斯學院(Boyce College)的新約詮釋助理教授。他著有《聖子之歌》(Songs of the Son)與《希伯來書中的應許主題》(The Theme of Promise in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標籤
耶穌
教導
使徒
新約
卡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