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宗傳統一直強調替代神學嗎?換句話說,遵循加爾文主義軌跡的神學家們是否一直教導說,教會已經替代了以色列?這樣,不接受耶穌的以色列人和地中海邊上的那片小小土地就不再具有神學意義了,是這樣嗎?
也許有人會這麼認爲。畢竟,約翰·加爾文寫道,由於猶太人沒有「回應」上帝的約,「他們理應被撇棄。」(《要義》4.2.3)。對加爾文來說,盟約只有一個,所以新約並沒有取代舊約;然而,教會就是舊約給予猶太-以色列應許的新容器。以色列沒有持續地蒙受集體揀選,只有接受基督的個別以色列人才是蒙揀選的。(《要義》3.21.6)。因此,耶穌復活後,以色列人或以色列這片土地就不再有任何神學上的意義了。
然而,從 16 世紀末開始,加爾文神學的一些繼承者,主要是清教徒,對以色列地位採取了不同的態度。他們認真對待宗教改革對《聖經》字面意義的強調,因此區分了對猶太-以色列的應許和對外邦信徒新以色列的應許。托馬斯·德拉克斯(Thomas Draxe,卒於 1618 年)是清教徒神學家威廉·珀金斯(William Perkins)的弟子。他使用羅馬書 11 章和聖經中的其他預言來論證耶穌再次降臨的時間一定會在「流散的猶太人普遍歸信基督」之後,但在基督再來之前,猶太人「將暫時恢復到自己的國家、重建耶路撒冷,並擁有最歸正、最繁榮的教會和國家。」
托馬斯·布萊曼(Thomas Brightman,1562-1607 年)在 1611 年出版的遺作《啓示錄註釋》中寫道,猶太人是《啓示錄》16:12 中的 「日出之地所來的眾王」,他們將摧毀伊斯蘭教。他確信他們將重返錫安:「他們會再次回到耶路撒冷嗎?沒有比這更肯定的了:先知們明確地證實了這一點,並經常強調這一點。」
亨利·芬奇(Henry Finch,約 1558-1625 年)是議會成員,也是清教徒事業的積極倡導者,他拒絕將《舊約》中的所有應許歸於外邦人組成的新約教會:
關於這一議題的討論常常提及以色列、猶大、錫安、耶路撒冷等等的地名,聖靈在經文中指的不是屬靈的以色列,也不是由外邦人組成的眾教會,也不是猶太人和外邦人分別都是教會(好像他們各有各的應許),而是指從雅各的後裔中降生的以色列。
約瑟夫·梅德(Joseph Mede,1586-1638 年)是另一位清教徒支持者,他提出了一個經常得到重複的清教徒信念,即在土耳其帝國毀滅後,猶太人將重新回到以色列的土地上。約翰·彌爾頓是梅德的學生之一,他在《失樂園》(Paradise Regained,1670 年)中寫道,以色列人民將重返他們古老的土地:
然而,祂終於到了自己最熟悉的時候,
祂記得亞伯拉罕,通過某種奇妙的呼召,
讓悔改和真誠的他們回歸。
在他們經過時,劈開亞述的洪水;
當他們滿心歡喜地奔赴故土時,
就像他曾劈開紅海和約旦河。
當他們的祖先前往應許之地時。
我把他們交給祂的時間和旨意。
應克里斯·馬瑟(Increase Mather)在他的《以色列的救贖之謎》(The Mystery of Israel's Salvation,1669 年)中寫道,「猶太民族」將來必定歸信是「近來在全世界廣爲流傳的真理。」這種廣泛的接受預示著末日即將來臨,「以色列人將再次擁有......應許給他們先祖亞伯拉罕的土地。」
馬瑟的觀點很有新意之處是主張猶太人不需要歸信基督,就可以重新獲得他們古老的土地。只有 「以色列人再次回到他們自己的土地之後」,聖靈才會澆灌在他們身上。馬瑟還警告說,不要把對以色列人的應許靈意解釋:「我們爲什麼要毫無必要地拒絕按著文本解經呢?」與芬奇一樣,馬瑟堅持認爲,不應將有關地上以色列的應許屬靈化理解。
但並非只有改革宗傳統中的英美清教徒背離了加爾文版本的替代神學。18 世紀之交,荷蘭改革宗神學家威廉姆斯·布雷克(Wilhelmus à Brakel,1635-1711 年)出版了四卷本的系統神學,對猶太-以色列的地位提出了更精細的解讀。布雷克堅持認爲,保羅在《羅馬書》11:25 中提到的「以色列全家」指的就是「猶太-以色列這個具有獨特未來的民族。」布雷克強調,猶太人將重返故土:
猶太民族會從世界各地和散居在地上的各國歸回並重新聚集起來嗎?他們是否會來到並居住在迦南和所有應許給亞伯拉罕的土地上,耶路撒冷是否能得到重建?我們相信這些事情都會發生。
約拿單·愛德華茲(1703-58 年)可能是繼加爾文之後最偉大的改革宗神學家,他同意布雷克的觀點,認爲加爾文的替代神學使用了一種過度的靈意解經,扭曲了聖經文本的樸素意義。雖然他同意加爾文的觀點,即上帝撇棄以色列人是因爲他們的偶像崇拜讓祂發怒,但他認爲上帝的拋棄是暫時的。還會有第二次賜下恩典的日子。就在千禧年開始之前,上帝會摘下蒙在他們眼睛上的帕子,用恩典軟化他們的心。到那時,所有以色列人都將得救。「沒有什麼比羅馬書 11 章中猶太人全家歸主這一預言更確切地描述會發生的事情了。」
愛德華茲認定,猶太人將重返家園。他的理由是,這是不可避免的,因爲賜給他們關於土地的預言只實現了一部分。這也是必要的,因爲上帝要在他們歸信時爲令他們成爲「看得見的紀念」,以彰顯他的恩典和大能。屆時,舊約和新約的預言將達到各自的頂峯,迦南將再次成爲世界的屬靈中心。雖然以色列將再次成爲一個獨特的國家,但基督徒可以自由進入耶路撒冷,因爲猶太人會把基督徒視爲他們的弟兄。
愛德華茲寫道,這種集體的救贖將遵循個人救贖的模式,這是有道理的。或者按照他的說法,集體救贖與個人救贖之間是和諧沒有衝突的。他在《空白聖經》(Blank Bible)一書中寫道,正如個人的「恢復」起初只涉及他的靈魂,後來在普遍復活時才涉及他的身體一樣,「不僅猶太人的屬靈地位將在以後得到恢復,而且他們作爲一個民族在自己土地上的地位……、也將由(基督)恢復。」
愛德華茲和他的清教徒前輩們不僅關注舊約中字面意義上的應許,他們還注意到新約中關於以色列人和以色列土地未來的一些教導。例如,耶穌預言有一天耶路撒冷會歡迎祂(路 13:34-35)。祂在馬太福音第 24 章中說,當人子再來時,「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並引用了撒迦利亞關於耶路撒冷居民在「耶和華將救恩賜給猶大的帳棚」時哀哭的預言(亞 12:7、10)。
然後在馬太福音 19 章中,耶穌告訴門徒們「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28節)。當門徒在耶穌升天前問祂:「主啊,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徒 1:6)時,耶穌並沒有質疑他們問題中的假設,即有一天國度會恢復到以色列人的手中。祂只是說天父已經確定了日期,他們還不需要知道。
在使徒行傳第三章中,彼得期待著「天必留他,等到萬物復興的時候,就是神從創世以來、藉著聖先知的口所說的。」(徒 3:21)。彼得所使用的「復興」一詞與七十士譯本(早期教會使用的聖經)中的「恢復」一詞(apokatastasis)相同,指的是上帝未來讓世界各地的猶太人回歸以色列。在《啓示錄》中,羔羊在歷史的最後階段將他的追隨者引向錫安(啓示錄 14:1),新地以耶路撒冷爲中心,耶路撒冷有 12 個門,以「以色列十二支派」命名(啓 21:2,12)。
一句話:改革宗傳統對以色列地位的解釋一直是多種多樣的。在改革宗神學中,我們可以看到猶太以色列及其土地有一個未來,同時也有加爾文的主張,即教會繼承了舊約中對以色列的許多應許。
譯:DeepL;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The Reformed Tradition on Israel Is Diver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