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不僅僅意味著某一種喜好,或者是某一種潮流,它更是一種身份認同的標誌。我們不只是爲了放鬆或者快樂而聽音樂。我們選擇並享受某一種音樂,其實更是作爲一種自我表達的方式。我們偏愛的音樂風格參與了共同定義我們的身份,並且使我們與眾不同。
在我的少年時期,我曾經是某一個不知名搖滾樂隊的忠實粉絲,他們的音樂很少在電臺裡播出。我相信我的音樂口味和我的同伴之間有很緊繃的張力,我們之間沒有交集。我參加那個樂隊的音樂會,把他們的歌詞貼在我學校的儲物櫃上,穿著奇怪的T恤來彰顯我個人的獨特。
即使沒有那麼強烈或明顯,但直至今日我仍然感受到這種誘惑,這種在我個人的音樂庫里尋找個人身份認同的誘惑。但是上帝通過會眾唱詩的歌聲,把我從這種音樂性的個人偶像崇拜中拯救出來。
新約聖經教導我們,地方教會的合一是教會見證的重要組成部分。上帝把猶太人和外邦人聯合在同一個身體裡,以彰顯祂的智慧和尊貴(以弗所書3:10)。和烏央烏央的人群聚集在某一場音樂廳不同,教會並不是主要由一群音樂口味相同的人所構成的。祂是一個用血所買贖的群體,是一群聖靈所充滿的敬拜者,他們在上帝裡得享至高的喜樂。
因此,一場教會的主日敬拜並不是一段享受個人最喜歡的音樂風格的時間。對於一場得蒙救贖之民的聚會而言,最首要的是以一個合一群體的方式來讚美上帝。換句話說,如果我喜歡我的教會只使用90年代中期的地下搖滾,你可能不喜歡這種音樂。一間總是只有一種曲調,一種音樂風格的教會是無法提供一種迷人的群體性見證的。這樣的教會無法展現出我們上帝在拯救和合一上的偉大。然而,在多樣性中的和諧則能夠將此突顯。
聖經規勸我們唱詩既是爲了向我們的神發出讚美,同時也是在愛心裡爲了其他信徒的益處。
要被聖靈充滿。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的讚美主。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以弗所書5:18-20
在會眾唱詩中所經歷的喜樂首先是一種以神爲樂,但同時也是一種(橫向的)喜樂,在這種喜樂中,我們看見其他肢體在他們的信心中得到建造。每一個信徒都能感受到這種在會眾唱詩中所經歷的喜樂,無論音樂是否是我們的最愛——或許正是那些我們所不喜歡的音樂,更加深我們經歷這種合一的喜樂。
現在,如果我們走進一間教會,聽見陌生風格的音樂,那麼放下我們個人的喜好就是一種真正的犧牲。這有點痛苦、不容易,也令人不舒服。每一間教會有自己的音樂,一種特定的文化性社群基礎取決於許多因素,這是無法避免的。
任何教會的音樂都會令某一群人享受其中,而使另一群人如坐鍼氈。我們應該認識到,並且尊重某一部分人在每週聚會中所做出的捨己,特別是那些教會中在族裔上、文化上或是年齡層次上屬於少數群體的人們。如果可能的話,教會領袖應該採取積極主動的措施,使我們的音樂更多地具有接納性,更少地對多樣化的群體具有排斥性。
但是地方教會永遠不是滿足我們個人喜好的地方。事實上,恰恰相反。在這裡,我們可以順服保羅對於反文化性的勸勉:「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立比書2:3-4)
如果我掙扎於享受我教會中的任意一首詩歌,我應該思想上帝要如何透過這些詩歌建立其他人。當教會唱誦其他人喜歡的詩歌或音樂風格時,我需要學習在其中歡喜——特別是當那些人和我處於不同年齡段,或是不同族群,或是不同文化。
最近,我的牧師決定比往常更加頻繁的唱一首詩歌,《靠主膀臂》(Leaning on the Everlasting Arms,《生命聖詩》424首——譯註)這首歌的歌詞是一篇倚靠上帝得蒙安慰的優美禱文。然而,在我的內心裡,我並不喜歡這首歌。我覺得它太過時了,旋律太單調,所帶出來的喜樂也太淺顯,但是你猜猜後來如何?嚴格來說,我們教會其他幾百名會眾並沒有用相同的耳朵來聽這首歌。他們享受其中,不僅僅是享受歌詞中的真理,而且享受這首歌的旋律。
當我看見我們教會這個大家庭中的許許多多人對我不會去碰的一首詩歌表現出一種真實的喜樂時,上帝使我知罪。我意識到每一首使我產生共鳴的詩歌背後,都可能有一些聖徒爲了我的益處而放下他們的個人偏好。(因此我明白),爲了我在基督裡的兄弟姐妹的勉勵和成長,我個人口味當然也只是一個小小的代價。
我仍然享受90年代的搖滾,但是上帝向我彰顯了在音樂中更深層面的喜樂——一種我可以與不同年齡,不同族群背景,和不同音樂偏好的聖徒們一起分享的喜樂。
何等大快樂,何等深情誼,
依靠在這永遠膀臂上;
何等深平安,何等大福氣,
依靠在這永遠膀臂上!
譯:楊文皓;校:JFX。原文刊載於「渴慕神」英文網站:Sacrifice Your Preferences on Sunda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