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主日不是基督徒之安息日的三個理由
2023-09-13
—— Stephen Wellum

編注:本文係對安息日的命令「三個觀點」系列文章之一。

幾個世紀以來,在是否應該繼續持守安息日以及是否應視主日爲基督徒安息日的問題上,教會中一直存在分歧。這是一個複雜的爭論,主要因爲梳理這個問題需要思考整本聖經中所有聖約之間的關係。

所有的基督徒都同意聖約是《聖經》的核心,但我們對聖約之間確切的關係卻存在分歧。 

這並不是一場新的爭論。在早期教會中,使徒們就曾辯論過基督所成就之工的意義(徒 10-11;羅 9-11;弗 2:11-22, 3:1-13),尤其針對猶太化的錯誤傾向(徒 15;加 3-4)。今天,我們在基督所成就的新約之「新」、舊約應許如何在基督裡實現以及上帝新約子民應該如何應用安息日的命令等問題上仍然存在分歧。

認爲基督徒應該繼續持守安息日的人通常會提出三點論據:(1)安息日是創世法則,因此適用於所有人和所有時代;(2)安息日在舊約的十誡(「道德律」)中得到了重申(與「民事律」和「禮儀律」不同),這就意味著這一命令會一直持續到基督再來;(3)雖然安息日貫穿於所有時代,但它已經從星期六改到了星期日。

認爲安息日在基督裡已經成就了的人——像我一樣,提出了三個相反的觀點。

第一,安息日不是創世法則。

上帝與亞當所立的創世之約不僅僅是後面所有聖約的基礎,它還建立了一些真理——通過聖約的發展,這些真理在基督和新約中都得到了成就。其中一個真理就是上帝在第七日安息了,這是創世那周的高潮(創 2:1-3),上帝透過這一天建立了工作和安息的模式。但要注意的是,這一天並沒有被稱爲「安息日」;而且沒有任何描述表明亞當和夏娃要遵守安息日——而其他法則都有這樣明確的要求;這一天也沒有「有晚上,有早晨」的描述——與之前的六天不同。爲什麼這一點很重要?

從文本和教義上看,最好將上帝的「安息」解釋爲祂在享受與亞當(以及我們)和受造界所訂立的聖約。出埃及記 31 章 17 節也強調了這一點,這裡說上帝的安息是「安息舒暢」,這傳達的意思是上帝看祂所做之工,祂爲之喜悅。在安息中,上帝建立了個蒙福的狀態——祂邀請人進入這種狀態。亞當應以神爲榜樣,治理全地,以神安息的方式安息。這樣,末世的境況就融入了起初的創造中(林前 15:45-46)。三位一體的上帝爲祂自己創造了我們,我們的終極目的是與祂建立聖約關係,作爲上帝的代理人與祂一起統治榮耀的受造物。然而不幸的是,亞當——我們的聖約之首——違背了神,將罪和死亡帶到了世界(創 2:15-17, 3:1-19;羅 5:12-21)。亞當無法治理這地,因此無法進入上帝的安息。然而,值得慶幸的是,上帝應許會提供一位即將到來的救贖主來恢復「安息」(創 3:15),這位救贖主就是末後的亞當,祂將完成第一個亞當未能完成的一切(來 2:5-18)。隨著聖約的推進,聖約中的「安息」也在恢復——恢復的方式是期待這安息最終將得以在基督的工作和祂與子民所建立的新約關係中實現(弗 5:32)。

第二,安息日最早是在舊約/摩西之約中規定的。

安息日的命令最早給了以色列民族,而非以色列先祖。這進一步說明安息日不是創世條例(出 20: 8-11;申 5:12-15)。安息日是舊約盟約的記號(出 31:12-17),正如彩虹是諾亞之約的記號(創 9:12-17)以及割禮是亞伯拉罕之約的記號(創 17:9-14)。上帝大能地用出埃及的方式救贖了以色列之後也將安息日賜予了這個民族(出 16:21-26)。上帝要求以色列人完全的愛和委身,通過謹守安息日以色列人將獲得身體上的安息並以此表明他們對上帝的忠心。相反,違背安息日將導致一切罪的刑罰——死亡(出 31:14)——因爲他們沒有獻上上帝所配得的(創 2:15-17;羅 6:23)。

然而,這還不是安息日的唯一目的——它還表明、揭示和預言了更偉大的事。事實上,安息日有兩個理由。首先,它回顧了上帝在創造中的安息,這提醒以色列他們與上帝的盟約關係(出 20:11),儘管罪進入了世界,但上帝正在通過建立新創造來恢復在創造中失去的東西(創 3:15;來 3:7-4:11)。其次,安息日還回顧了上帝的救贖工作(申 5:12-15),這成爲在基督裡即將到來的更大救贖的預表(賽 11:1-16, 40:1-5, 49:1-55:13)。因此,舊約——包括安息日,以各種方式代表並指向了即將到來的更大「安息」。

那麼爲什麼安息日會出現在十誡中呢?因爲它是舊約的標誌(出31:12-17)。那難道它不依然是上帝爲我們訂立的永恆道德律嗎?我的回答是「不是的」,原因有三。首先,聖經將舊約視爲一個整體,是賜給以色列人的,在神的計劃中發揮著特定的作用。作爲一個完整的約,它在基督裡已經實現了(林前 9:21;加 5:3;來 7:11-12;雅 2:8-13)。第二,聖經教導我們,按照神的計劃,整個舊約都是暫時的(羅 10:4;加 3:15-4:7)。第三,聖經教導基督徒不再「在律法之下」,因爲我們現在是在新約之下(羅 6:14-15;林前 9:20-21;加 4:4-5, 5:13-18);然而,摩西律法和安息日的命令一樣,對我們來說都是聖經的一部分(提後 3:15-17)。

因此,當我們應用十誡時,我們必須首先思考它在舊約中如何發揮作用,然後再根據基督的成就思考我們怎樣應用它。

毫無疑問,新約中重申了十誡中的九誡,因爲它們反映了愛上帝和愛鄰舍的大誡命——這是創世以來的真理,上帝爲祂自己及我們之間彼此的關係而創造我們。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只是簡單地遵守這些誡命,而不考慮它們在基督裡已經實現。具體到安息日的誡命,我們必須首先將它放在聖約背景中,然後觀察它是如何發揮作用的,它不僅是給以色列人的命令/標誌(這點對我們不再適用),而且它也代表了在基督裡更大的救贖安息(這點當然適用於我們!)。因此,基督徒通過進入救恩安息就「謹守」了安息日——這就是安息日所象徵和預言的基督裡的安息。

第三,安息日在基督和新約中實現了。

我們在《新約》中看到了對這一點的進一步確認。在福音書中,耶穌開啓了天國,建立了新約,並在自己身上實現了安息日所代表和指向的終極含義(這是所有舊約的典型模式)。作爲救贖歷史的核心人物(太 11:13),耶穌邀請我們在祂身上找到「安息/救贖」(太 11:28-30;約 5:1-30)。我們的主曾用很多方式重申了安息日誡命——但現在是指安息日在祂身上的實現。爲什麼呢?因爲祂是道成肉身的神子(約1:1、14-18),是榮耀的主,也是安息日的主(太 12:1-13)。在末後的亞當基督裡,因著祂替我們完成了約中的順服,祂的工作已經完成。在祂身上救贖終於來臨,上帝起初的安息在基督所開啓的新創造中——藉著基督的降生、死亡和復活,以更大的方式得以實現(來 2:5-18;林後 5:17)。

在上帝新約子民形成的過程中,在新約裡很難找到任何重申安息日的命令(羅 14:5-6;西 2:16-17)或提及破壞安息日的罪。事實上,耶路撒冷會議(徒 15:22-29)也沒有提到遵守或更改安息日。《希伯來書》可能是廢除安息日的最大證據,該書對「安息/安息日」主題進行了詳盡的討論(來 3:7-4:11)。作者用《詩篇》 95 篇論證舊約期待著更大的安息,這一安息是舊約所代表和未能實現的。即便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進入了「安息」之地,他也未能爲他們提供最終的「安息」(來 4:8;書 21:43)。毫無疑問這對以色列人來說很重要,但它並不是創世記2章2節中完全的創造安息。

隨著聖約逐步揭示上帝的計劃,上帝在創造中的安息——在墮落中失去,在舊約中部分恢復,持續期待的未來那日(「安息日的安息」)現在已經在基督裡降臨。毫無疑問,救贖安息的完全實現仍在未來(來 13:14),那時祂將再來並完成祂所開始的一切。然而哪怕是現在,正如我們已經「來到」那錫安山,即天上的耶路撒冷(來 12:22),我們就可以進入以安息日爲代表的救贖安息(來 4:3、9-11)。

因此作爲基督徒,在我們等待基督榮耀的再來時,我們要通過停止依靠自己的努力、將自己交託給基督、並開始活出作爲祂新約子民的身份,以此來「謹守」安息日。

那主日呢?

這是否意味著新約中沒有指定的敬拜之日?新約中有大量證據表明,一週的第一天即主復活的星期天,就是主日(徒 20:7;林前 16:2;啓 1:10)。事實上,復活發生在聖周的第八天,這一天既是新創造開啓的日子,也是後來聖靈在五旬節澆灌的日子。在這一天,教會聚集崇拜。事實上,那位勸勉基督徒要竭力進入新約所成就之現實(來 3:7-4:11)的作者,與命令他們作爲教會要聚會(來 10:25)的作者正是同一位。爲什麼主日的規定對我們適用?因爲它遵循了新約中教會聚集慶祝復活主的樣式。

然而,我們不應將主日視爲基督徒的安息日。在舊約中安息日對以色列人來說有特定的功用;而在新約中,主日象徵著安息日所指向的——在基督裡已經實現的更大救贖安息。新約勸勉基督徒要與上帝的子民聚集,除此之外並沒有規定這具體是在哪一天。事實上,居住在某些地區的基督徒可能必須在週日工作。(並不是每個國家都能享受到週日不工作的奢侈——許多西方國家都能享受到)。但無論我們住在哪裡,基督徒都要在主日聚集敬拜我們三位一體的神,以此表明我們是在基督裡新造的人,渴慕在新天新地裡得著豐盛的救贖安息。

同時,我們作爲上帝子民聚集在一起,敬拜、崇拜,與歷世歷代的教會一起呼喊:「主耶穌啊,我願你來(啓 22: 20)

編注:另外兩個觀點參見


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3 Reasons Sunday Is Not the Christian Sabbath.

Stephen Wellum(斯蒂芬·魏倫)在三一福音神學院獲得博士學位,現任美南浸信會神學院(位於肯塔基州路易斯維爾市)系統神學教授、《美南浸信會神學期刊》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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