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每個人都讀過《殺死一隻知更鳥》。這本書出版於1960年,從未絕版,根據2010年「文藝復興學習」機構對孩子們閱讀情況的研究,如果不算《暮光之城》之類的流行小說,《殺死一隻知更鳥》是美國高中生閱讀最多的書。深夜的大學宿舍可以用討論《殺死一隻知更鳥》而把大家聚在一起。
但這並不意味著大家對這本書的看法一致。今年年初,《華爾街日報》一篇由艾倫·巴拉(Allen Barra)撰寫的文章把《殺死一隻知更鳥》貶低爲「一本兒童讀物」,因此認爲它不配在美國文學經典中佔有一席之地。巴拉認爲,這本書缺乏道德上的模糊性,尤其是阿蒂克斯這個角色就證明了這一點,巴拉認爲,阿蒂克斯是一個無可挑剔的英雄,但他同時又認爲他只是一個「餅乾桶式的道德榜樣倉庫」。
評論家和博主們對巴拉對這篇受人喜愛的文章提出了各種質疑。因此,現在讓我來加入他們,我認爲《殺死一隻知更鳥》在今天仍然具有現實意義,甚至對教會來說也是如此。
這本書並不像巴拉所說的那麼簡單。我相信這本書的主旨是寬容。20世紀30年代阿拉巴馬州的種族和解是最著名的例子,但這只是主題的一個應用。阿蒂克斯還教導他的孩子們,他們需要容忍那些白人種族主義者,包括勤勞的白人(坎寧安家族)、老年白人(杜波斯夫人),甚至懶惰、易怒、不誠實的白人(鮑伯·尤厄爾和他的大部分後代)。在每一種情況下,阿蒂克斯都會引用同樣的 「餅乾桶道德」的邏輯,向孩子們灌輸他的寬容應變:除非你「從他的角度考慮問題」,否則你無法真正理解別人——換句話說,你需要「穿上他的皮膚,並且走來走去」。
當然,阿蒂克斯作爲一個律師,表現出了無可挑剔的性格和勇氣。作爲一名辯護律師,我對阿蒂克斯的故事產生了共鳴。阿蒂克斯明知會招致道德非議,但是他仍然不顧一切,熱情地出於正義感而爲一個案件辯護。我因他得著激勵去熱情地爲各種人辯護——無論他們有什麼缺陷,他們的權利都值得維護。
但寬容的主題並不那麼簡單。最後,阿蒂克斯恰恰沒有做到他教導孩子們的事情。在審判湯姆·魯濱遜後,邪惡的鮑勃·尤厄爾走近阿蒂克斯,朝他臉上吐口水,並告訴這位律師,如果毀了他的後半生,他就會毀了這位律師。阿蒂克斯卻忽視了尤厄爾的警告,沒有把這當回事。即便後來尤厄爾威脅了一個手無寸鐵的寡婦,並試圖盜竊法官的房子,阿蒂克斯仍然認爲他沒有威脅。他最終大大低估了一個拿著刀子、懷著怨恨、喝了點酒的懦夫給他的孩子會帶來的危險。結果,他的孩子們幾乎遭遇謀殺。與此同時,其他人卻沒有被尤厄爾愚弄:警長完全明白尤厄爾的懦弱本性,法官坐在腿上拿著獵槍看書,迪亞斯先生用幾句刺耳的威脅,就把尤厄爾從威脅寡婦的地方趕走了。就連亞歷山德拉姨媽——一位絕不是最有先見之明的人物,她也預測到尤厄爾會試圖報仇。只有阿蒂克斯漂泊在他那無可挑剔的律師世界裡,他沒有看清楚尤厄爾是誰,在小說的結尾處他還在宣稱自己無法想像一個男人會試圖殺死孩子,但他其實應該早就清楚這一威脅的。阿蒂克斯的態度說明了這種沒有底線的道德寬容有其侷限性,和挺身而出對抗邪惡所需要的勇氣——正如拉德利先生所體現出來的。
儘管我們可以從書中學習到所有關於敬虔的寬容,但《殺死一隻知更鳥》警告教會不要在容忍邪惡上毫無底線。今天的教會普遍沒有踐行聖經所教導的教會紀律,這就低估了錯誤教義和罪惡行爲的力量。使徒保羅強烈指責錯誤的教義(見提摩太前書6),並敦促哥林多人審判教會內部的人(哥林多前書5:12)。然而,許多美國教會卻把公開的罪看成是另一個永遠不會有什麼問題的鮑勃·尤厄爾。這不是耶穌告訴我們對待邪惡的方式,特別是在世界侵入教會的地方。耶穌要我們「靈巧如蛇」(馬太福音10:16)的命令,被保羅所給的「不要被惡所勝,要以善勝惡」(羅馬書12:21)付諸實施。
那麼阿蒂克斯能做什麼呢?《聖經》並沒有反對用法律制度來保護自己或家人免受他人的傷害(羅馬書13章)。阿蒂克斯可以要求對伊維爾下達禁令,甚至鼓勵以攻擊和威脅的罪名起訴(在大多數司法管轄區都可以這樣做)。他也可以隨身攜帶一把獵槍(記得他的綽號是「一槍芬奇」!),或者當面與尤厄爾對質。
很多人把《殺死一隻知更鳥》讀成了一個基督般人物因爲道德立場而遭受不公正壓迫的故事。但寬容也會太沒有底線。這本書其實講的是一個試圖抵擋邪惡的人因爲低估了邪惡,最終差點失敗的故事。如果教會沒有意識到這一點,我們就錯過了《殺死一隻知更鳥》的意義。
譯:DeepL;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The Limits of Tolerance: 'To Kill a Mockingbird' at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