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尼·莫里森(Toni Morrison,又譯童妮‧摩里森)不是爲我寫作的,但她的作品的確改變了我的人生。她不止一次地解釋說,她是爲美國黑人,尤其是黑人婦女而寫作的。但是任何有意願拿起書來閱讀的人都可以從她的作品中學到東西。
她把複雜、美麗、有缺陷的——這是所有人類共有的特徵——黑人角色帶進了美國文學的星條形星圖中,也在黑人寫作的豐富傳統上開闢了新的天地。她的小說、評論和訪談提出了關於人性、神的啓示、罪在個人身上和公共生活中的影響以及用我們自己的形像造神這一傾向等等問題,她提出的問題有神學性,又有屬靈意義。
她於2019年8月5日去世,她的去世就好像在文學領域裡留下了一個大洞。
莫里森是第一位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美國黑人女性。她還獲得了國家書評圈獎(National Book Critics Circle Award)和普利策獎(Pulitzer Prize),並獲得了總統自由勳章。她的書既引起了評論界的關注,也得到了大眾的追捧,她所影響的作家作品出現在很多人的亞馬遜願望清單上,也和她一起出現在很多英語文學課的教學大綱上。
莫里森1931年出生於俄亥俄州的洛蘭(Lorain, Ohio)。她本科就讀於霍華德大學(Howard University),後來又到康奈爾大學讀研究生(Cornell University)。自從她的第一部小說《最藍的眼睛》(The Bluest Eye, 1970)出版後,她就成了一位極具爭議的作家。她同時也是蘭登書屋(Random House)的教授和編輯。莫里森透過她的編輯工作拓寬了美國文學的視野,發現了託尼·凱德·班巴拉(Toni Cade Bambara)和蓋爾·瓊斯(Gayl Jones)等作家並出版了他們的著作,還在文學界發出了美國黑人的聲音,其中包括穆罕默德·阿里的自傳——她是這本書的編輯。
她的寫作爲杜波依斯(W. E. B. DuBois)所認爲的「非裔美國人的中心掙扎」提供了一個出路。在他的《黑人民間的靈魂》(The Souls of Black Folk, 1903)一書中,杜波依斯認爲,非裔美國人的歷史是一部由他所謂的「雙重意識」("double-consciousness")帶來的掙扎史。按照杜波依斯的說法,雙重意識就是一種自己的感覺總是被他人的標準來衡量。就非裔美國人而言,「一個人永遠感覺到自己的雙重性,」他解釋說:「一個是美國人,一個是黑人;這是兩個靈魂、兩種思想、兩種無法調和的爭鬥;一個黑暗的身體裡有兩個交戰的理想。」杜波依斯渴望有一天,他能在這兩個世界裡居住,沒有紛爭和衝突。
莫里森對這種困境及其歷史有著深刻的認識,她在其經典文章《在黑暗中玩耍》(Playing in the Dark , 1992)中解釋道:
在「美國」這個詞的深處,是它與種族的關聯。我們不會簡單地說某個人是南非人,我們需要給他加上形容詞來表達我們的意思:「白人」或「黑人」或「有色人種」。但在這個國家,情況正好相反。美國人的意思就是白人,而非裔人士就需要用好多個連字符連起來的單詞來努力地修飾「美國人」這個詞,使之能用在自己身上。
讓莫里森的小說極具革命性的是,她沒有爲白人讀者寫黑人的故事。相反,她堅持爲黑人讀者寫黑人的故事。她拒絕用美國白人的標準來衡量自己和他人。她抹去了「非裔」和「美國人」之間的連字符,以一種毋庸置疑的力量寫作。她的人物美麗、聰明、勇敢,不是因爲他們多麼容易贏得主流文化的信任,而是因爲他們有力地實現了他們作爲人類生活和行動的自由。
在莫里森的小說世界裡,那些尋求美國白人接受的人物往往注定要失敗。《最藍的眼睛》的主人公佩克拉·佈雷德洛夫(Pecola Breedlove)被所處的文化深深影響,以至於把白人的身體特徵與美等同起來。她膜拜和追求蒼白的皮膚與湛藍的眼睛,她在痛苦和自我厭惡中轉向神,請求神把她的棕色眼睛變成藍色。莫里森揭示,對黑人女性來說,這種對白色的渴望是一種致命的障礙,阻礙了她們看到自己的美、價值和複雜性。因此,該書提出了更廣泛的問題,即非裔美國人如何在公共領域被代表和得著重視。
《最藍的眼睛》之後,她寫下了《秀拉》(Sula, 1973)、《所羅門之歌》(Song of Solomon, 1977)和《柏油娃娃》(Tar Baby, 1981)。這些小說通過塑造相互對立的主要人物來抵制關於黑人身份的簡單化敘事。秀拉和她的青梅竹馬的朋友奈爾高中畢業前一直都是如影隨形的好友、閨蜜,奈爾渴望與男友安頓下來,而秀拉想要的卻不是他們的小社區所能提供的。秀拉消失了10年,她的歸來給他們曾經平靜的社區帶來了醜聞。「奶娃」和「吉他」代表了《所羅門之歌》黑人社區內的意識形態鬥爭。在《柏油娃娃》中,賈丁和「桑」相愛了。她是一個來自世界的、美麗的,受過良好教育的女人;他則是一個來自馬路的、有著堅韌的思想,經歷過生活艱辛的硬漢。莫里森的人物是如此的多面,他們不能被好萊塢、出版業和新聞媒體打造成歷史上專屬於黑人的單一維度角色。
《寵兒》(Beloved, 1987)至今仍是莫里森最具影響力的小說。它講述了一個名叫塞絲的年輕、懷孕的女奴帶著她的幼女從肯塔基州的一個種植園逃出,卻被奴隸主循蹤追至的故事。爲了使兒女不再重複自己做奴隸的悲慘命運,她毅然殺死了自己剛剛會爬的幼女「寵兒」。怎樣的社會能夠想像這樣的故事?然而這就是內戰前的美國,那時,黑人不過是財產。
這就是美國最初的創傷,這個傷口如此之深,需要一場戰爭才能縫上。但是這樣的創傷得到癒合需要多長時間?幾十年?幾百年?如果傷口永遠無法癒合呢?如果重新打開了呢?如果我們想更多了解吉姆·克勞法(種族隔離制度——譯註)、私刑、恐嚇選民、大規模監禁、種族定性、選區劃分、種族隔離敬拜以及當前關於社會正義的文化戰爭等等重新撕開傷口的行爲,我們最好從託尼·莫里森的小說開始,或許特別從讀《寵兒》開始。
《寵兒》與《爵士樂》(Jazz, 1992)和《天堂》(Paradise, 1997)奠定了她的三部曲。隨後,莫里森又出版了四部小說:《愛》(Love, 2003年)、《恩惠》(A Mercy, 2008)、《家》(Home, 2012)和《孩子的憤怒》(God Help the Child, 2014)。這些書涵蓋了美國獨立之前(《恩惠》)到韓戰之後(《家》)的美國黑人生活。
莫里森在麥克風或攝像機前毫不留情,就像她在這些美妙而可怕的書中一樣。她的作品將美國置於一段有些人可能根本不知道——或者說有些人選擇不去回憶——的歷史中,不是爲了用過去束縛我們,而是爲了確保未來的自由只有那些記得的人才能實現。
託尼·莫里森寫的書,讓美國的歷史充滿生機,發掘出不該被埋沒的東西。她的寫作熱情和目的是向黑人講述關於他們自己的故事,她以此創造的藝術可以向大家展示人類靈魂深處最黑暗的墮落以及最具有憐憫的同情心。
在路加福音第10章中,當耶穌被問及誰有資格做自己的鄰舍時,他講述了一個關於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的故事,要求他的猶太聽眾面對他們複雜的歷史。基督激進的愛鄰舍的命令,清楚地表明我們的鄰舍是那些歷史上與我們不同的人;我們甚至可能把對方視爲敵人。但是,要愛我們的鄰居就像愛我們自己一樣,我們必須先愛神、了解自己。莫里森的小說向黑人讀者舉起一面鏡子,鼓勵他們認識和愛自己。對於其他讀者來說,他們講述的是一個鄰居的故事。
譯:DeepL;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Toni Morrison's Ameri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