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的神學自由主義削弱了歐美基督徒對聖經真實性和權威性的信心。在這場危機中,普林斯頓神學家們轉向了《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1646)。賀智(A. A. Hodge)和華腓德(B. B. Warfield)等人回到並重新高舉了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中關於聖經的教義。這種恢復爲一個世紀以來的新教牧師們提供了重要的依據,甚至可能預示並幫助了上個世紀末成立的國際聖經無誤協會( 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Biblical Inerrancy)爲此付出的努力。
到了今天,《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結出了更多的豐碩果實。它的神論反映了經典的基督教有神論,也是宗教改革後神學論述三位一體上帝的存在和工作的成熟體現,它在我們這個時代得到了復興。這份信仰告白爲我們提供了保護,使我們不至於受到偏離聖經或錯謬上帝概念的影響。
正如辛克萊·傅格森(Sinclair Ferguson)所說:「參加威斯敏斯特會議的神學家們以一種非凡的姿態深入研究了今天仍在困擾和挑戰教會的同樣問題,他們的工作仍是我們寶貴的指南。」因此,花時間去了解《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的內容、歷史和影響是非常值得的。
《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與《大要理問答》、《小要理問答》都是改革宗傳統建立公認信條那個時期的結尾寫下來的。它建立在歐洲新教一百多年來的神學反思和建制的基礎上,同時也包含了歷史上傳統基督教信條的豐富遺產,甚至可以追溯到早期教會大公會議和教父。
這份信仰告白的名字來源於威斯敏斯特神學會議(Westminster Assembly, 1643-49/52),該會議在倫敦歷史悠久的威斯敏斯特教堂舉行。大會是由1640-48年的英國「長期議會」任命的一個教會間委員會發起,其目的是對英國國教的教義和實踐提出改革方案。
我們可以把《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的33章總結爲兩部分,與保羅書信的模式相似,先是教義(1-18章,32-33章),後是責任(19-31章)。《信仰告白》爲我們總結了聖經教導我們要相信的東西(神學)和我們該如何生活的實踐(實踐性基督徒倫理)。
這份信仰告白包含了186個段落,至少有205個不同的神學命題,但可以大致概括爲八個部分: 聖經論(第一章),神論(2-5章),人和罪(6章),基督和救贖(7-13章),神怎樣使我們對神救贖有回應(14-18章),基督徒生活(個人、家庭和社會,19-24章),基督徒生活(教會,25-31章),以及末後的事情(32-33章)。
要理問答也遵循這一大綱。小要理問答可以分爲基督徒的信仰內容(問答1-38)和基督徒應如何生活(問答39-107)這兩部分;大要理問答的結構類似,有教義(問答1-90)和責任(問答91-196)這兩部分組成。
《信仰告白》一開始就教導聖經的必要性,即聖經作爲神的書面特別啓示和聖經解釋的「以經解經」原則。第一章接著從正面(聖經中有哪些書卷)和反面(沒有哪些書卷)列出聖經的內容,然後連續的幾個條目分別說明我們爲什麼相信聖經是權威、真實,並且對救恩和基督徒生活來說都是足夠的、清晰的、從神呼出,並且被神在護理中保存的——即便它必須翻譯成許多普通語言,神也在護理中保存了聖經的完整性。
本章最後提出了一個解釋聖經的基本原則——「以經解經」——以及一個強有力的結論:在所有神學爭議的問題上,聖經是唯一的最終權威。這就是norma normans non normata(規範一切不能被規範的規範)。也就是說,因爲聖經是神的話語,它在所有信仰和實踐問題上都有最終決定權。
這一章關於聖經教義的1,000個詞,以及論證的密度和細節,都表明聖經對神學家們是多麼重要。華腓德引用了19世紀研究威斯敏斯特會議的歷史學家米切爾(A. F. Mitchell)的觀點:
如果說有哪一章……是以比其他章節更加細緻的方式制定的,那就是「聖經論」這一章。它受到了英國下議院和威斯敏斯特會議的逐段——幾乎是逐條——審議,最後才通過。
菲利普·沙夫(Philip Schaff)也認爲《信仰告白》關於聖經的教導是新教在這個問題上對羅馬天主教教導的最終回應:「沒有任何其他新教文獻能比這更加清晰、明智、簡明扼要和詳盡地論述新教的聖經論了。」
讀《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絕不能錯過它對教牧的關注。這並不奇怪,因爲它代表了16世紀英格蘭清教徒和蘇格蘭長老會的神學,爲我們留下了英語基督教歷史上無與倫比的教牧神學傳統。
在《信仰告白》關於神永恆旨意的章節中,涉及到神的主權、預定和「任憑」等改革宗信念,神學家們希望對這些信念的教導方式應當讓那些經常出現神學分歧的問題帶來「謙虛、勤勉、蒙受極大安慰」,也使人們能「對神發出讚美、敬畏與讚歎。」(3.8)在這樣的教義信條中,《信仰告白》經常直接把神學與實踐聯繫起來,表明真理在基督徒的生活中要帶來什麼。
另一個例子是「對恩典和救贖的確據」這一章。通常情況下,基督徒會因懷疑救恩而感到不安,被持續的罪中掙扎所困擾,對自己的救贖沒有把握。然而,《信仰告白》給出了美好的、合乎聖經的、真實的安慰:
但他們絕不會完全失去神的道、信仰的生命、愛基督和愛弟兄的心、內心的誠實、盡責的良心;而上述這些德行藉著聖靈的運行,可使得救的確據在適當的時候得以恢復。在黑暗中,他們有上述這些德行扶持,不致完全絕望。
只有那些真正有經驗的心靈醫生,也是牧師-神學家們所寫的教義才能包含這樣的教牧智慧和精確,這種對靈魂的關愛在整本《信仰告白》中都很明顯。
神學家們的目標是在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的所有新教教會實現這一教義規範。他們的這個願望並沒有達成,但他們無法想像他們對今天全球基督教的影響。
他們的神學規範爲全世界眾多教派的7000多萬基督徒提供了神學指導和鼓勵。認同這一信仰告白的基督徒中,韓國基督徒比英美基督徒加起來還多。在印度、中國和東南亞,改革宗神學運動也在不斷發展。在認信這一信仰告白的宗派中,巴西和墨西哥基督徒比在美國和加拿大的基督徒人數更多,而非洲的人數則更是超過了前面所說的這幾個國家。
這份信仰告白還影響了多個新教傳統。許多人認爲只有長老會才認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但其實公理會、浸信會和聖公會都接受了經過修改的《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英國聖公會中一直有一股對《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給予高度評價的清流,已故的英國聖公會牧師巴刻(J. I. Packer)爲在更大的福音派世界中普及《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所做的努力不亞於任何其牧者。
此外,還有很多基督教機構,包括林格尼爾(Ligonier Ministries)、認信福音派聯盟(the Alliance of Confessing Evangelicals)、共同致力福音(Together for the Gospel)、福音聯盟(The Gospel Coalition)、世界改革宗團契(the World Reformed Fellowship)、國際改革宗教會(th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Reformed Churches)和北美長老會與改革宗協進會(North American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Council)都幫助在全世界範圍內宣講和教導這份信仰告白的神學。許多宗派和全球有影響力的神學院也幫助在全世界和眾多教會機構中這份信仰告白,並促進對它所教導神學的接受度。
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們現在正生活在一個《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威斯敏斯特神學會議及其神學家相關作品出版的黃金時代。最近(2012年),查德·範迪克霍恩(Chad Van Dixhoorn)重新發現和整理出版的《威斯敏斯特大會(1643-1652)會議記錄和文件》(The Minutes and Papers of the Westminster Assembly, 1643–1652)以及他隨後進行的研究是這一過程的重要組成部分。
當神學院的學生問我該如何定義改革宗神學時,我常常把它描述爲歷史性的、正統的、認信的、新教的一個神學運動。在這一神學思潮中,神的主權、聖經的權威、上帝在救贖中的恩典、教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聖約神學都得到了梳理和強調。所有這些都是《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所特別強調的,而且該信仰告白在今天各地眾教會中都證明了這些教義的說服力。
過去50年被歷史學家們稱爲「改革宗覺醒」("Reformed awakening"),或「改革宗回潮」("Reformed resurgence"),也被一些人稱爲「恢復神的偉大之神學」("Big God Theology"),這些都表明了《信仰告白》關於上帝主權和恩典的教導的廣泛影響。
難怪威斯敏斯特大會的信仰告白和要理問答被稱爲「早期現代改革宗神學最優秀和影響最深遠的文獻」,以及「迄今爲止美國新教歷史上最具影響力的教義符號」。信仰告白的影響力在我們這個時代沒有減緩的跡象,願它繼續結出神所喜悅的福音果實。
編注:本文是改革宗經典信條系列的一部分,先前發表的包括了對《倫敦浸信會第二公認信條》、《比利時信條》、《三十九條信綱》和《薩伏伊宣言》的介紹。
譯:DeepL;校:SMH。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Faithful, Pastoral, Global, and Endu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