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爲什麼(有時候)我們需要強硬的辯論神學?
2019-06-21
—— Joe Carter

「我在改革宗傳統下成長。在這個傳統下,神學辯論是日常的事。」布立仁·馬特遜(Brian Mattson)說:「我參與了這些遊戲,練就了一口毒舌(很多時還是真心地噁心),並打敗了不少敵人。」

現在馬特遜沒有再參與這些「近期熱門的神學辯論」,因爲他實在受不了。不過最近他參與了一個辯論,對此他是這樣說的:

既然這樣,爲什麼我最近要在《國際加爾文主義》(The Calvinist International)雜誌上發表一篇回應戴維·本特利·哈特(David Bently Hart)的辯論性文章——他主張肉身不會復活?

這不過是數星期前的事。我拜讀了哈特這篇驚世駭俗的文章(不管他的立場如何,他是很聰明的),覺得應該有人要寫一篇響應,而那種一貫「會有其他人寫的」的想法佔據了我的腦海,因爲這星期我要到處跑。

星期二那天,我出席了一個喪禮。

我坐在那裡,眼睛閃著淚光,凝望著我朋友躺著的那木棺材。這位主內弟兄很受歡迎,然而他仍然不得不面對突如其來的身體衰敗,他是如此地受歡迎以至於參加葬禮的人超過了教堂的承受能力,當時我心中那團火不禁再燃點起來,燒得白熱。

這不是一個讓人自我陶醉的學術遊戲,這不是一個輸了也沒啥所謂的事,現在是一個人死了,然後有一個躊躇滿志的世界著名神學家卻宣告這肉體和骨灰會永遠留在那棺材中。

當我該強硬時我裝好人

馬特遜的勇氣和熱情,讓我爲我的懦弱和漫不經心感到無地自容。七年前我跟戴維·本特利·哈特進行過一場辯論,在一個跟死刑有關的討論中,哈特告訴我他相信挪亞從來沒存在過,而耶穌也錯誤地認爲方舟建造者真的在歷史上真實存在過。雖然我覺得哈特教導的教義不純正(提後4:3-4),我卻被他的學識折服了。他是個世界知名的神學家,而我不是。他是博客「第一要緊之事」(First Things)的專欄作家,而我只是該網站的一個編輯,我怕那種稱他爲假教師而引起的反應(彼後2:1)。

我說服自己,最要緊的是保持學術風範,而激烈的神學辯論可能是罪。但我現在相信這樣想是錯的。

正如卡森博士(D.A.Carson)說的,辯論神學就是「爲某一神學立場(通常被該辯論者視爲真理)抗辯,並反對那些與之矛盾或稀釋的立場」。

所以,辯論是必要的,正如卡爾遜說道:「我們如果不在某種程度上捲入這些辯論,我們無法真正地思考。」

因此,基督徒一定要參與辯論,但基督徒的神學辯論一定是要學術性的嗎?

當學究和冷靜不是美德

在學術界中,學術風範是最高的美德,而這美德跟說話技巧和冷靜相關。在學術辯論中有一些不成文的規則,就是在分歧時也要和而不同;如果誰先提高聲線開罵,即使那是暗喻式的,誰就會輸掉那場辯論。

當然這是有例外的,如教授可以對某些學術上沒有價值的(如創造論者)強硬;但如果他們以同樣的方式對待他們尊敬的同輩,會被視爲愚蠢和不專業;只有噴子和威權人士才會用一些修辭方法表達激昂的情感,學者和知識分子不會幹這種事。

在一個大學環境裡,這一種學究的氣氛對知識的增長是必需的。由於很多福音派的牧師曾在神學院唸書或採納了學術界的方式,他們自然而然地用了學術界的說話方式,因爲這是很多他們仰慕的神學家所採納的方式。但很少牧師或神學家想一想這種學究和冷靜的方法在大學以外的環境還是否有效,這是否最合乎聖經的辯論方法還未曾經得起考驗。

當保羅不夠學院風範時

我們常常假設,因爲學究的氣氛就是有愛心,所以這是最合乎聖經的辯論方式。但當我們看到聖經中的辯論家——尤其是耶穌和保羅——往往會用不同的說話方法。我們有時看到我們的主和衪的門徒往往很吵得不可開交、很不和氣,很不符合現代學術界的標準。

一位朋友跟我說,他看到保羅公開指責彼得一個似乎不怎麼嚴重的罪(加2:11-13)而皺眉頭,而且保羅不單是在他的同伴和全體會眾前公開指責彼得,他甚至把這事寫在發到不同教會的書信中。他問題,這是不是基督徒和其他人相處的方式呢?

是的,有時是。有時愛人的方法就是要這樣強硬,因爲這是唯一捍衛真理的方法。

「我們要對真理負責,而這比跟任何一個人妥協更加重要。」著名改革宗浸信會神學家羅傑·尼可爾(Roger Nicole)說道,「如果一個人不在真理裡,我們沒有權利去同意。」

我是真心地同意真理比愛心更優先,而且真理也是愛心更必需的,但尼可爾增加了一個額外條件:「我相信我所獲得的真理是可以以有愛心和討人喜歡的方式呈現的。」

有愛心?絕對是的。討人喜歡?不一定吧,至少不是這個詞語現代的含義。

正如卡爾遜提到:「不管觀眾是誰,還是哪一個觀點被挑戰,辯論神學應該要發展各類型的『語調』。」我那位朋友覺得使徒保羅的語調在批評彼得是不夠討好,所以他沒有愛心和不像基督徒。他背後假設了辯論的唯一「語調」就是「討人喜歡」。

不過,維護最重要教義的方式,有時可能就是嚴苛和不妥協,才是最有愛心的。正如保羅所說,當我看到有些人「將不該教導的教導人」,我們要「嚴嚴地責備他們,使他們在真道上純全無疵。」(多1:11-12)保羅的語調不一定是討人喜歡的,但他很有效地牧養他的羊群(徒20:29-32)。

跟亞他那修一樣嚴苛

保羅的例子也該提醒我們,在改變我們的非正統神學對手時,強硬的辯論不一定是需要的,但在保護自己正統的圈子裡卻是必要的。有時我們太在意我們的對手,而忽略了這些辯論對旁聽者的影響。

如果亞流主義(Arianism)今天又盛行的話,它可能就會很快便被廣泛接受了,因爲很少牧師或神學家會像亞他那修一樣願意以強硬的、具熱情的、和不妥協的方式去抵擋它,我們可能會跟我們的「同伴」去辯論,但他們的異端教導卻同時在影響我們的羊群。

跟亞他那修不一樣,我們可能不願意冒著被四個當權者驅逐五次的風險,我們會害怕因爲被認爲太激進而被拒於研討會和學術大會的門外,所以我們面對著異端,我們會是學究和冷靜的方式去辯論,而結果會是很多教會成員因爲我們那種尊重的態度,覺得亞流主義是一個合理的角度,基督徒是可以相信這一套的。

在建立他們的信仰時,很多基督徒都會跟據英國普通法的憲法核心價值:「凡不被禁止的都是被允許的。」就是因爲這樣,我們要有強硬和不妥協地說清楚:有些東西是不被允許的。在這個世代,我們一定要提醒我們的弟兄姐妹們,作爲基督的僕人(弗6:6),我們並不可以隨意選擇我們的神學上的怪念頭。在解釋我們的觀點,強而有力的辯論神學往往是最有效的方法。

除了真理外,說話技巧也是十分要緊的,使得那強而有力的辯論也是有效的。正因爲這樣,所以很多政客往往用強力的辯論(往往不是真實的),而非學術性的方式。他們站出來去把人拉到他們的陣營,而他們知道那種威逼性和清晰的界線是必要的。

但當然,我不是說那種學院式的說話方式要廢除,而事實上,我覺得大部分題目來說,這是長遠來說改變人心和想法的最有效方式(長遠我是指10至15年)。但在短期內,很多時候我們要立起圍欄保護我們的羊群免得他們走迷,而在那些情況下,強而有力的辯論往往是最好的防衛。


譯:何坤閱;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Why We (Sometimes) Need Harsh Polemical Theology

Joe Carter(喬·卡特)是福音聯盟的編輯,同時也在弗吉尼亞州阿靈頓(Arlington, Virginia)的麥克林聖經教會(McLean Bible Church)擔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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