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分享的信息,可以表達成一句宣言,也可以是一句禱告。宣言是:敬業精神是基督門徒培訓的重要部分。或:工作態度是培養對基督順服的重要部分。禱告則是:天父啊,賜給我們夠用的恩典,在工作中能感受你的同在,在職場關係中順服你的命令。我相信這就是今天上帝給我們的話語,我會按照哥林多前書7:17-24的經文,展開論述這個主題。
讀經文之前,我們先來熟悉一下上下文,特別是上文內容。哥林多教會有很多問題,其中之一就是,他們不太清楚,在基督裡的信心對日常生活中的人際關係有什麼影響。比如哥林多前書第七章討論的一個問題是,在基督裡的信心是否要求斷絕夫妻之間的性關係。保羅在3節回答得很清楚:不。另一個例子在12-16節,問題是:如果夫妻中一方信了基督,另一位還不信,該怎麼辦?信主的一方是否應該爲了聖潔,離開對方?保羅再一次回答:不必。這意思乃是:我們蒙召信主時,都應該繼續留在原來的關係當中。信靠基督,以他爲我們的救主並生命的主,絕不會因此破除上帝在創世時就設立的婚姻盟約。
但12節與13節之後,這位使徒的確允許這類事情發生:如果不信主的配偶想拋棄信主的配偶,斷絕來往,那麼信主的人就不必強求婚姻的束縛。換言之,有了基督信仰,通常不會讓你想去放棄那些上帝安排給你的關係,而要使那些關係分別爲聖。藉著長久忍耐和禱告,以及謙卑的、榜樣式的行爲表現,信主一方期望爲主贏得不信的配偶。但也有可能如耶穌在馬太福音10:34及下文預告的,未信主之配偶的悖逆和頑梗不信,可能讓基督教成爲一把割裂的利劍,而不是醫治的和平藥膏。因此,使徒保羅遵循的原則就是:盡量繼續留在上帝命定的關係裡;不要撇棄或破除它們。但他也提供了特殊情況下的例外處理方式——如果不信主的配偶要撇棄或毀壞這關係,你又不能掌控,那就由他去吧。作爲無辜的信徒,你不用再被拋棄者所束縛。
現在來看今天的經文,從哥林多前書7:17開始。討論了婚姻原則——成爲基督徒後繼續留在上帝命定的婚姻關係中,保羅現在要在另外兩種關係中繼續探討類似原則。我們一起來讀哥林多前書7:17-24
「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廢割禮;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禮。受割禮算不得什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你是作奴隸蒙召的嗎?不要因此憂慮;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因爲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
此前教導的關於婚姻的原則,保羅在這裡又清楚地提了三次。請留意17節,「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然後是20節,「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然後是24節,「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對這個原則的三次論述,把這段經文劃分成兩個部分。把它想像成三片麵包、兩層肉餡的巨無霸三明治。上面兩層之間的是18節和19節,其中該原則應用於割禮問題上。而底下兩層之間的就是21-23節,其中該原則應用到奴隸的問題上。但弄明白這兩個具體應用之前,我們要澄清這原則中的一個關鍵性字眼。
有一個詞出現了9次,談到該原則時都能看到,就是「呼召」。當保羅在17節說,「只要照……神所召各人的而行,」以及24節,「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他說的是那個屬天的、吸引我們信靠基督的呼召。而平時我們又常用「呼召」來指職業:比如說,我的呼召是家庭主婦;我的呼召是做推銷員;等等。但是保羅在這段經文裡的9次運用中,8次都不是這種意思。只有一次的「呼召」表示職業這層意思,在20節。原文直譯是,「各人蒙召(called,指信主——譯者注)時是什麼身分(calling,『呼召』,而不是狀態),仍要守住這身分(calling,『呼召』,而不是狀態)。」這裡的「身份(呼召)」一詞,就是指職業,或者人生的崗位。然而在這職業或崗位上,還會有另一種呼召,聖靈會在這呼召中,把人帶入與基督的相交當中。簡單說就是,在某人的職業上再次臨到的上帝的呼召,乃是指上帝藉著福音使人靈魂轉變和更新的大能。
哥林多前書第一章對此有很清晰的論述。9節說,「神是信實的,你們原是被他所召,好與他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同得分(一同得分,fellowship,就是指相交,團契的意思——譯者注)。」因此,所有的基督徒,並且唯有基督徒,才會在這個意義上被上帝所呼召。這種從神而來的呼召,是很特殊的,一方面,它有別於職業方面的「呼召,本職工作,」另一方面,它又不同於叫萬人悔改的呼召。當耶穌在馬太福音22:14說,「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他指的是後者,就是福音那普世性的呼召,許多人都聽到了,但卻拒絕接受,自己選擇了滅亡。
但這並不是保羅說的呼召。那從神而來的呼召(帶我們進入信靠和相愛的與耶穌相交之關係中的),乃是滿有大能的、有效的呼召,把我們引向聖子(約6:44,65)。哥林多前書1:23, 24那裡最清楚地顯明這個道理,那裡保羅說,「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爲絆腳石,在外邦人爲愚拙;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利尼人,基督總爲神的能力,神的智慧。」那些「蒙召的」並不是指所有聽見福音的人,而是接受了福音的人。我們可以改改這節經文,顯示出普遍呼召(the general call)和有效呼召(the effective call)之間的區別:保羅說,「我們向所有人發出邀請,呼召他們相信這位釘十字架的基督,但猶太人把它當絆腳石,外邦人以爲它愚拙;但在那蒙召的(亦即,被大能和有效地吸引到基督裡的),無論是猶太人、希臘人,都會發現這福音的呼召是神的能力,神的智慧。」
因此,當哥林多前書7:17, 20, 和24保羅說,我們應該保持上帝召我們時的狀態,就那樣與神同行時,他的意思是:當你被神引入信靠與相愛的、與他兒子的相交中時,就是歸主之時,要仍然留在當時的狀態中。
現在,我們來看保羅當時如何應用這個原則,以及它在今天的含義。在此過程中,我們也會看到裡面的神學理由顯明出來。保羅對此原則的第一個應用不是在職業方面,而是針對受不受割禮的情況。他的應用是:假如你作爲外邦人蒙召,就不要藉割禮成爲猶太人。假如你作爲猶太人蒙召,也不要想成爲外邦人。那種種族之間的分別基本上是割禮造成的。而這裡深遠的文化上的含義是:假如你是黑人,不要試圖成爲白人;假如你是白人,不要試圖成爲黑人。假如你是墨西哥人,不要試圖成爲美國人;假如你是美國人,也不要試圖成爲墨西哥人。
接下來,保羅給出了這個勸勉的神學理由。19節照字面來看是,「受割禮算不得什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至關重要的)了。」今天聽起來,這樣的話沒什麼了不起,但對於保羅當時的處境來說,這種說法簡直是對猶太人最大的侮辱:受割禮算不得什麼。(或譯,割禮一文不值——譯者注。)並且,如果明白這句話更廣泛的文化層面的應用,它就會觸犯每個人——但它又是真實的。對於是否保持各自的文化和傳統,保羅的理解和當今差別極大。我們常說,白人很美,黑人很美,紅色人種很美,黃種人也很美;因此,不要想去改變文化啦。可保羅是怎麼說的呢?他說,白人,黑人,紅色人種算不得什麼,黃種人也算不得什麼,守神的誡命才是最重要的;因此,不要改變文化,留在你原來的地步,順服上帝就好了。保羅是個很不時髦的思想家,所以他也有永恆的適切性(eternally relevant)。他非常激進地以上帝爲導向,總是把上帝擺在最優先的次序上。與此相比,萬事都顯得是黯然失色了。
我們一定要準確把握這一點,這至關重要,否則我們就有可能創造出新的律法主義來。那古老的律法主義說:「想得救就要受割禮(徒15:1)」,好像是「你做白人才能被上帝接受。」新的律法主義會說,「想得救就不能受割禮,就不能成爲白人。」假如那句經文「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禮」(第18節),我們理解成「絕對不要受割禮」,就會禁止任何文化方面的適應與調整,就歪曲了保羅的教導,而且誤解了他的意圖。保羅沒有針對所有放棄自己文化效仿他人的人,全面宣佈咒詛,他自己的做法也可以證明這一點。比如,保羅讓提摩太接受割禮(徒16:3),而且他自己也說過,向什麼樣的人,他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林前9:22)。
保羅就是要告訴大家,順服上帝的命令才是更重要的事,遠比各種文化特色重要得多。基督徒在文化方面去改變特色,實在沒什麼意義。換句話說,對於割禮這樣的事,不要大驚小怪,類似的,不要太在意你是白人,黑人,紅色人種,或瑞典人。但另一方面,你一定要將順服神當做一件大事;要以遵行上帝的道德律法爲你的人生目標。然後,也只有在那之後,割禮(正如羅馬書2:25暗示的),或其它文化方面的特色,才有可能成其美好,而且是間接的、衍生的意義上說,是作爲信心中順服的流露。一句話,保羅的原則在文化特色方面的運用乃是:不要爲你固有的文化特色而愁煩或誇耀;它們在上帝看來並不重要,更重要的是你是否將自己(靈魂、思想和身體)獻上,全然遵行他的誡命:「你要愛人如己」(羅 13:8–10; 加 5:14)。
接下來,在第21-23節保羅話鋒一轉,把這原則應用到當時的奴隸制度上(針對奴隸或自由人的問題)。21節在翻譯上有相當大的難度。大部分現代聖經譯本都翻譯成,「如果你蒙召時是奴隸,沒關係。但你有機會獲得自由,就抓住機會成爲自由人吧」(RSV,修訂標準譯本,以及中文和合本)。這個翻譯基本正確,但我還是覺得有些難以接受,因爲保羅的原則在20節說得很清楚:「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並且24節也說,「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而在這兩節經文中間,居然插入一句相當不合拍的話,說,「如果你能夠爭取到自由,就爭取自由吧。」不僅如此,這樣的翻譯也跟原文中幾個希臘文字詞(「即使」和「寧願」)有些不符,因此,這樣的翻譯似乎更準確:「你蒙召時是奴隸?不要爲此操心;但是,即使你有機會獲得自由,毋寧抓住現今的機會好好做人(在目前身份上)。」其中真正的對比,依我看來,應該是這樣表述的:「不要爲奴隸身份憂慮,反而要好好使用這個身份。」也就是說,要用你目前的身份來順服基督,「以致凡事尊榮我們救主神的道」(多2:10)。
我認爲這合乎整體意思,當然不是絕對禁止奴隸獲得自由(像18節),也不是絕對禁止人們受割禮。但是如果把這節經文翻譯成鼓勵奴隸尋求自由的命令,那麼經文的真正要點就被混淆了。要點就是:當蒙召跟基督相交時,你就有了全新的、激進的、以基督爲中心的優先次序;你是奴隸的話,也就不必爲此愁煩。「你是作奴隸蒙召的嗎?沒關係的。」你的工作很卑微嗎?沒關係的。你的工作沒有像其他人的那樣被敬仰嗎?沒關係的。這個觀點跟保羅之前關於文化差異的論述完全一致,比如在割禮問題上:蒙召時沒受割禮嗎?沒關係的。蒙召時受了割禮嗎?也沒關係。
針對這個立場,保羅完全可以給出一個同樣的神學理由,正如19節所說,「做奴隸算不得什麼,做自由人也算不得什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這是真的。但他卻提出一個新穎的神學理由,來加深我們對此事的理解。那個能讓人說出「沒關係」這句話來(即便他是奴隸)的理由在22節:「因爲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而促使那位自由人也能說出「沒關係」這句話的理由也類似:「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我很喜歡觀察保羅以這種方式來應用他的神學。他其實是在說,福音裡就有很好的藥方,能醫治那些在卑微工作中傷心失望的人,也能醫治那些因令人仰慕的工作而心高氣傲的人。他對絕望的奴隸會說,「在基督裡你是自由人。是被神用重價買贖回來的。不要讓任何人奴役你的靈魂。你要在主裡歡喜歡樂,在主裡滿有盼望,這樣你就會比所有那些心中焦慮的上流人士都自由呢。」然後,他又會對那些自以爲高貴的自由人說,「你可千萬不要成爲驕傲的人,因爲在基督裡你就是奴僕。有一位在你之上施行權柄的,你必須謙卑順從。」
這教導的關鍵要素就是,無論奴隸還是自由人,都不該成爲他絕望或驕傲的藉口。他都能輕鬆地說:「沒關係。」他不應該因著自己是醫生、律師或總裁而自誇,也不應該因著自己的工作被人看爲低賤而悲哀沮喪。「所以弟兄們,」保羅在24節下結論說,「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在神面前!這就是關鍵。無論今生還是永生,真正重要的是保持跟上帝的親密關係,並享受他的同在。至於我們的工作在世人眼中是高貴還是卑微,都無關緊要。真正重要的是因上帝的同在得到激勵和降卑。
結合保羅對原則的兩方面應用,我們看到這樣的教訓:順服上帝的命令(19節)和享受他的同在(24節),其重要性遠超過你的文化或工作的區別,因此你不用有任何壓力,去更換你的崗位。你不應該懼怕或失望,也不應該被財富或驕傲誘惑。你面對當下的位置,完全可以這麼說,「沒關係。你不是我生命的全部,我的生命就是順服上帝並且享受他的同在。」
讓我用一些實際層面的應用來結束吧。首先,比起是否換個新工作,上帝更關心你做好現在的工作。在我們教會,有護士、教師、木匠、藝術家、祕書、圖書管理員、律師、前臺接待員、會計、社工、各種各樣的修理工、工程師、辦公室經理、餐館招待、水管工、推銷員、保安、醫生、軍人、心理諮詢師、銀行家、警察、裝修工人、音樂家、建築師、油漆匠、家政清潔工、學校行政人員、家庭主婦、宣教士、牧師、櫥櫃生產商以及其他行業的人。而大家要聽的道理是,上帝心裡最掛念的,不是我們是否變換工作,而是在當下的工作中,我們是否在享受上帝所應許的同在,遵行他的命令。
其次,正如我們看到的,信主後要守住蒙召時的身份,這命令不是絕對的,它並沒有譴責所有的工作變換。因爲不僅保羅提到了例外之處(林前7章尤其15節),而且聖經其他經卷也描述和贊同過這種變換。比如舊約中關於釋放奴隸的條例,以及那位稅吏變成傳道人,一群漁夫變成了宣教士,等等。此外我們也知道,若想順服上帝的命令,有些工作是不能夠繼續做的,比如妓女和形形色色下流墮落的娛樂行業,還有其它一些可能被迫要去壓榨和剝削別人的行業。
保羅並沒有武斷地說,一個職業小偷或哥林多廟妓蒙召後也要繼續保守原來的工作。哥林多人面對的問題是:相信基督之後,哪些事情應該拋棄?而保羅的回答是:如果能在工作中與神同在,你就不必拋棄目前的工作。保羅並不是譴責人們換工作,而是教導他們,就在現有的工作上找到基督裡的滿足,不論哪一類工作。這樣的教導,在當今西方社會也是很不時興的,因爲這好像是把世俗野心這根神經砍斷了。我們的確要仔細想想,分辨清楚,我們傳達給孩子們的「成功」概念,到底是從聖經來的呢,還是從美國文化中來的。對於我們當中所有「希望成功的人士」來說,上帝說:把你放在世俗追求上的雄心和動力,調轉方向,應用在屬靈的領域,以同樣的激情,去培育對上帝之同在的喜悅,以及對聖經啓示的上帝旨意的順從吧!
第三,對你們年輕人,還沒有步入職場的,今天經文的含義乃是這樣:面對這樣的問題,「上帝對我的人生有什麼旨意呢?」你應該響亮回答:「他的旨意就是要我與他一直有緊密相交的關係,並且獻身去順服他的誡命。」上帝啓示出來的對你的旨意(你要順服的唯一旨意)就是要你成聖(帖前4:3),而不關乎你的職業。你應當全身心地去成聖,至於工作,可以選擇你喜歡做的。我毫不懷疑,如果年輕人都竭盡全力保持與上帝的親密關係,努力去順服聖經中的命令,上帝就能按他的大智慧,分派他們到各地,讓他們在合神心意的不同崗位上,爲主發揮最大的影響力。
第四,也是最後一點,這段經文隱含的意思是,只要你還在目前的崗位上,這就正是上帝分配你的任務。17節說,「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上帝擁有主權,你在目前的位子上絕非偶然。「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箴16:9)。「人心多有計謀;惟有耶和華的籌算才能立定」(箴19:21)。「籤放在懷裡,定事由耶和華」(箴16:33)。
你所在的位置是上帝安排的,即使是藉著欺騙得來。你的工作本身就是服事,正如我作爲傳道人的工作一樣。你如何去完工作中的要求和任務,對你的生命來說無比重要,正如禮拜天在這裡所作的。對我們當中許多人來說,這意味著明天你要揭開嶄新的一頁了。我說得沒錯吧?讓我們明天進入各自的職場前,都跟我一起,來做這個禱告:「上帝啊,請你今天與我一同回去,並保守我時刻意識到你的同在。在我憂慮和失望時,求你鼓勵我,我驕傲自誇時,求你使我謙卑。哦,親愛的主啊,賜給我夠用的恩典,好讓我能去遵行您的誡命,愛人如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