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具有權威性並且無謬誤的教義是:上帝所賜的聖經——由聖靈默示、是神口中所呼出的話語;因此聖經原本中所說的一切都完全正確,並且具有作爲上帝話語的權威性。
聖經權威性和無誤性的教義植根於神論的教義之中;上帝真實可信,因此記錄在聖經原著中祂的話也真實可信。這意味著無論是舊約,還是關於耶穌和使徒們的經文,還是新約以及使徒們的著作,聖經所斷言的一切都完全正確。只要原本得到了忠心地抄寫、翻譯和流傳,聖經的抄本就是無誤的。這種無誤性意味著,聖經所宣稱的一切對基督徒而言都具有上帝話語的權威性。
「聖經之可信性是基督教教義系統可信的根基,因此也是基督徒盼望和生活的根基。」懷腓德(Benjamin B.Warfield)的這些話強調了無誤性教義對教會的重要意義。放棄它,整個基督教教義體系的根基就會搖搖欲墜。
因爲沒有它,我們對聖經之完全真實和完全可信的確認就會受到質疑。神話語的傳道人自然會產生懷疑:「我怎麼知道我所講的經文是否可靠?」因此,無誤性至關重要。我們的信仰和實踐根本上取決於我們是否可以信任上帝的話語,以及它是否真的是或者說完全是上帝的話語。
正如前面所暗示的,將聖經的無誤性與上帝本身聯繫起來是恰當的。聖經的無誤性畢竟是聖靈默示的必然結果。正因爲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提後 3:16),所以它所確認的一切也都是真實的。呼出祂話語的上帝以一種真實的方式呼出祂的話語;否則,我們該怎樣理解這位本身就是真理之三位一體的上帝(約 1:18,8:40,14:6,17:3、17,18:37;約壹 4:6)呢?
這個說法的前提是,我們的聖經論教義應以我們的神論教義爲基礎。如果上帝是聖經的作者,那麼我們就不應該割裂地看待神聖作者的特質與其聖道話語的特性。畢竟,我們所描述的是上帝的話語;聖經有許多人類作者,但它最終源自一位神聖作者。雖然上帝與聖經截然不同,但聖經是祂的言語行爲;聖經反映了祂的性情,對這一點我們不應該感到驚訝。祂(與人)交流的話語具有溝通的屬性,而真實性就是其中的一個特性。作爲真理之神和真實的上帝,祂所說的是真理之道。文字的真實性反映了其神聖作者的真實性。所以詩人可以說,神的道「完全」,因此所傳遞的話語是「真實」的。正因如此,神的話語總能給靠著它得救的人帶來安慰。(參考《詩篇》119:96、160)
「但等等,聖經不是由人寫的嗎?我們都知道人是容易犯錯的,」有人可能會反對。人確實容易犯錯。如果沒有聖靈的監督,任何人類作者都會寫錯。但是,由於聖靈——也稱爲真理之靈(約 15:26)——帶著這些人類作者寫作(彼後 1:21),他們所說的都是上帝所說的,因此並沒有摻雜人的錯誤。這當然不會超越上帝無所不能的能力範圍。如果作爲基督徒,我們相信上帝之子能夠道成肉身卻無罪,作爲「道」向我們傳達救恩之道(約 1:1、14),那麼與此相比,默示聖經作者讓他們無誤地寫作就是小事一樁了。
此外,讓我們來看看耶穌和祂的門徒如何對待整本舊約——他們總是懷著完全的信任和敬畏,從不懷疑其可靠性。即使是耶穌的猶太反對者也如此。雖然耶穌和猶太人在如何解釋整本舊約以及耶穌關於自己的宣稱是否正確等問題上存在著強烈的分歧,但他們從來沒有——一次也沒有——在所解釋的經文是否可信的問題上產生過分歧。如果沒有這樣的前提,他們的辯論根本就不會發生。
耶穌親自給這個教義帶來了獨特的可信性,畢竟祂是神子。當然了,我們對聖經的看法應該與耶穌對聖經的看法相同。除了相信聖經的細節和整體之外,當耶穌表達祂相信上帝在聖經中的盟約應許已經通過祂自己的降生、死亡和復活實現了,聖經的無誤性閃耀出了最耀眼的光芒。在耶穌基督身上,上帝在聖經中的話語自證了其真實性。上帝拯救世人的應許在祂自己的兒子身上實現了。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福音本身就證明了上帝的話沒有一句落空。上帝話語的真實性及其賜予生命的大能,已經彰顯在作爲道路、真理和生命的那一位身上了(約 14:6)。上帝是信實的;祂所有的應許都在耶穌基督裡實現了。還有什麼比這更能肯定聖經的無誤性呢?
儘管如此,我們必須明確無誤性的含義。保羅·費恩伯格(Paul Feinberg)對「無誤」的定義如下:「當所有的事實都揭曉時,就會證明聖經原著以及經過正確解讀的聖經是完全正確的,無論在教義、道德還是社會科學、物理或生命科學方面。「這個定義在努力地界定「無誤」的含義,因爲「無誤性」是聖經最容易受批評者誤解和諷刺的一個屬性。請注意這個定義的幾個組成部分。
首先,無誤性適用於原著。這是一個重要的限定條件,因爲有時批評家看到抄本中的錯誤,就會認爲聖經充滿錯誤。但當我們說聖經無誤時,我們想到的是上帝向人類作者呼出的原文(提後 3:16;彼後 1:21)。所默示的聖靈文本是無誤的聖經。只要它經過了忠實地抄寫、翻譯和流傳,它的副本也是無誤的。(應該指出的是,我們所擁有的抄本是非常準確的)。
此外,「無誤」還意味著聖經所確認的一切都「完全正確」。或者正如範浩沙(Kevin Vanhoozer)所說:「說聖經是無誤的,就是宣告相信作者們在他們所斷言的一切事情上(當他們做出斷言時)所說的都是真話。」無論聖經斷言和確認了什麼,它都是以可信的方式在說真話。說它「完全」真實,意味著我們不應該把聖經的無誤性侷限於聖經的主要教義上。我們從未見過聖經作者對他們的著作有這樣的限制。相反,他們相信上帝通過他們真實地說出了他們所確認的一切。因此,無誤性適用於所有領域,包括倫理規範,僅舉一例。正如默示既是字句上的、也是整體的,無誤性也是如此。
今天,確認聖經無誤可能很棘手。例如,有些人肯定聖經是聖靈的默示,卻拒絕其無誤性。這種有限無誤的觀點乍聽起來很福音派:「我相信聖經中關於信仰的內容是真實的。」但深入研究後,這種立場否認了聖經的所有主張都是真實的。是的,它的福音信息是真實的,但除此之外,它在具體內容上可能會出錯。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這種觀點聲稱它仍然能夠宣揚「唯獨聖經」,似乎聖經仍然是最終的權威。
問題是這種觀點無法宣稱聖經是他們最終無誤的權威,而聖經是最終無誤的權威才是一直以來教會在宣揚「唯獨聖經」時的觀點。請注意「完全無誤」觀點與「有限無誤」觀點之間的重大區別。
完全無誤論認爲:「所有經文都是我們無誤的權威。」
有限無誤論則不然,它說:「只有當聖經涉及信仰問題時,它才是我們無誤的權威。」
請注意,有限無誤論只在聖經的主要信息上才(前後一致地)宣稱「唯獨聖經」。在其他方面,聖經並不是無誤的,因此不能成爲最終權威。這不是宗教改革者所說的唯獨聖經。當路德在沃木斯議會上抗議羅馬天主教並就聖經的權威性表明立場時,他所主張的一個與眾不同之處就在於他宣稱聖經是無誤的。路德大膽宣稱,雖然教皇和公會會犯錯,但聖經不會。因爲只有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所以它是無誤、充分的,是基督徒的最終權威。
綜上所述,今天的福音派基督徒必須警惕那些聲稱聖經是他們的權威,卻轉過身來否認聖經某部分或整體真實性的人。
編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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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The Authority and Inerrancy of Scrip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