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巴特(1886–1968)的神學體系如海嘯般席捲 20 世紀神學領域。他提出了一套完整的教義體系,核心是對神與人關係的全新詮釋——「基督事件」(「Christ-event」)。這是神永恆而完全的旨意,既是神主動向人啓示自己的至高決定,也是神與人重修於好的終極實現。按照神的預定,這一事件與所有受造物——無論是歷史上的耶穌、聖經舊約和新約,還是教會的信仰、教義和宣講——都保持著既間接又辯證的關聯。
瑞士神學家卡爾·巴特(Karl Barth,1886–1968)的神學思想雖歷經演變,卻在 20 世紀神學界掀起了一場海嘯般的革命,對當時主導學術界和眾多教會的自由主義神學體系提出了根本性挑戰。巴特神學的核心在於一種全新的神觀——既然「全然他者」(「wholly other」)的神與人類存在本質差異,那麼神在「基督事件」中主動將人類納入自己的神聖生命,這一事件完全是出於神的自由抉擇。這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亦稱「神的話語」)既包含自我啓示的神,也包含神向人類的顯現,以及人類對這份普世永恆啓示的領受與回應。在巴特看來,無論是認識神與人類的關係,還是理解創造、罪(他稱之爲「虛無」「nothingness」)與倫理等問題,都必須以耶穌基督中的上帝啓示爲唯一準繩。儘管巴特重新詮釋了許多正統教義術語,甚至傾向於普救論的主張(雖然他對此態度曖昧),但他拒絕接受福音派關於聖經默示的教義,認爲聖經「之所以成爲神的話語,完全在於神使其成爲祂的話語,在於神藉其說話」。此外,他也否定了傳統教義中歷史人物亞當的真實性。
二十世紀瑞士神學家卡爾·巴特(Karl Barth, 1886–1968,發音同「Bart」)是一位神學巨擘,其思想雖艱深難測,卻如海嘯般席捲二十世紀神學界,顛覆舊有體系,重塑神學版圖。即便今日,他的思想餘波仍在推動當代神學運動。巴特的核心貢獻,在於他提出了一種全新的方式來思考神及其與世界的關係。
對許多基督徒而言,理解這種「新方式」並非易事,部分原因在於巴特的神學是針對 18 世紀末至 19 世紀初興起的自由主義神學而發展起來的——這種思潮已從根本上扭曲了合乎聖經的基督信仰。若未認清這一神學歷史背景,持守聖經的基督徒在閱讀巴特著作時往往會感到困惑。然而,即便熟悉其背景,讀者仍可能被他迂迴反覆的寫作風格所困擾:他常圍繞一個主題盤旋,時而從這個角度切入,時而又從另一角度深入。
更複雜的是,儘管巴特神學極具創新性,但它比自由主義神學更頻繁地沿用傳統基督教正統術語(如「上帝話語」「耶穌基督」「啓示」等),卻賦予它們新的含義。因此,若僅片段式閱讀巴特,人們可能誤以爲他的神學不過是教會歷史長河中的一道漣漪,而非實際上的滔天巨浪——且其影響至今未衰。
要真正把握巴特龐大思想體系的全貌及其神學影響,既需宏觀審視,也需深入關鍵細節,以免過度簡化或低估其貢獻。這絕非易事。再加上深奧的哲學影響、巴特自身思想的多次演變、超過一萬兩千頁的著作體量(包括一部歷時三十五年仍未完成的十三卷鉅著《教會教義學》[Church Dogmatics,簡稱CD]),理解巴特神學成了一項極其艱鉅的任務。對了,別忘了——巴特是用德文寫作的。
儘管巴特神學體系龐大深邃,但我們仍可把握其脈絡。首先必須認識到,正如前文所暗示的,巴特的神學是對施萊爾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1763–1834)和裡敕爾(Albrecht Ritschl,1822–1889)等自由主義神學家以人爲中心的傾向的回應。這些思想家試圖使基督教信仰適應現代思潮,本質上否定了其超自然本質,轉而認爲人類洞察與經驗(而非神聖啓示)才是真理的最高仲裁者,而神(無論祂是誰)也必須符合現代人的觀念。其結果是對基督教信仰的全面重構——幾乎成爲一種全新的宗教。
例如,自由主義神學某一支派的基督論認爲,神那不可言喻的本體,寄居有限的人子耶穌之中,同時,耶穌始終自覺與神相交(施萊爾馬赫稱之爲完美的「上帝意識」),這使他成爲獨一無二的完人。按這種自由派觀點,耶穌作爲神的生命與人類理想的完美體現,其「救贖」在於:人感受他道德生命的力量,並在自身處境中效法他。
儘管巴特曾受這類自由主義神學的薰陶,但他最終批判自由主義神學將神從天上拉下,囚禁在自然主義的現實觀中。尤其令他震驚的是,他的導師們竟支持德皇威廉二世的戰爭政策,最終導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在巴特看來,這種對人類能力的盲目自信,在超越的神面前不可饒恕。最終,他譴責新教自由主義神學已無可救藥地屈從於世俗議程,對教會牧養毫無價值。
巴特主張,教會需要重新認識那位「全然他者」的神——祂完全超越人類經驗範疇,並以此超越方式與人建立關係。在巴特看來,這意味著即便神的自我啓示也不會直接融入人類普通經驗,正如他早期在《羅馬書釋義》(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30 頁提出的哪個著名比喻:這種接觸「就像切線輕觸圓環」,看似相遇實則保持距離。換言之,即便在啓示中,神依然隱晦難明,只按自己的方式顯現,遠非人類理性、語言或經驗所能觸及。巴特認爲,若否認這一點,就會在神與受造物之間建立某種連續性,導致神喪失超越性,而人類可能藉此操縱甚至控制神,將其塞入現代思想的框架——這正是自由主義神學的根本謬誤。這一核心信念促使巴特開創了被稱爲「辯證神學」「上帝話語神學」或「新正統神學」(巴特本人拒絕這一標籤)的思想體系,亦即我們今天所知的巴特神學。
巴特神學的核心在於一個深邃的命題:神在一個既超越又涵蓋其一切恩典作爲的獨一事件中,自由地向人啓示自己。這一啓示行動的重要性無論如何強調都不爲過。巴特稱之爲「基督事件」,因爲在耶穌基督裡,神自由地選擇成爲人類的神,同時也選擇將人類接納到自己的神性生命中。然而,這一框架下的「基督事件」不僅包含進行啓示的神,也包含啓示本身,以及領受啓示的人。
這種表述方式已經將傳統的道成肉身教義(即永恆神之子爲我們的救贖自願在歷史中永久取人性)推向了一個微妙的方向。但巴特更進一步,聲稱「基督事件」根本不屬於普通歷史——至少不是自由主義神學家所理解的歷史,也非當今福音派神學所認知的歷史。對巴特而言,基督事件是神生命內部的事件,是神自身中一種永恆實現的「成爲」——神成爲人,而人參與神,這一關係永存不滅。
這一「神在行動中的存有」(《教會教義學》II/1,262)觀念背後,是巴特對神人之間質性差異(甚至對立)的強調——唯有神能跨越這一鴻溝。自由主義神學認爲,無限的神通過耶穌歷史上的倫理生活(聖經作者對此的見證被認爲可能出錯)及其對今日人類的影響,棲居於人類經驗中,從而彌合此鴻溝。但巴特反駁道:正確理解的耶穌基督,其實是神將時間納入自身永恆的一個事件或決斷。如巴特所言,在耶穌基督裡,「神將人的存在接納到祂神性的存在之中」(CD IV/2,20)。因此,基督事件的「時間性」與人類的普通歷史經驗截然對立,因爲這是神的事件,而非人類的事件。巴特強調:「神實實在在地將時間據爲己有」(CD II/1,616),這一客觀而永恆的作爲超越了一切人類認知與經驗的範疇。
耐人尋味的是,巴特對神人關係的新解並未完全否定自由主義關於神人共享某種存在模式的觀點,只是將這一「接觸點」從Historie(即通過現代方法重構的歷史)轉移到了一個悖論性的、「辯證的」事件中——巴特有時稱之爲Geschichte(即神爲我們設定的歷史,而非人自主理解的歷史)或「神爲我們的時間」(CD I/2,45)。換言之,不同於自由主義從人類經驗和虔敬出發定義神與耶穌,巴特試圖以基督事件爲基準定義神與人性。然而,無論是自由主義(施萊爾馬赫)還是巴特主義,神人終究共享一種存在模式——前者基於人類經驗,後者基於基督事件。
巴特以「基督論」爲出發點,這一立場深刻塑造了他的整個神學體系。換言之,在巴特看來,基督教的所有教義都必須根據神在耶穌基督裡的自我啓示重新詮釋——他將這一啓示視爲神生命中的「永恆-暫時行動」(這類「辯證式」表述是巴特的典型風格)。巴特這一神學觀點帶來了一個極其重要的推論:普通人只能通過受造界的媒介來間接認識基督裡的上帝啓示,而這些媒介本身並不具備傳遞神的知識的能力。在巴特看來,上帝的話語總是以驚鴻一瞥的方式臨到人類——神透過受造物瞬間彰顯自己,但這些被使用的媒介在傳遞啓示的同時,也在遮蔽、否定甚至隱藏神。例如,既然唯獨耶穌基督才是上帝的話語和神的啓示行動,那麼「將聖經與啓示本身直接等同,是對聖經拙劣而不受歡迎的尊崇」(《教會教義學》I/1,112)。因此在他看來,聖經最多只是神隨己意使用時對啓示的「可能有誤的見證」(「聖經之所以是神之道,僅在於神使它成爲祂的道,僅在於祂透過它說話」;CD I/1,109)。這種觀點導致巴特將「默示」解釋爲神對聖經作者和讀者的神奇影響,而非新約所教導的——所有聖經本身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 3:16),本身就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來 4:12)上帝話語。這種正統的默示觀對福音至關重要,因爲我們正是通過聖經認識基督,也是藉著聖靈默示的聖經,才能在信心中與三一真神持續相交(約 15:7-10, 17:17;林後 3:16-18)。
巴特神學帶來的第二個影響更爲根本。在他看來,神在耶穌基督裡的行動將時間納入了神性本體,從而將神人之間所有的立約關係都包含在內,使得原本循序漸進的救贖歷史,在「基督事件」中變成了同時存在的整體。這與正統神學形成鮮明對比——聖經明確記載著:(1)神「甚好」的創造(創 1:31)因亞當墮落而陷入罪(羅 5:12);(2)永恆神子的道成肉身是神的救贖之工(來 2:14-15);(3)基督受死、復活、升天和掌權的歷史時序構成福音核心(腓 2:8-9;徒 2:33-36;林前 15:25);(4)基督完成的救贖是罪人藉信心得救的歷史根基(羅 1:16-17;弗 2:8-10)。
巴特的神學與傳統觀點形成鮮明對比。在他看來,根本不存在一個從無罪到墮落的歷史過程(「從未有過什麼黃金時代,追憶過去毫無意義。人類始祖從被造之初就是罪人」,《教會教義學》IV/1,508 頁),罪人也無需通過與復活的基督聯合來實現從被定罪到蒙恩的轉變(「人的信只是印證基督裡早已爲他們做出的決定」,《基督與亞當》[Christ and Adam],34 頁)。這種觀點源於巴特的核心主張:在「基督事件」中,神人相遇相融,全人類都已被包含在耶穌基督裡。這裡既是神揀選的所在,也是審判的所在。換言之,作爲「神給我們的時間」的界定者,耶穌基督既是神向人的自我啓示,也是神人之間的和好。這一立場的必然神學結論就是:客觀上所有人都已與神和好。儘管當被追問是否教導普救論時,巴特的回答總是模棱兩可(「我既不教導它,也不否認它」——引自雲格爾[Eberhard Jüngel]《卡爾·巴特》[Karl Barth]44-45 頁)。
巴特神學是一套包羅萬象的教義體系,其核心在於他對神人關係開創性的理解——即他所提出的」基督事件」。然而,巴特浩繁的著作、對歷史文獻的運用、正統神學術語的重新詮釋、恢宏的論述、充滿悖論的表達、對聖經的創新解讀、對傳統教義的顛覆性處理、對現代哲學的批判、與羅馬天主教的對話、對納粹主義的抵抗,乃至他的個人生平,至今仍是學界激烈研究與辯論的對象。
研究巴特神學的學者應當力求深入理解他的思想體系,同時要以聖經——這本神所啓示的聖言——爲準則來檢驗他的論述,並借助教會正統信經和信條的指引。唯有如此,讀者才能在面對巴特思想巨浪中站穩腳跟,既汲取其精華,又持守對福音的認信,這福音就是靠著神恩典被釘十字架又復活的主耶穌基督。
巴特神學原始文獻
巴特神學研究專著
福音派對巴特神學的評析
編注:本文爲「簡明神學」系列專文之一,本文所表達的所有觀點均爲作者本人的觀點,本文基於知識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協議免費提供給公眾,允許用戶以其它媒體/格式和改編/翻譯其中內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鏈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並採用同樣的知識共享許可協議。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Barthian The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