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呼召既是普遍的,也是特別的。普遍的呼召是福音的信息向所有人無差別地傳講;而特別的(有效的)呼召,則是聖靈在選民心中所發出的有效、屬靈的呼召,就是天父藉著聖靈的能力,將他所揀選的人呼召到基督那裡。
福音的呼召既包括普遍的呼召,也包括特別的呼召。普遍的呼召是通過外在宣講的福音傳給所有人;而特別的(也是有效的)呼召,則是神在選民心中同時與重生發生的那種內在、屬靈的呼召。凡是神在永恆中所揀選的人,都會得到神特別的呼召,而這種呼召是大有功效的,它不僅在能力上有效,也必然在結果上成就。藉著神的呼召,罪人的心得以重生,意志得以釋放。因此,有效呼召在邏輯上先於歸信(即信靠基督的行動)。凡是這樣被呼召的人,最終都會被稱義,並且得榮耀。而所有這一切的榮耀,都歸於那位藉著呼召使我們改變的神。
當我們思考救恩的次序(拉丁文稱 ordo salutis,即「救恩次序」)時,一個重要的問題是:救恩從哪裡開始?它的起點是什麼?答案是神的呼召。一切都源於神對罪人發出的最初的、拯救性的、有效的呼召,呼召他們歸向耶穌基督。這一點可以用馬修·巴雷特(Matthew Barrett)在《救恩四十問》(40 Questions About Salvation)一書中的圖表來說明:
清教徒如威廉·珀金斯(William Perkins)常把救恩的次序稱爲「救恩的金鍊」(the golden chain of salvation)。這條金鍊的每一個環節彼此相連,缺一不可,合在一起形成一條無法斷開的鏈條。神那有效的召喚或呼召,是這條鏈的第一個環節,有時也與重生(新生)同義;由此生發出後續的一切。在這呼召中,聖靈首先使罪人與耶穌基督聯合;確切地說,罪人被呼召歸向基督,好使他得享在基督裡的一切救恩益處。這些益處包括信心與悔改、公義的新身份(稱義)、蒙神悅納,成爲神的兒女(收納)、效法基督的形像(成聖),直到有一天完全得著榮耀。
要理解神的呼召,必須先認識到呼召有兩種類型。第一種是福音的呼召,就是向罪人宣講和傳遞福音信息。每當講台上宣講耶穌基督釘十字架與復活,或在傳福音談話中分享這信息,福音的呼召就發出了。這種福音呼召不分對象,要傳給每一個願意聆聽的人。它沒有界限,也不受任何阻礙,而是自由地臨到所有聽見的人。因此,它也被稱爲神的普遍呼召。福音呼召邀請罪人悔改信靠基督(太 11:28;路 14:23)。凡是這樣做的人,都必得赦免,並得到唯有基督才能賜下的永生。
比如,基督在《馬太福音》11:28 向聽眾宣告:「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約翰福音》7:37 又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約翰福音》3 章 16 節這節著名經文正是體現了這種福音呼召:「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然而,這種普遍的福音呼召是可以被人拒絕的。事實上每個聽了福音卻不信基督的人都在抗拒。司提反殉道前就說過:「你們這硬著頸項、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常時抗拒聖靈;你們的祖宗怎樣,你們也怎樣」(徒 7:51)。這並非司提反時代才有的事,耶穌自己也經歷過這種拒絕:「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裡來的人。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太 23:37)。
但聖經描述的呼召不止這一種,還有一種有效的呼召,有時稱爲神的特殊呼召。當福音被宣講(福音呼召)傳入聽眾耳中時,神在選民心裡動工,父神藉著聖靈的大能呼召他們歸向聖子。這第二種呼召有兩個重要特點。
首先,這呼召不是普遍的,而是特定的。神在永恆中揀選了他的選民,這揀選不基於他在他們身上預見的任何條件,甚至不是因爲他們將來會有信心。在合適的時候,他呼召那些被揀選的人在他兒子裡得救,成就他從永恆所定的旨意。與普遍向眾人發出的福音呼召不同,有效呼召是針對性的,只在神選民的心中發生。耶穌在《約翰福音》3 章 8 節說,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裡來,往哪裡去」,這句話突顯了神在救恩工作中的主權。
其次,這呼召不僅特定給神的選民,而且在能力和果效上都是有效的。換言之,神對選民的呼召必不落空。正如他在永恆中的揀選不取決於罪人的意志,他的特殊呼召同樣不依賴罪人的意志。事實上,罪人的意志被罪捆綁(羅 8:7-8),面對屬靈的事物時顯出無能爲力。
但當他被神有效地呼召,並由聖靈重生之後,他的意志就得釋放,使他能夠也願意悔改信靠基督。因此,在救恩的次序中,有效呼召以及隨之而來的重生,在邏輯上必然先於歸信(即信心與悔改)。在神用有效、全能的恩典呼召他所揀選的人之前,他們既不能,也不會信。
耶穌在《約翰福音》第 6 章談到了這種有效呼召。無論耶穌行了多少神蹟,聽他講道的猶太人還是不信他。他們靈裡瞎眼,雖然自以爲自由,其實是活在捆綁中。當耶穌說他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6:41)時,他們就反感,開始抱怨(就像他們的祖先在曠野中一樣)。耶穌回應說:「你們不要大家議論。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6:43)。
耶穌強調了兩點:(1)他們沒有能力來到父面前;(2)神呼召的有效性,因爲若不是父吸引,沒有人能來。耶穌的話明顯帶有預定論的色彩,這在他稍早說的話中就很清楚:「只是我對你們說過,你們已經看見我,還是不信。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6:36-37)。注意,耶穌不是說「凡要來到我這裡的人,父就賜給我」,而是「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是神的揀選使罪人來到耶穌面前。除非他吸引罪人,否則沒有罪人會來到耶穌那裡。正如耶穌在《約翰福音》6:65 再次對那些仍不信他的猶太人說:「所以我對你們說過,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
鑑於《約翰福音》6 章的內容,難怪神學家們稱這種呼召爲」有效的」。在這呼召中,人不是與神合作(即協同論),人也無法抗拒這呼召並挫敗神的恩典——當人處於屬靈的捆綁和死亡中時,他怎能做到呢?相反,這呼召是一種召喚,它不僅僅是提供新生命,而是在人裡面創造新生命,就像耶穌大能的話語:「拉撒路,出來!」(約 11:43)。因此,這種呼召必然成功,將神的選民帶入與基督的聯合之中。這就是爲什麼一些神學家把有效呼召和重生(新生)看作同一枚硬幣的兩面。
我們不僅從耶穌那裡,也從保羅那裡認識到這呼召的有效性。事實上,保羅在各處都以此爲前提。讓我們只看一個例子。在《羅馬書》8:28-30,保羅寫道: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因爲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爲義,所稱爲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首先,保羅這裡不是指所有人或任何人(如福音呼召那樣)。我們知道他指的是神的選民,因爲他說被召的人也是被預定的人。這不能用於非選民。(要進一步看到預定與有效呼召之間的聯繫,參見:羅 9:11-12、23-26;林前 1:9;提後 1:9;帖前 5:23-24;帖後 2:13-14)。
其次,在保羅的思想中有一條牢不可破的鏈條。神在永恆中預知並預定了我們,然後呼召那些他所預定的人。被召的人隨後被稱義,被稱義的人神也使他們得榮耀。只有當呼召是有效的,保羅才能如此確定稱義和得榮耀必然隨之而來。
許多其他經文都支持這種有效呼召的教義,包括保羅書信(如,林前 1:18-31;加 1:15-16;弗 4:1-6;西 3:15;提前 6:12 等)和彼得書信(彼前 1:14-15,2:9-10、21,5:10;彼後 1:3-5、10)。但值得注意的是,有效呼召不應與福音呼召對立起來。是的,它們有區別,但當神有效地呼召他的選民時,他是在福音呼召之中並通過福音呼召來進行的。當福音的道被宣講時,神在人心裡動工,呼召他的選民歸向福音的化身耶穌基督。總而言之,這不是抽象地呼召人歸向神,而是父神藉著他全能聖靈的大能,呼召他的選民歸向聖子。
因此,我們不能爲這呼召邀功。一切讚美和榮耀都必須歸於我們的三一真神。若不是他以不可抗拒的大能召喚我們,我們仍會靈裡迷失,被那古蛇的聲音所迷惑。
編注:本文爲「簡明神學」系列專文之一,本文所表達的所有觀點均爲作者本人的觀點,本文基於知識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協議免費提供給公眾,允許用戶以其它媒體/格式和改編/翻譯其中內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鏈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並採用同樣的知識共享許可協議。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Effectual Call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