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程神學(Process Theology)是一種現代的非福音派神學,認爲神的概念源於我們周圍的自然界。該觀點宣稱,相比起古典上帝觀來,這種理解更貼近現實和聖經記載,因爲這位神雖非全能,卻是可改變的、並與人類互動,這與古典概念中永恆不變的神形成鮮明對比。
過程神學最初源自阿爾弗雷德·諾斯·懷特海(Alfred N. Whitehead)1929 年出版的《過程與實在》(Process and Reality),在二十世紀後期獲得非福音派學者的廣泛關注與認可。除懷特海外,該學派重要人物還包括查爾斯·哈茨霍恩(Charles Hartshorne)、約翰·科布(John Cobb)、大衛·雷·格里芬(David Ray Griffin)、舒伯特·奧格登(Schubert Ogden)、丹尼爾·戴·威廉姆斯(Daniel Day Williams)等。過程神學認爲,所有存在的事物(包括神)都是「偶極性」(dipolar)的實體(actual entities)。每個實體都有兩個方面:原始極(primordial pole)和結果極(actual pole)。原始極包含了該實體可能成爲的一切可能性,而結果極則是這個實體在現實世界中的實際存在。過程神學中的神是有限的、可變的,並不全能。通過他的「結果極」,神與受造物一同經歷痛苦。過程神學並不認爲這是神的缺陷,反而認爲這是他的優點,因爲這使得神能夠與受造物產生共鳴,切身體驗他們所經歷的一切。
過程神學最初源於阿爾弗雷德·懷特海於1929 年出版的《過程與實在》(Process and Reality)一書。在 20 世紀下半葉,這一思想在非福音派學者中逐漸引起廣泛關注,並獲得了越來越多的認可。除了懷特海本人之外,這一神學運動的代表人物還包括查爾斯·哈特斯霍恩、約翰·科布、大衛·雷·格里芬、舒伯特·奧格登和丹尼爾·戴·威廉斯等人。
在當時,許多非福音派神學家普遍認爲,構建一個系統化的神學體系幾乎是不可能的,部分原因在於他們認爲很難建立一個內在一致、能夠涵蓋全部現實的概念體系。然而,懷特海提出了一個基於全新形而上學理解的神學體系,與傳統基督教有神論所依賴的宇宙觀截然不同。傳統基督教神學通常認爲,世界是由靜止不變的實體組成的,而懷特海的形而上學卻主張相反的觀點:宇宙並非由固定不變的實體組成,而是由不斷變化、持續生成的事物所構成。對懷特海及其追隨者來說,萬物都處於變化之中,一切都在流動。
過程神學的興起背後有幾個重要的發展因素。一方面,科學的進步使人們無法再堅持牛頓物理學的世界觀。隨著量子力學和相對論的發展,學者們得出結論:現實世界的本質是在不斷變化之中。牛頓式的看法——即世界由靜止、不變、彼此孤立的事物組成——已不符合現代科學對現實的認知。此外,進化論的盛行,也與那種認爲宇宙由孤立、無關聯個體構成的觀點相衝突。
另一方面,哲學領域的轉變也起到了推動作用,特別是在形而上學和認識論中對經驗主義的重視,以及當時的宗教氛圍。這些因素共同促成了過程神學思想在 20 世紀下半葉的廣泛接受。此外,一個不可忽視的推動力是對傳統基督教神學觀念,特別是對上帝觀的批判。過程神學的興起在一定程度上源於對古典神學的挑戰。在這種視角下,關於神蹟的信仰已經無法令人信服,《創世記》第一章到第二章中關於創造的敘述,也應被視爲神話,而非字面真實的歷史事件。
在哲學領域,形而上學和認識論向經驗主義的轉向,以及當時的宗教氛圍,也推動了過程神學在 20 世紀後半葉的流行。但不可否認的是,過程神學廣受歡迎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對傳統基督教神學觀念(尤其是關於神的認知)的批判。在這種視角下,神蹟信仰難以成立,而像《創世記》1 至 2 章所記載的創造事件,則必須被視爲神話。
在當代社會,對超自然的質疑已屬常見,但過程神學所批判的遠不止對神蹟的否定。它更深層地拒絕了傳統基督教對神的理解,尤其是聖經中描繪的、許多基督徒所信奉的「古典」上帝觀。過程神學家特別質疑兩個傳統的神性屬性:不變性(immutability)和無感性(impassibility,又譯作不動情性)。傳統基督教相信神的絕對不變性,祂永遠不會有任何改變。因此,聖經中那些描寫神因以色列的不忠而「後悔」降災,或因尼尼微悔改而決定不毀滅這座城的記載,就不能照字面意思理解爲真實發生的事件——因爲神若不能改變,這些「改變主意」的行爲就不可能發生。
此外,「無感性」常常被理解爲神不會感受或表達情緒,也不會因受造物的行爲而改變祂的意念或計劃。即使祂對苦難中的人類心懷憐憫,也無法表達這種情感。結果是,人在這個充滿危險的世界中,容易感到孤單與無助。而且,如果神無法被打動去改變祂的計劃,那麼信徒的祈求禱告(尤其是求神介入和改變現實的禱告)似乎也就失去了意義。
這一切聽起來或許令人沮喪,但人們可能還可以勉強接受——如果神像我們一樣,對世界上的挑戰無能爲力。然而,古典神學同時強調神擁有絕對權能,掌控萬物。祂如同一位君王,無論祂的決定對受造物意味著什麼,祂的旨意必定成就。在這種觀念下,受造物在苦難面前束手無策,而神卻沒有義務伸出援手。此外,人類的自由也僅限於神所賦予的範圍,而神隨時可以出於任何理由推翻這種自由。
不用說,在過程神學家看來,傳統神學中的「古典上帝」完全無法令人信服,他們也無法理解爲什麼還會有人願意敬拜和跟隨這樣一位神。那麼,過程神學是如何理解現實與神的本質呢?他們主張,構成世界的最基本單位是實(actual entities)。一切存在的事物,都是由這些實體組成的。而所有實體,也就是整個現實世界,本質上都是「偶極性」的(bi-polar 或 di-polar)。這兩個「極」分別是:一方面的原始極(primordial pole),也叫概念極、抽象極;另一方面是結果極(consequent pole),也就是具體的、物質的極。實體的原始極包含它可以成爲的所有可能性。這些可能性都只是概念上的,並不是真實體在的具體事物。因此,這個原始極所包含的只是「純粹的可能性」,它本身並不實際實現任何一種可能。原始極就像是一個可能性庫,隨時向實體的「現實極」提供選擇的對象。每當一個實體發生「變化」或「生成」時,它都會從原始極中「感知」(prehend)新的可能性,並從中挑選、採納某個具體的選項,這一過程被稱爲共聚(concrescence),意思是「將一種概念性可能變成現實體的過程」。
實體的另一個「極」——結果極,即具體、物質的一面,是實體真正「成爲某物」的過程。這一極會從原始極中所提供的可能性中選擇適合自身當下狀態的選項,藉此繼續演化。在這個過程中,被選中的可能性不再只是概念,而是實際地成爲實體的一部分。隨著時間推移,實體就不斷地吸收新內容,持續變化。這個生成的過程並非突變,也不一定使實體變得面目全非,而是緩慢持續、細微而穩定的演變。正因爲如此,任何一個實體在任何時刻,都不會與它早期或晚期的狀態完全相同。但這也不意味著每一次變化都會造成巨大差異。事實上,從外在觀察來看,這一變化過程可能非常平緩。過程神學認爲,這種從「概念」到「現實」的轉化,是不斷進行的、永無止境的。
懷特海及其追隨者堅持認爲,凡是存在的事物,都是前述那種「實體」,神也不例外。在過程神學中,神同樣是偶極性的存在。他的「原始極」是概念性、抽象的一面,包含了一切實體所能成爲的所有可能性。
懷特海在著作中對神「原始極」的理解有兩種解釋:一種看法認爲,神的原始本性就是對所有可能性的感知與排序。但這種說法並沒有明確指出「是誰」來排序,因此我們很難理解這些永恆的可能性究竟是如何得以安排組織起來的。另一種觀點則認爲,神的原始本性就是這些被神有序安排的永恆對象或所有可能性本身。不過,這就引出一些疑問:這些永恆對象是否只是從現實世界中抽象出來的一些一般概念?如果是這樣,它們本身並不是真實的實體。那麼,不管它們到底是什麼,它們又究竟存在在哪裡?儘管這兩種解釋都存在爭議,有一點是明確的:在懷特海的形而上學體系中,這些「可能性」屬於永恆不變的部分,是他思想中唯一恆定的要素。
另一方面,神也具有一個結果極——也就是具體的、物質的一面。這一極指的就是我們所生活的世界或宇宙。雖然這聽起來很像泛神論(即神就是宇宙本身),但過程神學家堅稱這不是泛神論。神的存在並不是世界本身,而是與世界相互滲透、彼此聯結,但又不等同於世界。換句話說,神的結果極「包含」這個物質世界,卻沒有與之完全重合。然而,要明確區分「神的物質面」與「這個世界」本身之間的界線並不容易。兩者彼此交織,使人很難分清哪個是「神的物質性」,哪個是「世界的物質性」。儘管如此,爲了避免過程神學淪爲泛神論,這種區分是必要的。值得注意的是,過程神學認爲神是會改變的,而且是通過他的結果極在不斷變化。也就是說,世界在不斷變化的同時,神也在變化。過程神學家並不視此爲神的缺陷,反而是優點——因爲唯有一個可以改變的神,才有可能回應、參與和感受受造物所經歷的一切變動。事實上,在過程神學中,既然世界就是神的「結果極」,那麼世界中發生的任何事,也都直接影響到神。他並不是「理解」或「同情」我們的痛苦,而是親身經歷我們所經歷的苦難。正是這些特質,使過程神學中的神成爲一個「關係性的神」,與傳統神學中那個恆定不變、遠離世界的神形成鮮明對比。
那麼,一個實體(包括神)到底是如何在世界中發揮作用的呢?對除了神以外的所有實體而言,它們的行動方式是這樣的:它們通過「感知」(prehension,意爲「把握」或「領受」)某些適合它們自身類型的可能性,把這種可能性納入自身,從而生成一個新的現實形態。這個過程被稱爲共聚(concrescence),意思是「讓某種概念性的可能變成具體的現實」。每當一個實體完成一次共聚,它就會繼續感知另一個新的可能性,生成下一個新的現實形態——這一「持續生成」的過程是無止境的。
而神與眾不同。由於他的「原始極」已經包含了一切可能性,他本身不需要再去感知新的可能性來實現變化。他的「共聚」就是他「結果極」所包含的一切。這就引出了一個關鍵問題:神是如何在世界中行動的?過程神學的回答是:神通過「展示」他的原始極——也就是一切可能性——來行動。他把這些可能性「呈現」給其他實體,而那些實體可以從中選擇合適的可能性,來完成自己的生成過程。過程神學家認爲,神所做的不只是「展示可能性」。他們提出,每一個實體在其生成過程中都有一個「主觀目標」(subjective aim)——即它潛在地「指向某種成爲」。儘管某些可能性不利於實現這個目標,神卻知道哪些選項能最好地幫助實體朝這個目標前進。因此,神的「行動」之一,就是從所有可能性中指出那個最符合實體理想方向的選項。他會勸導(persuade)實體朝那個方向發展,但他不會強迫或取消實體的自由選擇。
由於神具有「結果極」——即具體、物質的一面——他是可以改變的,可以感知和表達情緒。他不只是「同情」我們的困境,而是親身經歷我們所經歷的一切。當我們痛苦時,他與我們一同受苦;當我們喜樂時,他也一同歡喜。儘管過程神學承認:神不是全能的,他並不能總是把我們從痛苦或邪惡中拯救出來。但他們認爲,過程神學中的神比「古典上帝」更優越,因爲他真實地回應我們的祈禱,並以我們可以感受到的方式與我們同在、感同身受。
總體而言,過程神學家相信,他們所信的神在宗教層面上更爲「充分」或「貼近人心」。這是一個當代人可以真實建立關係的神——因爲他不僅在意我們,而且也讓我們確切地知道他在意我們。
支持/肯定過程神學的著作
批判過程神學的著作
編注:本文爲「簡明神學」系列專文之一,本文所表達的所有觀點均爲作者本人的觀點,本文基於知識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協議免費提供給公眾,允許用戶以其它媒體/格式和改編/翻譯其中內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鏈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並採用同樣的知識共享許可協議。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Process The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