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宗神學(Reformed theology)這一術語特指源於烏利希·慈運理(Huldrych Zwingli)和約翰·加爾文等改教家思想的新教教會信仰體系。
改革宗神學起源於瑞士宗教改革,既是對中世紀晚期天主教的一種回應,也是在某些教義上與路德宗分道揚鑣的結果,特別是關於基督在聖餐中同在方式的問題。在教義認信上,改革宗神學以《三項聯合信條》(Three Forms of Unity)和《威斯敏斯特准則》(Westminster Standards)爲依據,繼承了新教普遍強調的唯獨聖經,以及因信稱義、唯獨恩典的核心,又在基督論、聖禮、某些政治文化觀及敬拜方式上展現出自己獨特的立場。
「改革宗神學」這個詞在當代教會生活和神學討論中有多重含義。廣義上,它可以用來指稱任何堅持反伯拉糾主義的新教救恩觀的運動,例如「年輕、躁動的改革宗運動」(Young, Restless, and Reformed)。但從更嚴格的意義上說,它專指那些以《三項聯合信條》(Three Forms of Unity)、《威斯敏斯特准則》(Westminster Standards),或改革宗浸信會(以《倫敦浸信會第二公認信條》[Second London Confession])爲認信標準的新教教會。
改革宗教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瑞士的宗教改革,特別是十六世紀二十年代在蘇黎世由烏利希·慈運理(1484–1531)領導的那場改革。慈運理的改革在神學上與馬丁·路德的改革有所不同,主要體現在他強調以聖經爲敬拜禮儀的唯一規範(例如,蘇黎世的教堂拆除了彩繪玻璃窗,採用一種簡樸、以聖道爲中心的敬拜形式),以及他否認基督在聖餐中的真實同在。正是這一點,導致 1529 年在馬爾堡會議(Marburg Colloquy)上,路德與慈運理正式決裂,這次分裂使改革宗和路德宗的教會從此分道揚鑣,分裂延續至今。
雖然慈運理爲改革宗神學提供了最初的推動力,但不久之後,其他重要人物也開始發揮關鍵作用。亨利希·布靈格(Heinrich Bullinger)在慈運理去世後繼續推進蘇黎世的宗教改革;馬丁·布策(Martin Bucer)在斯特拉斯堡推行了類似的改革;約翰·加爾文、皮埃爾·維雷(Pierre Viret)和紀堯姆·法雷爾(Guillaume Farel)等人則在日內瓦及周邊地區推行改革。到了 16 世紀後期,歸正教會已經遍佈歐洲,傳入法國、低地國家(現荷蘭、比利時一帶)、英格蘭和蘇格蘭。到 17 世紀末,改革宗神學在許多教會中已經扎根。
在這一時期,改革宗神學也進入大學體系,推動了 16 世紀晚期至整個 17 世紀改革宗思想的繁榮發展。在這方面,英格蘭的約翰·歐文和低地國家的吉斯伯特·福修斯(Gisbertus Voetius)或許是最具代表性的兩位人物。然而,這一思想的繁盛並未持久。到 17 世紀末,啓蒙思想對大學體系產生了巨大影響,而改革宗神學則因與傳統形而上學有很深的淵源,結果要麼被修改得面目全非,要麼逐漸被排擠出大學課程體系。
進入近現代,改革宗神學在荷蘭的政治和文化生活中也發揮了重要作用,特別是透過亞伯拉罕·凱波爾(Abraham Kuyper)的影響力。他創立了一個宗派、一份報紙、一所大學和一個政黨,還曾擔任荷蘭首相。在凱波爾身上,改革宗神學展現出自 16 世紀宗教改革以來未曾有過的文化抱負,而他的朋友兼同事赫爾曼·巴文克(Herman Bavinck)則是改革宗神學中最有思想深度、最具表達能力的神學家之一。他所著的四卷本《歸正教義學》(Reformed Dogmatics)被視爲在現代語境下對改革宗神學進行全面闡述的最後一次偉大嘗試。不過,荷蘭歸正神學也有令人遺憾的一面:在南非,它曾被部分用來爲種族隔離政策提供神學辯護;不過也有人用更自由派的改革宗神學立場來反對種族隔離,比如阿蘭·博薩克(Alan Boesak)就是其中一個代表人物。
在蘇格蘭,自由教會(Free Church of Scotland)及其教育機構新學院(New College)在神學上發揮了重要領導作用,特別是通過其著名的神學家威廉·坎寧安(William Cunningham)和詹姆斯·班納曼(James Bannerman)。在美國,普林斯頓神學院是 19 世紀改革宗神學的中心,其最著名的兩位教授查爾斯·賀智(Charles Hodge)和本傑明·佈雷肯里奇·華腓德(Benjamin Breckinridge Warfield)在改革宗思想的發展上作出了重要貢獻,尤其是在進化論與聖經權威等議題上。此外,由於美國的宣教努力,韓國(在分裂後特別是南韓)成爲非西方世界改革宗神學的重要中心。
在 20 世紀中葉,最重要的改革宗神學家是卡爾·巴特(Karl Barth),儘管他在預定論和聖經教義等問題上的神學觀點與改革宗認信傳統有較大差異。巴文克之後,改革宗神學中更正統、認信性的思潮往往由主流宗派和學院之外的神學家來延續,他們努力重述早期傳統。英國聖公會神學家約翰·韋伯斯特(John Webster)後期的工作成爲這一模式中的例外,他先後任教於牛津大學、阿伯丁大學及後來的聖安德魯斯大學。
改革宗神學與路德宗和聖公會一樣,都承襲了新教宗教改革時期的核心教義:因信稱義、唯獨恩典;聖經的充足性和規範性權威;以及對天主教聖禮體系與教會至上權威的基本反對。
救恩觀
和路德一樣,改革宗神學在救恩論上延續了奧古斯丁及中世紀反伯拉糾主義的傳統,強調神在永恆中對救恩的主權——即預定與揀選。這種信念背後是對原罪和人類敗壞的重視,認爲人在罪中無力自我拯救,必須依靠神的主權揀選。然而,改革宗神學內部對「預定」之旨意是單重(即揀選一些人得永生,「任憑」其餘之人)還是雙重(既積極揀選一些人,又定意棄絕另一些人)存在不同看法;同時,也存在「墮落前預定論」(supralapsarian)與「墮落後預定論」(infralapsarian)之爭,焦點在於神在永恆中的揀選是否是在人尚未墮落時就已設想,還是以墮落爲前提。
在贖罪的問題上,改革宗神學內部對贖罪的範圍也存在不同看法。雖然所有正統的改革宗神學都反對普救論(universal salvation),但關於基督贖罪在理論上的充足性及神的本意是救所有人還是隻救選民,自宗教改革以來便是改革宗傳統內部辯論的焦點。其中最著名的就是與法國索米爾學院(Academy at Saumur)有關的「亞目拉督主義」(Amyraldianism),該學派的教師主張贖罪在假設意義上對所有人都是有效的,但同時又拒絕普救論的立場。
聖禮與基督論
作爲新教神學傳統的兩大主要代表,改革宗與路德宗的核心分歧在於聖禮觀。改革宗從聖約神學角度理解洗禮,是取代割禮的記號,指向神在恩典之約中單方面對祂子民的應許。因此改革宗和路德宗一樣堅持嬰兒洗禮,但與路德宗不同的是,改革宗不將洗禮視爲重生的時刻,而更強調其作爲加入有形教會的標記。改革宗浸信會雖然拒絕嬰兒洗,卻依然保留了聖約神學的某種形式,認爲神是施洗主體,而不是把僅僅洗禮看作一種外在的信仰宣告。
關於聖餐禮,改革宗傳統內部也存在一定分歧:既包括慈運理所持的紀念說(memorialism),也包括加爾文所持的觀點,這兩種立場都在改革宗認信中有所體現。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主要是路德和路德宗的立場。路德以其堅持聖餐中基督的真實臨在而聞名,他強調基督(無論是神性還是人性)真實同在於餅和酒中。後來的路德宗神學進一步闡明爲基督在餅與酒之內,與餅和酒同在,在餅和酒之下( in, with, and under the elements)。這一教義的關鍵在於,路德宗認爲在道成肉身中,神性的屬性直接傳遞給了耶穌的人性。因此,耶穌的人性也可以分享他神性的無所不在,從而真實地臨在於聖餐的餅和酒中。此外,路德宗還堅決主張,這意味著即便是不信的人領受聖餐時,也確實領受了基督本身,不過對他們而言,這樣的領受只會帶來審判與定罪。
改革宗立場則拒絕這種「直接傳遞」的看法,主張神性的屬性是傳遞給中保(mediator)位格,而非直接傳遞給人性。這種立場被稱爲「加爾文主義道之全在性」(extra Calvinisticum),意思是:基督的神性雖與人性真實聯合,卻並不受限於人性。因此,基督的人性仍然是有限的,不可能同時出現在餅和酒中,因爲他的身體如今在天上,坐在父神的右邊。
在這個基督論問題上,慈運理派和加爾文派立場一致,也都拒絕路德宗所說的「不信者領受聖餐時也確實吃喝基督的身體和寶血」。然而,兩者之間仍有關鍵差異:慈運理派通常把聖餐看作單純的紀念,意義在於提醒信徒記念基督的死,並在當下將信徒聯結起來;而加爾文及其跟隨者則認爲,聖餐不僅是記念,更是恩典之約的記號與印證。在領受聖餐的過程中,聖靈使信徒藉著信心真實地領受基督,使基督在領受者心中變得更爲真實。所領受的是同一位基督,只是領受的方式有所不同。不過,與路德宗一樣,改革宗也一致認爲,唯有在神話語的宣講中,聖禮才能被正確地施行與領受。只有當聖餐與神在基督裡的應許相連時,聖禮的行爲才不會淪爲偶像崇拜。
在過去的一百年中,改革宗神學針對教會與更廣泛社會議題之間的關係,提出了多種不同的理解模式。左翼,尤爾根·莫爾特曼(Jürgen Moltmann)的著作對解放神學產生了重要影響;而在右翼,神權政治(theonomy)或基督教重建主義(Christian reconstructionism)是一場與魯薩斯·J. 魯什杜尼(Rousas J. Rushdoony)及其跟隨者相關的運動,主張應當將舊約律法應用於當代社會。近年來,大衛·範德魯寧(David VanDrunen)的研究重新喚起了改革宗神學中的對自然法傳統的關注,這一傳統在十六、十七世紀曾發揮過重要作用。結合他對二國論的強調,這標誌著改革宗倫理學在當下的新發展,特別是在後基督教時代,新教必須面對新的政治與倫理挑戰,重新思考其社會思想的定位。
雖然改革宗神學並沒有規定單一的禮儀形式,但改革宗教會通常認爲,聖經對敬拜具有規範作用,這種規範原則使得敬拜在形式與美感上趨向簡樸,核心內容聚焦於禱告、聖經的宣讀與講道、聖禮,以及詩歌頌唱。歷史上主要是詩篇聖歌(psalmody),如今一般也包括讚美詩(hymns)。這樣的敬拜實踐被看作是改革宗神學對聖經充足性信念的具體體現,這一信念不僅適用於教義和倫理,也同樣適用於教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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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Reformed The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