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神學上,成聖(Sanctification)主要強調基督徒生命逐漸變得聖潔,但聖經使用成聖一詞,指的是我們因與基督聯合而在祂裡面已經擁有的地位——被分別爲聖、歸屬於神。
在神學上,成聖主要指我們的行爲,通常是指在聖潔上的成長。但聖經使用成聖一詞時,更多是指一種地位,就是我們因與基督聯合已經擁有的聖潔地位。這個被分別爲聖的地位,是我們在生活和人際關係中追求聖潔和敬虔的基礎,是我們努力活出本來的樣式。不過,由於在神學討論中這些概念常常混在一起,神學家們通常把我們在基督裡擁有的聖潔地位稱爲確定性(definitive)成聖或地位性(positional)成聖,把我們追求基督徒品格和個人敬虔的過程稱爲漸進性(progressive)成聖。危險的是,基督徒往往忘記成聖的決定性本質,只關注日常生活中的漸進層面。
不同的基督教宗派和群體有各自獨特的成聖「模式」。有五旬宗聖潔派模式、改革宗模式、基要派模式、較高生命派模式,等等。儘管它們之間有許多不同,但都有一個共同點:成聖是你要靠神的恩典努力去獲得的。對有些人來說,成聖意味著追求完全或完美主義;對另一些人來說,是追求進步;對還有一些人來說,是降服於神;對另外一些人來說,是獲得某種特定的屬靈經歷。但幾乎所有人都把成聖理解爲我們要做的事。
相比之下,大多數時候新約作者使用成聖/聖潔這類詞彙時,是在描述我們在基督裡「是」什麼以及「擁有」什麼。這是我們在基督裡享有的地位和關係:在祂裡面我們被分別歸給神,成爲「聖徒」(林前 1:2),成爲祂的產業,供祂使用。基督就是我們的聖潔(林前 1:30)。基督徒是「在基督耶穌裡成聖」的人(林前 1:2;6:11;徒 20:32;來 10:10、14;彼前 1:2)。因著神的呼召以及我們藉著信與祂聯合,我們就是「聖潔的」。
換句話說,我們關於成聖的神學討論,並不總是緊扣聖經對這些詞彙的用法。我們使用成聖一詞的方式,與聖經作者的用法並不完全一致。在神學討論中,成聖通常指我們所做的或努力獲得的——個人的敬虔、變得越來越敬虔的過程,等等。但在新約中,成聖這類詞彙絕大多數指的是我們在基督裡已經享有的地位。
當然,從某種程度上說,這種分別爲聖的身份必然包含生命的更新與個人的敬虔;我們必須努力活出我們原本所是的樣式。這在《哥林多後書》7:1 中有所體現:「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也就是說,我們分別爲聖的身份必須在現實生活中彰顯出來;正如我們常說的,「活出你所是的樣式」(參看彼前 1:16)。然而,新約作者們通常使用其他範疇來論述個人敬虔這一議題——他們運用「更新」「變化」「效法基督」「敬虔與潔淨」、「活出神在我們裡面所成就的」,甚至包括「已經在榮耀中但尚未完全」的經歷(林後 3:18)等術語。
概括來說,在新約的用法中,「成聖」主要指我們在基督裡被分別出來、已然成聖的地位。至於個人敬虔,一般會用其他詞彙來描述;但在神學討論中,這些概念常被混在一起。
正因爲在神學討論中這些範疇已相互融合,神學家們不得不添加描述性術語加以區分。於是,他們用「確定性」或「地位上」的成聖來描述新約作者使用該詞時的原意,並用「漸進性」的成聖來描述我們對基督徒美德和個人敬虔的追求。在新約中被稱爲「成聖」和「更新」的概念,在基督教神學論述中則分別對應「決定性」成聖與「漸進性」成聖。
這又引出了關於「長進」的問題。在《帖撒羅尼迦前書》5:23–24 中,使徒保羅確實祈求神使帖撒羅尼迦人「全然成聖」,並在主耶穌來臨時保守他們無可指摘。但這只是懇求神在當下就將他們生命的每個方面都分別爲聖歸給他自己。新約並不傾向於將「成聖」視爲一種最終達到榮耀的漸進轉變過程。「成聖」是我們在基督裡已擁有的地位。
因此,聖經作者可以論及長進,但這種長進並不與成聖的術語綁定。相反,他們談到信心增長(林後 10:15)、教會整體更加穩固(弗 4:11–12)、更深認識基督(顯然意味著不斷增長的認識;腓 3:10)、愛心增長(帖前 3:12)、在恩典中長進(彼後 3:18)等等。「聖潔」與「成聖」始終是我們在基督裡所擁有和所是的身份。
儘管有些奇怪,但在神學論述中,恰恰是這種個人-經歷性-敬虔的維度主導了關於「成聖」的討論——儘管這並不是新約對「成聖」一詞的主要用法。當然,這並不是嚴重的錯誤。畢竟,追求聖潔的生活確實與我們在基督裡的「成聖」地位密切相關,而且是基督徒信仰生活的重要部分。但這種微妙的轉向確實帶來了一個令人遺憾的後果:它可能——並且幾乎不可避免地已經——將我們的注意力從新約所強調的(確定性)成聖上移開,從而無法充分認識我們在基督裡被分別爲聖的福氣。如果在談論成聖時,幾乎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我們該做什麼」上,那麼「我們是什麼」這個身份本身又該如何呢?要活出敬虔生活,難道不需要深刻認識我們在基督裡「是誰」嗎?
這種範疇的混淆在神學討論中至今仍然存在,並且在當前的神學歷史與傳統背景下,大概也難以完全糾正基督徒的用詞方式。然而,認識這些區分仍然非常重要。
至少,我們必須記住:新約中所有對個人敬虔的勸勉,都基於神在基督裡爲我們、並在我們裡面所完成的「確定性」工作。神已經使我們屬於祂,在基督裡將我們分別爲聖歸給祂自己;祂已經打破罪從前對我們的轄制,使我們能夠爲祂而活。因此,我們現在能夠順服神,是因爲我們已經擁有了順服的能力。正如許多人所說:「命令(應該做什麼)是建立在陳述事實(已經是什麼)之上」;我們蒙召,正是要活出我們原本所是的樣式。
換句話說,與基督聯合不僅帶來司法層面的意義(稱義),也帶來道德與生命更新的意義(轉變)。在基督裡,我們與過去「被罪作奴僕」的生活有了一個徹底的斷裂;這是保羅在《羅馬書》第 6 章(以及其他經文)中展開的精彩主題。因著「被聖靈引導」,我們如今能夠向著神而活,也能夠勝過罪。
以下是爲系統學習成聖教義建議的閱讀步驟:
第一步:認識成聖
第二步:成聖與個人敬虔
第三步:追求敬虔
第四步:治死罪
編注:本文爲「簡明神學」系列專文之一,本文所表達的所有觀點均爲作者本人的觀點,本文基於知識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協議免費提供給公眾,允許用戶以其它媒體/格式和改編/翻譯其中內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鏈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並採用同樣的知識共享許可協議。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The Doctrine of Sanctif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