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灵论
說預言的恩賜
2025-09-26
—— Richard Blaylock

定義

說預言的恩賜是種奇妙的智慧交流,發自於神主動的神聖啓示,並有聖靈助力,所說出的言語可能來自神的任一個位格或所有神格,因此聽到或讀到這些言語的人必須領受它們,認爲它們具有絕對的約束力且是真的。至於這項恩賜是否僅限於基督教會的創立時期,還是現在仍在教會中發揮作用,福音派人士對此意見不一。

摘要

關於預言恩賜的性質和它所存續的時間長度在福音派教會中仍有爭議。舊約認爲預言是一種(神與人之間)可理解的交流,具有神聖權威,不過它也承認可能會存在假先知。在預言問題上新約與舊約有著顯著的連續性,新約作者認爲先知的信息就是神的話語。因此,新約看起來認爲真正的預言總值得完全信任和順服。然而,新約顯然預期預言的恩賜會在某個時候被挪去。一方面,恩賜延續論者(continuationists)認爲預言的恩賜將繼續發揮作用,直到基督再來。另一方面,恩賜終止論者(cessationists)認爲,預言的恩賜與早期教會創始領袖的權威相關聯,因此在今天的教會中已經不再發揮作用了。


關於預言的性質和所持續的時間長度在福音派中仍然是一個有爭議的話題。也就是說,對於(1)先知在發出預言時在做什麼和(2)預言的恩賜是否貫穿整個教會時代至今仍然活躍,對此人們並沒有達成共識。這一爭論不可能很快得到解決;因此,本文旨在從終止論的角度簡要探討預言的性質和所持續的時間長度。

學者們一直在爭論預言的本質。一些人將預言描述爲受啓示解釋經文的恩賜;而另一些人則聲稱預言是指佈道。如今,一種流行的觀點將預言定義爲用人類(可能會犯錯的)言語宣講神賜下的思想。雖然這些說法都有其充分的論證,但它們都沒有充分概括聖經中關於先知活動的本質教導。

舊約

在舊約中,先知是蒙神呼召向祂子民傳達祂話語的男人或女人。由於以色列人無法承受直接聆聽耶和華的聲音(出 20:18-19),於是神設立了先知的職分來滿足他們的要求,即通過人類中保將神的律例典章傳給他們(申 18:16-18)。因此,雖然先知有其他次要功能(如代禱;參創 20:7;出 32:30-31;民 14:17-19;參撒上 12:23;王上 13:23;耶 27:18,37:3),但他們的主要職責是作爲神的代言人發聲。《出埃及記》第七章賦予亞倫的任務就很好地展現了這一角色。在那裡,神指派亞倫擔任摩西的先知;因此,亞倫要向法老傳達摩西傳遞給他的信息。正如亞倫蒙召向法老傳達摩西的話一樣,先知也蒙神呼召要向祂的子民單單傳達祂的話語(申 18:18-20)。

因此我們就不難理解,《羅馬書》將預言描述爲一種需要人類理解力的交流。因此,舉例來說,當神命令先知說預言時,他們是要宣講耶和華賜給他們的話(參見耶 19:14-15,25:30,26:12;結 3:17,6:2 ,11:4-12,13:2,20:46-48,21:2;摩 7:14-17)。此外,先知們在接受使命時,就奉命留心將神的話語傳達給祂的子民(參賽 6:8-9;耶 1:4-8;結 2:8-3:4)。此外,那些反對先知之人就是因爲聽到了他們的預言才反對他們的(耶 20:1-2,26:7-11,26:20-23;摩 7:10)。事實上,即便假先知的「先知」活動也涉及言語的交流(申 13:2,18:20-22;王上 22:10-12;耶 23:16)。雖然先知們偶爾也會使用神蹟(參賽 20:1-3;結 4:1-13,5:1-6,24:15-24;何 1:2),但這些神蹟都伴隨著神諭來揭示神諭的含義。因此,似乎最好的理解是,舊約預言指的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傳達神的話語。

舊約中真正的預言不僅只是一種交流,還總帶有神聖的權威。那些說預言的人是藉著聖靈的能力說預言(民 11:24-29;約 2:28;參彼後 1:20-21),說的正是神放在他們口中的話(申 18:18;王上 22:14;耶 1:7-10;結 3:4,3:10-11,3:17)。因此,真正的預言不僅只是人的話語,而是神的話語。這就是爲什麼先知們經常在他們的宣講(或他們的書卷)中使用「耶和華如此說」、「耶和華的話」或「聽耶和華的話」等宣告。此外,由於在舊約中真正的預言是指在聖靈的幫助下傳達神的話語,因此那些聆聽神的先知們宣講之人應該懷著敬畏和相信的心領受先知的信息(申 18:15)。因此,那些不聽從耶和華的先知之人將面臨神的審判(申 18:19;參王上 13:4,20:35-36;王下 17:13;賽 30:8-14;耶 29:17-19,35:15-17,36:27-31,43:9-22,44:4-6;亞 1:4)。

但必須指出的是,並非所有學者都認爲舊約預言具有完全的權威性。相反,有些人認爲,在古代說預言是一種混雜的現象;因此,即便是真正的預言也可能會包含錯誤,並不總值得絕對順服。有些人援引《民數記》12 章 6-8 節,聲稱這段經文區分了無誤的預言和有誤的預言。還有人聲稱,應該把《撒母耳記上》10 章 5-10 節和 19章 20 節中的「一班先知」理解爲易出錯的先知。還有人認爲,應該把那些從未在聖經中記錄過他們話語的先知看爲預言的權威性較低的先知。然而,經過分析,我們會發現這種觀點即便有解經基礎,這基礎也很薄弱。就《民數記》12 章而言,根本看不出這段經文包含著兩種預言;相反,這段經文只是將摩西與所有其他先知區分開來。此外,既然神通過異象向寫成正典的先知啓示自己,那麼如果我們把《民數記》12 章 6 節理解爲指可能包含錯誤的預言,那麼我們就很難不對正典先知的權威性產生懷疑(參賽 1:1,2:1,6:1-7;耶 1:11-14,結 1:1-8:3,40:2;摩 1:1-2,7:1-9,8:1-3,9:1ff;俄 1:1;彌 1:1;哈 1:1;亞 1:7-11,2:1-5,3:1ff,4:1ff,5:1ff,6:1ff)。同樣,《撒母耳記上》第 10 章和第 19 章等經文也根本沒有涉及先知權威的問題。事實上,提到這「一班先知」的經文對他們的描述很少;因此,如果要將這些經文視爲預言可能包含錯誤的證據,那就必須把它們當作默證。最後,因爲正典沒有記錄這些先知的預言就據此判定這些預言的權威性較低,那就錯誤地將權威性與正典性混爲一談。雖然這兩個概念相關,但並不完全相同:沒有爲後人記錄下來的預言話語很可能對其最初的聽眾具有完全的權威。

雖然聖經高度重視真先知的權威,但也承認會有假先知。從根本上說,假先知就是那些聲稱自己的言論來自神,但他和他的信息都不曾得到耶和華的委任(申 18:20;耶 14:14,23:21-22,28:15,29:8-9)。根據舊約,神自己允許假先知存在,要麼是爲了考驗祂子民的忠誠(申 13:1-3),要麼是爲了給他們帶來審判(王上 22:19-23;結 14:9)。聖經描述這些假先知是憑自己的想像說話,而非出於神的啓示(耶 23:16;結 13:2-3)。同時,某些經文也揭示了邪靈是假預言的來源(王上 22:19-23)。早在《申命記》中,神就告訴以色列人如何識別和對付假先知。例如,以色列人要拒絕任何呼喚他們追隨其他神靈的所謂先知;此外,這樣的男人或女人要因爲引誘他們背叛耶和華而遭處死(申 13:1-3)。此外,以色列人還可以通過觀察先知的預言是否應驗來區分真假先知(申 18:22;參王上 22:28;耶 28:9)。因預言錯誤而暴露爲假先知的也要被判處死刑,因爲他們冒用耶和華的名說話(申 18:20-22;參耶 28:15-17)。

新約

對新約中有關預言的資料進行研究,會發現它們與舊約所描繪的圖景有很大的連續性。首先,新約也將預言視爲一種能夠理解的交流。例如,對觀福音書將以賽亞的話作爲預言的範例(太 3:14,15:7;可 7:6)。撒迦利亞的言論在《路加福音》中被稱爲預言(1:67-79)。雖然亞迦布使用了手勢,但他在向保羅傳達預言時使用的是語言(徒 21:11)。保羅明確地將預言描述爲一種交流行爲,他說:「但做先知講道的是對人說」(林前 14:3)。重要的是,整本《啓示錄》都以預言的形式呈現(啓 1:3,22:18-19)。

與舊約一樣,新約也將預言描繪成神的啓示。對觀福音書和《使徒行傳》將先知與神蹟活動聯繫在一起(太 7:22;可 6:14-15;路 7:12-16,24:19);此外,路加將預言本身描述爲聖靈的活動(路 1:67;徒 2:16-17,19:6)。事實上,他甚至聲稱,先知們在說預言時,說的正是聖靈的話(徒 13:1-2,21:11)。保羅也有類似的信念,他將預言與神的啓示聯繫在一起(林前 13:2,14:29-30),並認爲預言是聖靈能力的彰顯(林前 12:7-11,參 14:1;帖前 4:19-20)。彼得雖然沒有詳細論述這個話題,但他確實肯定了聖靈親自啓示和督導先知的話語(彼前 1:10-11;彼後 1:20-21)。最後,約翰在描述《啓示錄》的預言性質時,也提出了類似的觀點。他指出,當他「被聖靈感動」時,這本書的信息就藉著神的啓示傳給他(啓 1:1,1:10)。但約翰比同時代的使徒更強調預言的三位一體性。因此,《啓示錄》同時是約翰寫的信(1:4)、「神的道」(1:2)、「耶穌基督的見證」(1:2;參 19:10)和「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2:11 等)。

結論

這篇短文表明,新約和舊約都認爲真正的預言來自神。此外,新約同樣把先知的信息視爲神的話語。因此,新約看起來認爲真預言總值得完全相信和順服。雖然有些人對這一點有異議,但聖經爲此提供了有力的證據。首先,《啓示錄》本身就是新約預言權威的見證。其次,因爲約珥很可能是指無誤的預言,而使徒聲稱《約珥書》2 章 28-29 節的應許已經得到了應驗,這就有力地暗示了新約先知的事工完全擁有神聖的權柄。第三,新約預言的其它明顯例子也以完全有權威且可信爲特徵(參見徒 11:28,13:1-2,21:11)。最後,新約先知與使徒共同作爲教會的根基(參弗 2:20)這一事實也暗示了新約先知的特徵。

我們現在可以回答「預言是一種什麼樣的活動?」綜觀聖經,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定義:可以把預言定義爲:(1) 一種奇妙的智慧交流,(2) 發自於神主動的神聖啓示,(3) 有聖靈助力,(4) 所說出的言語可來自神的任一個位格或所有神格,因此 (5) 因此聽到或讀到這些言語的人必須領受它們,認爲它們具有絕對的約束力且是真實的。這就引出了第二個問題:我們是否應該期待預言的恩賜今天繼續在教會中運行?

新約明確指出,預言的恩賜會在某個時候會終止。然而,基督徒們對預言何時終止存在分歧。延續論者認爲,預言的恩賜將繼續提供給教會,直到基督再來。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3 章 8-13 節中說:「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延續論者認爲「完全的」是指基督第二次降臨;因此,他們認爲只有當基督再來的時候,預言(歸屬於「有限的」)才會被廢除。雖然這當然是一種可能的解讀,但終止論者並不相信這段經文專指預言存續的時間長度。對這段經文的研究表明,它並沒有說明「有限的」全都會同時被廢除。也就是說,《哥林多前書》第 13 章爲某些「有限的」恩賜先於其它恩賜失效留下了可能性。因此,這些經文並不一定教導預言的恩賜本身會在基督再來時被取消。此外,終止論者認爲,《以弗所書》2 章 19-20 節比《哥林多前書》13 章與這個問題更相關。在前一段經文中,保羅斷言先知和使徒在神教會的建立過程中起到了奠基性的作用。既然教會事實上已經建立,既然使徒職位已經取消,終止論者就會爭辯說,預言的恩賜在教會生活中也不再發揮作用了。

預言的問題很複雜,相信聖經的基督徒可能(也確實)對預言的性質和持續時間長度存在分歧。雖然我認爲終止論者的立場更有可能是正確的,但福音派基督徒應該謹防把這個問題變成教會內的分歧點。對於那些希望更深入探討這個問題的人來說,下面的資源清單應該是一個很好的起點。

進一步閱讀

預言的性質

預言的存續時間長度

從聖經外的背景看預言

編注:本文爲「簡明神學」系列專文之一,本文所表達的所有觀點均爲作者本人的觀點,本文基於知識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協議免費提供給公眾,允許用戶以其它媒體/格式和改編/翻譯其中內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鏈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並採用同樣的知識共享許可協議。


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The Gift of Prophecy.

Richard Blaylock(理查德·佈雷洛克)是肯塔基州路易維爾(Louisville)美南浸信會神學院(Southern Baptist Theological Seminary)聖經神學專業的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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