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讓人類認識到自己在上帝面前在律法中的地位,以及了解如何與上帝建立救贖性關係並維持這個關係,上帝必須將相關的信息啓示給人。雖然上帝可以用很多種方式啓示自己,但祂選擇在聖經中闡明我們與祂之間的關係。這是人類迫切需要的信息,但這樣的信息在聖經之外便無處可覓了。因此,無論是了解上帝所創建的倫理體系還是學習與祂建立恰當關係所適用的規則,無論在過去還是現在,上帝賜給我們聖經都有其必須性。
神學家們所確立的、聖經的一個屬性是必須性。通過自然啓示我們可以認識到神的存在,並且了解神的某些屬性。但我們無法確知我們在上帝面前在律法中的地位。儘管上帝可以用其它形式的特殊啓示向我們揭示這一點,但祂卻通過聖經以最清楚、最徹底的方式啓示了這點。如果沒有聖經,我們只能知道一些關於上帝的事,我們可能會懷疑自己違反了道德律例,因此應該受到懲罰。但通過聖經,我們驗證了這些事情,並且聖經揭示了上帝的救贖計劃。任何其它形式的啓示都不能以持久的方式向全人類提供上帝給出的解決人類困境的答案。
新教神學家確立了聖經的四個屬性。它們是聖經的清晰性、充分性、權威性和必須性。聖經的「必須性」指向的是人類若要正確理解自己在上帝面前的處境,並認識上帝給出的修復他們絕望處境的辦法,必須透過聖經。神給了我們聖經,而不是單獨向每個人顯現並啓示這些信息。
爲了理解這一點,我們必須認識人類的處境。上帝創造了萬物,包括人類。通過受造的宇宙自然及其中的萬物,人類有可能可以推論出上帝是存在的,祂是一位有知識、能力和愛等各種神聖屬性的上帝。所以任何人都無法說只要他們知道真的有一位神並且知道祂的要求,他們就會敬拜和服從祂。使徒保羅說,通過自然界,包括人類的思想和道德情感,人確實知道有一位上帝,而且他們對上帝的要求也有一定的認識。(羅 1:19-20,2:12-15)。
但人類全部的智慧都是有限的。亞當和夏娃在墮落之前並不了解一切,他們有限的智慧也無法了解一切。哪怕他們從未犯過罪,僅憑他們對周圍自然界的理性認識,他們對上帝以及人類與上帝之間關係的理解仍然有限。他們對上帝關於未來的計劃也知之甚少(即使他們有所認識),更不知道肉體生命之後會發生什麼。事實上,他們不知道自己能活多久,也不知道在肉體中衰老和死亡意味著什麼。有些人可能會回答說,如果沒有罪,他們就不需要了解這些。沒錯,但這仍無法讓他們知道隨著時間的流逝,他們的思想和肉體會發生什麼變化。
可悲的是,人的確陷入了罪中。通過自然啓示,人可能會明白他們違背了上帝的律法,應該受到懲罰。但是,自然啓示並不能讓他們知道犯罪的具體刑罰是什麼。他們也無法從中了解是否有補救他們處境的辦法,也不知道如果能夠補救,該用什麼辦法補救。因此,他們可能希望與上帝——他們憑感覺知道祂的存在——建立關係,哪怕只是爲了避免因違背上帝而受到懲罰,但從自然啓示中,他們不知道必須做什麼才能讓上帝滿意。更進一步,他們不知道是他們必須做些什麼,還是上帝必須做些什麼,或者雙方都必須做些什麼才能建立並維持彼此之間積極的關係。沒有這些信息,人類的處境就完全沒有盼望。人類依賴於與上帝之間積極正面的關係,但如果沒有神的啓示,沒有人能確切地知道他們與神的關係到底怎樣。他們也不知道在關係不好的情況下,他們該如何改變自己的處境。
那麼,人類如何才能了解他們迫切需要知道的信息呢?如果他們要了解自己與上帝關係的真實情況,包括如何建立和維持這個關係,那就必須給他們某種形式的特殊啓示。但是,大多數形式的特殊啓示無法回答這些問題。神蹟吸引我們的注意力,但神蹟本身並不總能清楚表明是否是上帝在施行神蹟,也不能解決關於人類狀況的其它更基本的問題。除神蹟以外的其它上帝作爲可能會證明上帝干預人類事務,但這些行爲並不能解答人類與上帝建立正確關係的問題。耶穌是神啓示的最高形式,但祂在世時我們尚未出生,因此無法向祂提出這些問題。耶穌向許多人佈道,但聽過祂講道的人都已經死了,而且大多數人都沒有記錄下祂在任何話題上說過的任何話,更別說記錄下某個話題本身了。
很顯然,如果沒有人把耶穌的言行記錄下來,如果沒有人把上帝對祂舊約和新約子民的所言所行記錄下來,我們就只能在所有生活領域中猜測祂的要求,特別是祂對我們與祂自己建立積極關係的要求是什麼。因此記錄和保存上帝希望人類了解的內容,是獲得神對祂所選擇之主題權威話語的方式。這就是聖經的作用所在,因爲它是上帝所啓示、無誤、權威的話語,在它所討論的一切話題上都具有上帝話語的權威性。如果沒有聖經,我們就只能猜測上帝希望我們做什麼,更重要的是,關於上帝是誰以及祂是什麼樣的,如果我們唯一的信息來源是我們周圍的自然界,我們對此就會知之甚少。
基於上述原因,新教神學家認爲,上帝有必要啓示(給我們)聖經並讓這部著作流傳於世。聖經不僅包含了一切從自然啓示中可以了解到的信息,也包含了人類整體或個人無法獲得的信息,而這些信息恰恰是每個世人都迫切需要了解的。
聖經還告訴我們,上帝希望我們在與祂以及與其他人的關係中如何行。這些行爲準則不僅是基督徒的責任,也是所有人的責任。當這些法則遭到破壞時,聖經也明確告訴我們上帝與基督徒之間的關係遭到破壞,並告訴我們如何修復這個關係。
我們也可以從聖經中學習神希望我們如何建立和管理地方教會。這包括聖經啓示了教會中的具體職分以及他們的職責,也包含關於洗禮和主餐等聖禮/教規的信息。聖經還包含了基督就如何處理地方教會紀律問題所給的指示。毫無疑問,如果沒有這些信息,基督徒在這些問題上就需要自己做出決定,雖然這樣也會有一些規則來維持教會的秩序和牧養。但仍然會有這樣的疑問:教會所遵循的方式和策略是否完全符合神的要求,還是與神對治理教會的規定大相徑庭。當然,有了聖經中的這些信息並不意味著每個人都會正確地解讀和應用這些信息,但在這些問題上有神權威性的話語肯定比聽從自己的想法和直覺要好。
最後,上帝在聖經中揭示了祂對未來的一些計劃。祂並沒有詳細說明末世的每件事,但祂已透露了足夠多的信息讓我們知道將要發生的大事。最令人鼓舞的是,祂已經透露了一個事實:屬祂的這一方最終將在與撒但和邪惡的鬥爭中獲勝。而且,基督徒在得勝方!這給了我們極大的信心,讓我們在這個對上帝百姓的敵意和威脅越來越多的世界裡追求生命。
對於個人,聖經也告訴了我們一些關於未來的合理預期。例如,無論是在自然啓示中還是在任何非聖經來源的其它信息中,基督徒都沒能獲得上帝權威性的話語得知人死後會發生什麼。思考死亡和永恆會讓人戰慄,即使是那些認識基督爲救主之人。但是,若是沒有上帝關於死後和永恆的啓示,那些本該對上帝爲他們死後所預備的生命充滿信心並從中獲得鼓勵之人,也可能會被未知的恐懼嚇倒。當然,關於死後生命的奧祕還有許多尚未啓示,但我們慈愛的天父知道思考這些問題會給人帶來壓力,祂已經給了我們足夠的信息,使我們可以遵照耶穌吩咐我們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約 14:1)。
基於以上原因,對人來說聖經是必須的。從某種意義上說,對上帝本身來說聖經也是必須的。上帝在創造了宇宙和其中的人類之後,本可以決定不給我們任何關於祂自己,以及祂期待我們如何生活並與祂相處的啓示。因爲我們有罪,所以我們需要聖經中所包含的信息,但一個漠不關心我們的上帝可以選擇不透露這些信息。但恰恰相反,一個慈愛憐憫的上帝不會建立一種世界秩序——在這個秩序中,人定然會因爲違背上帝的律法成爲罪人並被定罪,卻沒有任何關於他們該如何改變他們無助命運的信息。而且,聖經中的上帝確實有能力和智慧,知道如何以最佳方式將所需信息傳遞給更多的人。以書面形式賜下啓示並不是上帝傳遞真理的唯一方式,但祂以這種形式賜下啓示,並穿越千百年將其保存下來,這樣做的意義無法估量。因此,考慮到上帝所創造的世界以及祂的受造物和罪人的處境,上帝認爲有必須通過聖經將祂的真理傳給我們。
編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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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The Necessity of Scrip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