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弃罪恶
基督徒可以用髒話來「增強說服力」嗎?
2025-05-14
—— John Piper

2009 年,當時還是基督徒的歌手兼詞曲創作者德里克·韋伯(Derek Webb)發行了一首關於艾滋病流行的歌曲,歌詞中有一個s字母開頭的髒話。他故意用這個詞來激怒保守派基督徒,引發他們通過關注用詞爭議,將話題轉移到艾滋病問題本身。他的問題是:什麼會讓你更憤怒?是一個粗口詞,還是每天有五萬人死於艾滋病?那麼,基督徒可以爲了證明自己的觀點而使用髒話嗎?

其實,韋伯的行爲並非開創先河。這種「使用粗俗、冒犯的語言來激怒聽眾,再反過來斥責他們對用詞的反應比對不義本身還憤怒」的做法,就像它的「操控性「一樣由來已久。對於採用這種方法的人,你不妨試著這樣問:「你會不會在一群自由派基督徒面前,用帶有侮辱性的詞語來形容同性戀行爲的罪?然後,當他們因這些詞憤怒(他們確實會憤怒)時,你再說:『你們看,你們更在乎政治正確,而沒有在乎這種罪惡確實會使人下地獄的事實。』」(我想你不會那樣做)同樣,這類語言「本質上就是不合宜的,而且是毫無必要地貶低他人」。

關於語言,新約聖經給出了三段關鍵教導,雖然沒有明確列出具體禁詞,但清楚地禁止了某些類別的言語(林前 13:4–5;弗 4:29,5:4)。這些類別包括「敗壞的言語、污穢的言語、淫詞、粗俗無禮或不得體的行爲」。這些術語用於區分可接受的言辭與那些公然違背文化中基本社會道德與禮儀標準的淫穢言辭。因此,基督徒的言語倫理,不是源於一張「神批准或不批准的詞彙清單」。相反,我們的話語應當受到以下這些因素的約束:「這句話是否在信心上造就他人?能否激發他人內心對基督的熱忱?是否傳遞了基督的恩典給聽見的人?」「我們所使用的詞彙,正是我們對語言思考方式的見證。」「我想,那些把粗口當玩笑、對冒犯毫不在意的人,確實該重新反思一下他們的說話習慣。」[1]

「此外,基督徒在使用諷刺與反諷方面,也要極其謹慎。約伯、先知、耶穌和保羅都曾使用過諷刺和反諷,以揭露那些『心中剛硬到對一般勸戒毫無反應』之人的愚昧。但這從來不是基督徒使人歸正的首選或主要方式——尤其是那些我們希望將他的心意奪回、使他順服基督的人。」

聖經中其他經文也對諷刺的使用給出了節制和限制(提後 2:24–25;雅 3:17–18;彼前 3:8)。所以,「在這個充滿罪惡與愚昧的世界裡,在講出真理的艱難過程中,諷刺和反諷仍有它揭露謬誤與罪惡的功用。但我認爲,它們在結出愛所渴望的改變生命的果子方面,所起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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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編自發表於2014年1月21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260 問: 「Can Christians Cuss to Prove a Point?」 

[2] 改編自發表於2017年3月15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1015 問:「When Should Christians Use Satire?」


譯:CP/SG;校:JFX。原文刊載於《派博牧師答疑》(Ask Pastor John)一書英文版 134-135 頁:「Can Christians cuss to prove a point?」

John Piper(約翰·派博)是「渴慕神」網站(DesiringGod.org)的創始人及導師,伯利恆學院和神學院(Bethlehem College & Seminary)校長。他在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里斯市的伯利恆浸信會(Bethlehem Baptist Church)擔任牧師三十三年,著有五十多部書籍,包括《渴慕神 : 論禁食禱告》、《十點十分的盛宴》、《思想的境界:讓頭腦被靈性的激情點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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