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位妻子寫信來,心灰意冷。她的丈夫經常貶低她和孩子,藉著憤怒、咒罵將自己的意見強加於全家。這一切都以持續不斷且毫無悔意的方式發生。那現在該怎麼辦?
這是情感虐待——一種「殘忍的濫用權力」的行爲,必定會帶來「長期的傷害」。新約聖經清楚表明,這種行爲是罪。這樣的情感虐待不可容忍。聖經教導我們要棄絕苦毒、惱恨、忿怒、擾亂、毀謗,並口中污穢的言語(弗 4:31–32;西 3:8),卻要存憐憫的心,造就人,彼此饒恕(弗 4:29、31–32;彼前 3:8–9)。特別是對丈夫的教導:要以愛心對待妻子,溫柔、不苛刻(弗 5:25、28–30;西 3:19)。
無論施加者是丈夫還是妻子,情感虐待都極其嚴重。這位妻子應當尋求教會長老的幫助,開啓一個教會監督和勸戒的流程。根據丈夫的回應,這一過程可能最終發展爲教會對他的除名。
但要補充一個適用於所有婚姻的重要原則。每段基督徒的婚姻「都應處在一張關係網絡之中,這張關係網應當在需要長老正式介入之前,就已經持續地發揮糾正、勸戒、醫治的影響力。新約書信中充滿了對普通信徒的命令,要彼此勸勉、彼此責備、彼此糾正、彼此恆常代禱。令人痛心的是,有多少婚姻在痛苦中艱難前行,卻沒有人能夠在這些問題出現時及時出聲指正。這實在令人憂傷。」
因此,從婚姻開始就要防範這種情況。要對每一對年輕夫婦說:「讓你們的婚姻深深扎根於一張關係網之中。投入到一個小組、一群朋友的生活裡,他們與你們關係足夠親密,以致當你們婚姻中出現問題時,他們能第一時間察覺。」
你們應當有一兩位朋友,完全了解你們婚姻中發生的一切事。這需要夫妻彼此之間,以及夫妻與朋友之間建立極深的信任,「也需要這些朋友有極大的勇氣,在必要時去面對、直言勸戒那位丈夫或妻子。這正是我所說的那種關係網絡」。
如果這些關係仍無法幫助解決罪的問題,「那麼教會長老的介入就不會顯得倉促。凡事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申 19:15;太 18: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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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編自發表於 2017 年 10 月 4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1102 問:「Confronting Emotional and Verbal Abuse in the Home.」
譯:CP/SG;校:JFX。原文刊載於《派博牧師答疑》(Ask Pastor John)一書英文版 220-221 頁:「Confronting the emotionally abusive husb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