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靠本能和習性交配,這是造物主榮耀創造的「驚人」展示。「人類的性行爲亦是如此。我們也有本能、慾望與理解力,促使我們相愛、繁衍後代。但如果我們看不見神在性中的良善與榮耀,我們就更像動物,而不是像神。」因此我們需要打開聖經,把自己「投進神榮耀的世界」——就是重生之眼才能看見的世界(林前 2:14)。
「若沒有屬靈的生命,沒有神的靈喚醒我們的靈,我們就無法看見神在萬物中所啓示的祂的真實存在和祂的榮耀。我們或許在性中有強烈的情感,甚至擁有遠勝動物的詩意表達,但我們永遠無法看見,神在性之中,並透過性,向我們所顯明的祂的良善與榮耀。」若沒有屬靈的眼光,我們也永遠不會明白:性與我們被造的榮耀目的——耶穌基督——息息相關。
有三處經文展現了這種神聖的榮耀:
(1)性預表基督與新婦的關係(弗 5:25–27)。「婚姻,包括性在內,都是一部描繪基督與祂的新婦——教會之間盟約關係榮耀的戲劇。若沒有屬靈的洞察力,就無法看見也無法享受這一切。」
(2)夫妻二人「成爲一體」的性結合,表明我們與基督的聯合(林前 6:15–17)。唯有保羅能將「最細微的肉體現實,比如娼妓的比喻,與我們在基督裡屬靈合一的最高真理交織在一起」。娼妓,是我們對與基督聯合的背叛。
(3)性結合是神在天上以今生盟約將夫妻結合爲一的方式(可 10:7–9)。因此,「性愛中的美好與榮耀,是爲那些擁有屬靈眼光的人所預備的」。[1]
若沒有「新的眼睛」,我們就會錯誤對待《雅歌》這卷珍貴的經文。看不見那屬靈寓意之美的人,會像穿著釘鞋、而非拖鞋那樣踐踏這首優美的詩歌。這卷書「並不是爲那些將性行爲當作單一激情釋放的人而寫的」,而是爲那些「在盟約之性中,看見基督與教會關係之榮耀」的人而寫。《雅歌》中的「文學性愛」是寓意性的;而婚床上的「真實性愛」也是如此。實際上,一切物質的生命「都指向一種屬靈實在」。在性中榮耀神,需要屬靈的眼睛來建立這種連接。
我們的屬靈新眼光並不會讓我們的身體生活變得不真實,反而恰當地將我們身體的喜悅與永恆的榮耀連接,將身體的快樂與基督裡的喜樂連接。[2] 所以,所羅門才會以「如此生動的語言」描寫性愉悅,因爲神正在爲我們理解基督與祂的新婦之間的聯合作鋪墊。若這樣的連接讓我們感到尷尬,那就說明我們的眼睛還需要被調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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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編自發表於2015年6月11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615b問:「Blind to the Glory of Sex」
[2] 改編自發表於2014年2月25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285問:「Is Song of Solomon an Allegory?」
[3] 改編自發表於2015年12月29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760問:「Why Sexual Metaphors of Jesus and His Bride Embarrass Us」
譯:CP/SG;校:JFX。原文刊載於《派博牧師答疑》(Ask Pastor John)一書英文版 168-169 頁:「How does sex glorify G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