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性生活缺乏興趣——這是夫妻之間「相當普遍」的挑戰。因爲「很少有夫妻在性關係的興趣程度和熱情方面完全一致」,這包括對「頻率、地點、時間、方式、隱私程度、觸碰方式」等等的不同偏好。簡單來說,「沒有哪一對夫妻在所有這些層面上都完全感到自在」。
因此,這個挑戰「幾乎是每對夫妻都會面對的問題:當彼此在這些方面的慾望常常有著顯著不同——或哪怕只是部分不同時,該如何擁有合宜的性生活?」
我們的性生活往往未能達到神所設立的彼此滿足的心意。「神創造性關係,原本就是要體現婚姻中深刻的相互性:彼此給予,彼此領受;彼此在性行爲中經歷那更廣闊、更深層的屬靈與人格聯合的合一——而性正是這合一中的高峰之一,但卻是非常重要的頂點。」如果缺乏這種彼此的滿足,婚姻中就難免會出現「沮喪和憂傷」。
關鍵經文是《哥林多前書》7:3–5,這段話是在親密關係的語境中寫下的。經文呼召夫妻在身體上彼此分享。經文說:「妻子要回應丈夫的渴望」,同時也說:「丈夫要回應妻子的渴望」。丈夫可以照著自己的意思行,妻子也一樣。那麼,當雙方的慾望並不一致時,怎麼辦?「我不認爲保羅在這裡自相矛盾了。」不,他「非常清楚自己在說什麼」,因爲他正在處理「人類生活中最深刻、最複雜的情感時刻之一」。這意味著,任何關於「誰可以做什麼、什麼時候、在哪裡、如何做」的簡單公式,都無法真實反映實際的情況。這樣一套公式反而會帶來「徹底的僵局」。因此,床第之事也必須踐行《羅馬書》12:10b 的教導:「恭敬人,要彼此推讓。」也就是說,要彼此爭先地表達尊重。這是一種自我奉獻的競爭:「妻子會想要尊榮丈夫,而樂意滿足他的渴望;而丈夫也會因著要尊榮妻子,樂意體貼她的渴望——哪怕這意味著減少他自己的期待。正是這種彼此尊榮的原則,使我們不會在對《哥林多前書》7:3–5 經文的應用上陷入僵局。
對那位不太有性趣的妻子:不要只是爲了回應丈夫的渴望而說「好吧」,卻又在接下來的許多細節中傳達出「我真希望我現在不在這裡」。要爲「你可以帶給他喜樂」而喜樂,爲「他只願意從你得著這份親密」喜樂,也要看見他向你全然敞開自己——「赤身露體的情感、身體,以及那種在其他任何場合都令他羞澀難堪的坦率」——這是何等的信任而喜樂。所以,「一位成熟、成長中的、滿有恩慈的妻子,哪怕她在性關係中得不著多少身體的快樂,仍然能因著神所設立的美好秩序,在這件事中經歷許多其他的喜樂」。
對丈夫而言:「不要總是往最壞的地方去想妻子。要相信,即便她缺少性的渴望,她仍有其他美好的心意想要討你喜悅,而這種心意,本身就是你可以接受、也應當享受的愛。」是的,你希望她更有熱情、更投入、更享受——是的,你會有這種期望。這很正常,也值得珍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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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編自發表於 2015 年 1 月 23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517 問: 「My Spouse Doesn』t Enjoy Sex.」
譯:CP/SG;校:JFX。原文刊載於《派博牧師答疑》(Ask Pastor John)一書英文版第 173-174 頁:「My spouse doesn』t enjoy s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