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對中年夫妻在閱讀了前面的內容(關於避孕及其替代品)後,提出了一個後續問題。他們已經育有兒女,如今年近四十。一位忠於婚姻的丈夫、兩個孩子的父親,如果不想再要更多的孩子,是否可以選擇輸精管結紮手術?
一、聽一聽文化的警告
「我年紀越大,就越懷疑自己其實比我以爲的更受到歷史和文化環境的影響。」我們「幾乎可以確定」已經被一種文化深深感染——這種文化扭曲了我們對婚姻、子女、性、個人舒適和自由的理解。我們正被「我們所呼吸的文化空氣」深刻塑造。這股文化空氣拒絕「爲擁有兒女的祝福而歡喜」,它不願欣然承擔「在主的教訓和警戒中養育兒女所需付出的巨大代價與努力」;也不將婚姻視爲一個培養下一代的「美好、有意義、終身、建立信心、塑造品格的框架」。我們的文化不重視對配偶、兒女的「盟約之約」,反而「尋找各種正當理由,來減少和逃避個人挫折與責任,同時追求最大化的個人自由與享樂,無論是通過推遲進入婚姻、選擇不生育子女、逃避任何形式的委身,還是爲逃離不舒適的婚姻而離婚,又或是忽視孩子、把他們送去機構託養,好讓自己繼續追求職業發展。」
二、把這個決定放在聖經的框架中,重申六個信念
1)婚姻是常態。《創世記》2:18 說:「那人獨居不好。」
2)在正常的婚姻盟約中,生養兒女也同樣是常態。
3)聖經沒有禁止節育。夫妻可以在合適的人生階段使用節育方式。
4)對於那些爲了「以神爲中心、高舉基督、推進宣教、建立教會、拯救靈魂、追求成聖」等目標而放棄婚姻的人,單身依然是一個可行的選擇(林前 7:7–9、32–35)。
5)如果單身是那些以國度爲念的基督徒做出的選擇,那麼已婚夫婦爲國度事工,決定不生育亦屬同理。無論是單身還是不生育,這兩種選擇都應出於「自我犧牲、高舉基督、推進使命」的動機。
6)但如果夫妻是爲了追求世俗利益與個人舒適而拒絕神所賜的兒女,這就是「有罪」的。
三、誠實面對自己的動機,並懇切禱告尋求幫助
弄清楚我們爲何做出某個選擇,是一項「沉重的負擔」。我們所處文化的媒體扭曲我們的認知,我們有罪的內心遮蔽了真實的動機,並且我們也「常常傾向於構造出一個使我們的慾望正當化的神學和倫理框架。」因此,我們要懇求神鑑察我們的內心(詩 139:23–24)。要警惕文化、警惕情感、不要假定自己能掌握未來。作爲夫妻,要一起尋求神的引導,懇切禱讀《詩篇》第 25 篇——「我不知道還有哪一段經文能像這篇如此貼切地表達我們向神尋求引導與智慧的心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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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編自發表於 2022 年 3 月 25 日的「派博牧師答疑」第 1761 問:「On Permanent Birth Control.」
譯:CP/SG;校:JFX。原文刊載於《派博牧師答疑》(Ask Pastor John)一書英文版 184-185 頁:「On permanent birth contr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