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教的世界裡,有一些話題我們可能談得太多,有一些我們可能談得太少。在一段時間之內,我們可能兩邊搖擺,經常矯枉過正。根據我的經驗,金錢就是其中一種這樣的話題,我們對此有時過分強調,其它時候幾乎完全把它忘記。
坦誠、基於聖經,對基督徒應當如何使用金錢的討論,已經使我受益匪淺。我根據別人對我說的,或者坦誠寫下來,關於他們自己如何使用金錢的文字,規範我對金錢的使用。按照我能分辨的,他們這樣做並不是爲了炫耀,而是爲了帶領,培訓人作門徒。他們實際的意見,至少和我聽過的講道一樣,已經塑造了我對如何正確使用金錢的認識。
某人曾經讓我關注四個問題,是我準備買一件東西——買任何東西時應當問的。回頭來看,我能看到我在頭腦裡記住這些問題時,我對金錢的管理就會好得多(我相信最早提出這些問題的是約翰•衛斯理)。
1.在花這筆錢的時候,我是看自己擁有這筆錢,還是看自己是主的受託人?我需要不斷意識到,「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和華。」(詩 24:1)神擁有這世界上的萬物,這包括了我和我的金錢。我並不是我金錢的主人,我只是管家、受託人。神把金錢賜給我,讓我能代表祂使用這金錢,當我面對我下一次的購買決定時,我需要問自己,我的表現是否表明我擁有我的金錢,還是我知道這是神的錢。單單這個問題,就已經能決定什麼是智慧的購買,什麼是愚蠢的購買。
2.有哪些聖經經文要求我把這筆錢花在這方面?聖經給了我指引,讓我知道應當怎樣使用我的金錢,我需要謹慎監督自己,確保我是在這方面使用這筆錢。我應當使用金錢來支持我自己和我的家人,支持地方教會事工,救濟窮人,還有用於許多其它崇高的目的。我容易找空子,好讓我可以放縱,按照我想要的任何方式用錢。我相信神容許我們把我們金錢的一部分用在購買禮物、休息和享受這世界美好的事物上,所以這個問題並沒有抹殺生命中的所有樂趣。但這個問題確實保證我是用平衡和合乎聖經的方式使用金錢。
3.我能把買的這件物品作爲祭物獻給主嗎?這是一個關於管家職分和內心效忠的問題。如果我是神金錢的管家或受託人,我就不能夠緊緊抓住錢,爲我買的物品不願放手。我要能夠買了一件東西,對主說:「我是爲祢買的。這都是祢的,祢可以按祢的意思使用。」我也要能夠對主說:「如果這能服事主,我就可以願意不買這件物品,或者願意主把這件物品取走。」我承認,我在蘋果專賣店的時候,這個問題對我來說是最糾結的!
4.在義人復活的時候,神會爲著這筆花費賞賜我嗎?當我站在主面前,對於這件具體的購買,祂會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嗎?這一件購買要使我得賞賜,還是證明這又是另外一件基督要爲我解決的罪?我要思想,這是否是一件高尚的購買,是正確使用神的金錢,或者我只是在追求自私的目的,這樣思想對我就大有好處。
譯/校:古舊福音,本文翻譯自作者博客:4 Questions To Ask Your Mon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