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關於公立學校是否應該教聖經,也可參閱丹尼爾·達林(Daniel Darling)的另一種觀點:《(美國)公立學校應該教聖經嗎?應該》。
今年夏初,德克薩斯州教育委員會(Texas State Board of Education)批准了一份必讀書目,使德州成爲全美首個統一規定全州必讀書目的州。約 200 篇必讀作品中,有十幾篇是聖經選段,分佈在小學二年級至高中畢業年級的課程中。這份書目將從 2030—2031 學年起實施。
不出所料,聖經經文入選,再次引發了人們熟悉的黨派與文化陣營之爭。不過,這份書目也得到了一些出人意料的支持和反對。《大西洋月刊》(The Atlantic)高級編輯、世俗派猶太作家亞當·基爾施(Adam Kirsch),最近就寫了一篇題爲「聖經應當走進課堂」(The Bible Belongs in the Classroom)的文章。與此同時,至少有一位神學立場保守的領袖,曾強烈反對這樣的要求。
「就我而言,我可以毫不猶豫地說,我強烈反對這件事,」他說,「對於在政府管理的學校裡讀聖經一事,我的反對恐怕不亞於任何一個無神論者。」
的確,這番批評早在德州教育委員會公佈決定之前就已提出。確切地說,是 93 年前的一次教育大會上,由梅欽(J. Gresham Machen)說的。
梅欽(1881—1937)曾在普林斯頓神學院教授新約,是 20 世紀二三十年代基要主義與現代主義之爭中保守派的主要代表。他離開普林斯頓,創辦了威斯敏斯特神學院,並參與建立了後來稱爲正統長老會(Orthodox Presbyterian Church)的宗派。他於 1923 年出版的《基督教真僞辯》(Christianity and Liberalism),至今仍是一部經典之作。該書論證了自由派新教並不是基督教的一種變體,而是截然不同的宗教。
在這個問題上,梅欽的意見值得一聽,因爲沒有人能指責他在神學上立場軟弱,或以聖經爲恥。爲了捍衛聖經的完全權威,他爲此犧牲了事業和聲譽,最終甚至失去了在宗派中的地位。
那麼,他爲什麼如此強烈地反對在公立學校教聖經?他的理由,今天仍值得我們認真思考。
第一,聖經不同於任何其他書籍。
聖經是整個宇宙歷史上最重要的文本,也是任何一個孩子一生中所能讀到的最重要的書。正如託尼·瑞科(Tony Reinke)所說:「自從摩西腋下夾著兩塊石版走下山來,所有書籍就可以分成兩類:甲類:聖經……乙類:其他一切書籍。」
但按德州計劃採用的教法,聖經卻被歸入了乙類,甚至還不是其中最重要的。從六年級到高中畢業年級,每段聖經經文都會被編入一個主題閱讀單元,圍繞一部「核心讀本」展開。例如,《馬太福音》6:25–34 的主題,正如英文標準版(English Standard Version,簡稱ESV)的小標題所說,是「不要憂慮」。但這段經文卻與吉米·哈利(James Herriot)的小說《萬物有靈且美》(All Creatures Great and Small)、吉卜林(Rudyard Kipling)的「狗的力量」(The Power of the Dog)和溫德爾·貝里(Wendell Berry)之「野生萬物的安寧」(The Peace of Wild Things)這兩首詩,以及薩拉·奧恩·朱厄特(Sarah Orne Jewett)的短篇小說《白鷺》(A White Heron),編在同一個閱讀單元中。
這些作品的共同主題,是人與動物及自然世界的關係。《馬太福音》的這段經文雖然也涉及這一點——「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你想野地裡的百合花」——但耶穌要表達的重點,是信靠神。那麼,在「我們應當關愛動物」和「神關愛我們」這兩個不同的信息之間,六年級學生更可能讀出哪一個?尤其當這段經文放在其他幾篇文學作品所營造的語境中時,他們又會怎樣理解?
同樣,「八福」被編入一個以S. E. 辛頓(S. E. Hinton)的小說《局外人》(The Outsiders)爲核心讀本的單元;《詩篇》23(「耶和華是我的牧者「)則與安妮·弗蘭克(Anne Frank)的《安妮日記》(The Diary of a Young Girl)搭配。
即使暫且不談把這些經文放在世俗作品的語境中閱讀是否妥當,我們仍要面對另一個問題:教學中可能帶入偏離正統信仰的解讀。梅欽指出:「讀聖經這件事,很難與藉機灌輸某種聖經觀分開。」他舉的例子是一冊學校讀本,其中的選文不動聲色地預設了對舊約的自然主義解釋。德州的選文編排也有同樣的問題:每段經文都被放在一個更大的主題之下,而這些主題所依據的,是一種籠統的人本主義世界觀。
有些人不相信公立學校教師能公正地教授歷史、文學或科學,卻贊成讓同一批教師來解釋聖經,這實在令人震驚。
第二,用公民宗教和文化素養取代福音。
有些基督徒也許承認,讓政府僱員來解釋聖經的確不理想。但他們會反駁說,要理解文化中的典故,或培養有道德的公民,就必須了解聖經。
在這一點上,信徒與許多非基督徒有共同立場。例如,基爾施在大西洋月刊的文章中寫道:「一個高中畢業生,如果不知道紅海分開或登山寶訓,就會有所欠缺,正如他若不了解清教徒或美國內戰,也會有所欠缺一樣:這會使他難以理解美國的過去,進而難以理解美國的現在和未來。」
這番話似乎無可厚非,正如「讀聖經有助於培養品格」聽來也是如此。但梅欽認爲,把聖經用於這樣的世俗目的,與我們的信仰相違背。
梅欽說:「這項計劃讓我驚訝的,不是有人提出它,因爲它實在太符合這個時代的精神了。真正讓我驚訝的是,倡議者似乎認爲,基督徒可以支持這項計劃,卻不必在這件事上背離自己的基督徒身份。」
梅欽反對以人類文明的共同經驗爲基礎來開展品格教育,也反對撇開各種信仰之間的根本差異,籠統地研究所謂的「宗教」。他稱這種宗教混合主義爲「基督教信仰最致命的敵人」。
如果撇開認耶穌爲主這一要求,只用聖經的話來推動公民教育、塑造品格或傳承國家文化,就是用一種籠統的公民宗教來取代合乎聖經的正統信仰。
第三,「被扭曲的聖經就是被篡改的聖經」。
梅欽最尖銳的批評也許是,如果把聖經中的倫理部分抽離其救贖核心,會讓聖經說出「與其真正教導完全相反的話」。他舉的例子是,讓非基督徒的孩子背誦主禱文,彷彿任何人僅僅因爲是人,就都能稱神爲「我們的父」。
德州要求孩子讀《詩篇》23,也是在做類似的事。讓那些還不認識耶穌這位好牧人的孩子,誦讀「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就是給他們虛假的盼望。他們從這段經文和其他聖經選段中得到的,只會是對人性的樂觀看法,卻缺少對罪的認識。那是虛假的福音。這樣使用經文,培養出來的不是基督徒,而是信奉「道德主義治療性自然神論」的人。
基督徒爲什麼會希望政府把一部沒有基督的聖經當作真正的聖經來教呢?
談到聖經在公立學校中的地位,許多相信聖經的基督徒,會不同意梅欽,也不同意我。但我希望,我們可以持不同意見,不要彼此敵視,也不猜疑對方的動機。
歡迎德州這份書目的人,不一定是在追求神權政治。他們只是希望,在一個越來越把聖經視爲可有可無的文化中,孩子仍有機會接觸這部最重要的書。而我們這些反對者,也不一定是以聖經爲恥,或急著把公共生活拱手讓給世俗主義。
我們的分歧不在於聖經是否應當在孩子的成長中佔據核心地位。這一點,我們是一致的。真正的問題是,政府制定的課程能否給聖經應有的地位。
梅欽的回答是否定的,我也一樣。我們相信,教導孩子認識神話語的責任,仍應由神所指定的人來承擔,就是父母和教會。梅欽反對把這份責任交給政府,因爲他相信,無論聖經還是孩子,都應當得到更好的對待。我相信,我們也應當持守這一立場
附錄:以下是德州規定必讀的聖經選段,以及指定採用的譯本:
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Should the Bible Be Taught in Public Schools? 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