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爲新教基督徒,我們都相信唯獨因信稱義。這意味著我們的信心,而不是我們的行爲,是我們所理解的稱義教義的核心。當基督徒開始努力理解這榮耀的真理時,他們往往會提出一些重要的問題,諸如:
如果我們要簡化「行爲」一詞的定義,我們可以籠統地把它歸爲一類:我們可以在神面前依靠自己去做的事情。你可以把任何事情放在這一類裡:道德、受洗、堅信禮、參加教會活動等等。行爲是我們認爲好的事情,行爲也是因行爲稱義的人認爲他們可以在神爲自己換取某種地位的基礎。所以如果有人說:「我相信因信稱義」,那麼我們就要問他這樣說是什麼意思。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因爲有些人所說的信其實是一種行爲。換句話說,他們說自己得以稱義是因爲他們堅持了自己的信心。
我喜歡史瑞納在他的羅馬書註釋中所寫的:「行爲是一個人自己能力所帶出來的結果,但相信則意味著依靠另一位。」歸根結底,信心是什麼?信心是信靠神,而不是信靠自己。如果信心是信靠自己,那這信心本質上就是行爲,因爲它的對象是自己的功勞而不是另一位所成就的。想一想創世記15章6節中的亞伯蘭:他信神,就以此爲他的義。他對於後裔會比天上的星星還多的信心不是建基於他自己的能力上,而是相信神可以使這一切發生。
我們的信心不是行爲,因爲信心是相信另一位的能力,而不是依靠我們自己的能力(包括相信的能力)。
如果靠的是信心不是行爲,但我還是付出了行爲,那麼我的信心如何發揮作用呢?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十一章第二條這樣說:「如此領受並依靠基督和祂義的信心,乃是稱義的惟一工具」。這是釐清前面的問題,激起我們喜樂順服基督的關鍵。「工具」一詞幫助我們看到其中的聯繫。信心是工具,我們據此緊緊抓住基督,領受祂的一切好處。正如司布真所說:「依靠信心稱義,但不是因信心本身,而是因爲信心抓住的是基督的順服。」
還記得我們的始祖被禁止回到伊甸園的入口嗎?那裡有天使拿著火焰的劍把守。這表明任何人都無法靠著行爲回到神那裡。踏上這條路,必然會帶來死亡。然而,基督以人的身份來到我們中間,祂履行了完全順服行爲之約的所有義務。祂在我們失敗的每一個方面都成功了,爲祂的子民贏得了永恆的義。藉著基督的順服——祂爲我們所做的和爲我們死——我們已經贏得了義。信心尋找到了這一點,並緊緊抓住基督,基督是我們永恆的寶藏!
信心被算爲(計算、記作或歸入)義,因爲信心緊緊抓住了基督。稱義既與罪的赦免有關,也與賜予新的地位有關(羅馬書3-5;哥林多後書5:19-21)。通常所說的「甜蜜的交換」,指的就是耶穌在十字架上,祂子民的罪被算作(歸爲)他的,這樣他的義就得以被算作(歸爲)祂百姓的。正如哥林多後書5:21所說: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爲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爲神的義。」
信心是領受稱義好處的工具,因爲信徒是因著信,才把基督緊緊抓住。信心就是這樣被算作我們的義。司布真因此這樣說(《因信稱義——亞伯蘭的義》,都城會幕講道集第14卷,倫敦Passmore & Alabaster出版社1868年出版,第678頁):
事實是,信心之所以被算作我們的義,是因爲信心抓著基督。信心來到神面前,是靠著基督所做成的事,單單靠著神所定的挽回祭;因此,神把每一個信的人記下算作爲義人,不是因爲他本身怎樣,而是因爲他在基督裡是怎樣的。他可能有千般的罪,但如果他有信心,他就必爲義。他可能像參孫一樣痛苦地犯罪,他可能像耶弗他一樣矇昧,他可能像大衛一樣跌倒,他可能像挪亞一樣滑倒;但是,無論如何,如果他有真實活潑的信心,他就會被記在稱義的人中,神就會接納他。當有些人對信徒的過錯幸災樂禍的時候,神卻看出他們胸前閃閃發光的純正的信心之寶;祂以他們想成爲的樣子、他們內心的樣子、他們會成爲的樣子(如果他們會的話)來接納他們;用贖罪的寶血遮蓋他們的罪,用祂愛子的義來給他的子民穿上,祂接納他們,因爲祂在他們身上看到了信心,這信心是義人的標記——無論他們在哪裡。
稱義是恩典的行動,是神宣佈不敬虔的人在祂眼中卻是完全的。尤其是,神唯獨因恩典而稱不敬虔的人爲義,唯獨藉著信心稱他們爲義,唯獨因基督的順服而宣佈他們爲義,唯獨爲神的榮耀而稱他們爲義,這些都顯明神的恩典而不是我們的功勞。
愛德華茲說得很對(《約拿單·愛德華茲作品集》第1卷,真理旌旗出版社1974年出版,第622頁):
「滿有主權和恩典的神是這樣處理一個沒有一點義可言的信主罪人的:祂看他就好像是一個義人一樣。」
信心和領受稱義的好處之間是什麼關係?信心不是看自己所能做的,而是仰望基督所做成的。而在仰望基督的過程中,信心是領受稱義的一切好處的工具。
這信心如何帶來生命?靠著謙卑、犧牲、喜樂和對基督的忠心。我們只有真正明白了信心不是行爲之後,才能開始讓信心帶出好行爲。
譯:Jeff;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How Is Faith Not a 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