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二十多歲的單身女性,對於上帝彰顯的壯觀奇蹟及日常生活中的小確幸都心存敬畏。但在那些強烈的誘惑面前,我也竭力掙扎著,好讓那引誘我轉離祂的歡愉越少越好。
我不是在說那些讓女性感覺輕快,飄飄然,可愛甜蜜的小桃花。這些都無傷大雅。
我說的是一種興奮的、強烈的情慾,有如一群瘋狂踐踏(若隨著我肉體情慾的話)、毫不留情地掃除路上障礙的大象。在一些人的眼裡,這是只有男性才會經歷的感覺。
在與一些和我有同樣掙扎的女性朋友談論後,我發覺這種爭戰要不就是在教會圈中被完全噤聲(「小姐們,不要提這個」),要不就是被完全淡化下來(「你一定不是在指那樣的感覺吧」)。因此,很多跟隨耶穌的女性們自感羞恥,或覺得只有自己才有這樣強烈的性慾。
姐妹,讓我向你保證,你不是孤獨的。依著道德上的決心和自律,我在這些年來一直壓抑著自己的性慾,欺瞞我周圍的人。但是,基督徒的道路並不是要欺騙任何人;而是關乎坦誠,軟弱及救贖。
我和情慾的掙扎頻繁甚至日常,且(通常)是失敗的戰鬥。而因爲我是一名女性,這更是一場孤單的戰役。在我們開始下滑的時刻(或者甚至過後),當我們苦惱自己何必抗拒誘惑的時候,當短暫的樂趣開始比永恆的美好顯得更有吸引力的時候。以下的問題是給像我一樣的女性朋友的。
不,絕對不是。擁有對於性和性樂趣(及它本質的好)的更高視野其實比起抵擋更有幫助。現今的世代認爲性是廉價的,它的價值在今天一夜情的文化下被貶低,它是被荷爾蒙驅動的決定,是物化的產物。但這一切都不是性被創造的初衷。
上帝創造了性。而且,就像祂所創造的一切,祂看爲美好。祂囑咐我們要透過性繁衍增多,充滿這地(創世記1:28)。祂沒有必要讓人類的繁衍成爲如此美好及充實的經歷。祂樂意這麼做,因爲祂是一位好的創造主,一位慷慨的贈予者。
在今日的美國,聖經譴責婚姻以外的性關係是最被輕視的誡命之一。這條誡命的式微,正和其他誡命一樣,是基於兩個根源:「上帝不要我們享受任何樂趣」、 「只要我們彼此委身,誰在乎呢?」
這兩個觀點都藐視上帝在祂誡命中的美好,也藐視了祂身爲一位聖潔父親的美好。因爲祂的聖潔,祂要求我們也要聖潔(彼得前書1:14-16)。因此,祂願意把「樂趣」放在次要的地位,爲的是要給予我們更偉大,更安全,更充實的東西。祂保留了一些樂趣,來讓我們成爲新的人。祂這樣做的目的並不是要傷害我們(羅馬書8:28)。祂把性安置在婚姻之內爲要保護它、加添它的愉悅和隨之而來的親密,而不是從我們身上搶奪它。
C.S. 路易斯在《魔鬼家書》的第十八封信中描述了這個景況:
實際上,一個男人只要和一個女人上床,不管他們喜不喜歡,在他們之間就會建立起一種超驗關係,他們要麼永遠享受這種關係,要麼永遠忍耐這種關係。 這種超驗關係本來是用來製造感情和家庭的,而且人若聽命順服地進入這種關係,往往也會產生感情並建立起家室,你可以讓人類從這個真命題出發,推出錯誤結論,讓他們把感情、恐懼和慾望的混合體稱爲「戀愛」,認爲只有「戀愛」才能讓婚姻幸福或者聖潔。
正因爲祂是完美的父,祂追求我們這永恆的喜悅遠超過我們「目前」的快樂及短暫的享受。祂設下限制。父母的限制常是爲著兒女的安全著想,雖然從孩子的角度來看,他們好像在不讓他得到一些東西。那些把上帝視爲一個滿有權柄卻竊取快樂,剋扣幸福之神的人,也持有相同的觀點。
這並不是祂對所收養的兒女存有的心態(詩篇103:13,路加福音12:32)。祂樂意在適當的時間給予我們樂趣,透過對我們最好的方式加添樂趣。祂實實在在是一個好的贈予者,祂的同在在一切真實的享受中,又遠勝一切。
不能。耶穌看充滿情慾的心和犯奸淫同等(馬太福音5:28)。上帝知道我心裡最淫蕩的慾望(耶利米書17:10)。
當然,在婚禮之夜前都守貞如玉,在上帝的眼中是可貴的。進一步來說,那些因著上帝的呼召終其一身守著獨身、捨棄性的享樂,因著對性聯合的超然的看見而歡喜順服的人,正是將自己當作馨香的活祭獻在神面前。他們對上帝的專一和不屈的勤勉所帶給神的榮耀是已婚男女所不曾擁有的,同時也避免了婚姻中必然有的艱辛(哥林多前書7:32-35,7:28)。
然而,上帝對於聖潔和潔淨的標準是不能被賺取的,即便最純真的心靈也不能。我們都不能達到上帝的標準,這也是我們爲什麼需要耶穌完美、聖潔、無罪的生命和受死,成爲我們的代贖,爲我們代求,滿足神公義的憤怒。(哥林多後書5:21;彼得前書2:23-25;約翰壹書2:1-3)。
我們爲純潔而戰或者守貞,不是爲了賺取上帝的愛,而是爲了宣告我們對祂強烈的愛。
當然不是。性慾不是男人獨有的,就如雅歌這整本書向我們描繪的:
願他用口與我親嘴。因你的愛情比酒更美…….願你吸引我,我們就快跑跟隨你。王帶我進了內室,我們必因你歡喜快樂。(雅歌1:2,4)
性慾及樂趣是甚好的事,應該在正當的時間以強烈而激情的方式表達出來,男女都不例外。我渴望它,我現在就準備擁有它。但性所關乎的遠不是我是否準備好了;遠不是我自己的感覺、情緒和滿足我肉體的直覺和衝動。
我不是我性生活的掌權者。當我認識基督的時候,祂便成爲我一切的主。我生命當中沒有一件事不在祂的管轄之下。因此,我的身體不是屬於我自己的,不是任由我隨心所欲(哥林多前書6:18-20),而是任由祂使用,單單爲著祂的榮耀。祂深切地在乎我的身體,我和未來丈夫的關係(希伯來書13:4),最重要的,我與祂自己的關係(哥林多前書6:15-17)。
這便意味著祂會在愛中決定,我還需要在慾望裡掙扎多久,何時我才應該在婚姻中自由享受性這美好的禮物。直到那天到來前,這些慾望都不是令人羞愧的,而應當被約束(避免引誘的情況和幻想),並被引到有盼望的期待上。性不是一件讓人羞恥的東西,我哀嘆它被不安的道德主義歪曲成一件惡事,被流行扭曲成低賤的事。
我已經聽到了一個問題:「但如果那 『正當』及『好』的狀況永遠不來呢?」如果我們永遠不會結婚呢?
我們結婚與否並不會改變耶穌是我們的主及寶藏的事實。依著祂的權能,我們有能力以我們的身子來榮耀祂,經歷完全的喜樂及生命的豐盛,同時沒有性(雖然目前看來是極其不可能的)。就像我們的肉體極力要我們去相信這點一樣,上帝並沒有用性飢渴來懲罰單身時期的我們。對於我們這些單身、交往中、或已訂婚的女性來說,在這個沒有性行爲的生命階段擁有超乎想像的美好。
「但我錯過的實在太多了!」
是的,性是愛的奇妙表達,預表著神加給婚姻中男女的愛與深情。我希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夠親身體驗。但這是補充性的,而不是必須的。我們不需要它來真正地活著,儘管我們的社會認爲這不可或缺。身爲屬神的女性,我們確實不需要它來茁壯地成長,生命得豐盛。
耶穌遠比性更好,和祂在永恆中相處片刻,就會使生命中所享受的快樂之巔如煙雲消散。這可能是美味的一餐飯,一本最喜愛的書,同樣也包括性的聯合。
性最終的目標遠遠不是一陣短暫的肌肉痙攣;它預表著每位信徒在進入上帝同在的當下所經歷的親密關係——祂是那位知曉我們皮膚上每道紋路的(詩篇139:13),數算我們頭上每根頭髮的(路加福音12:7),在愛中爲我們而死,好讓我們能夠永遠因祂而得滿足的。我們將成爲祂的新娘,祂的教會 (啓示錄19:6-8)。
我是否要性?是的。但我更相信當我認識這位擁有無限智慧和憐憫的上帝,以我的一切事奉祂,包括我的身體和我的思想,並把我的渴望完全交託給祂時,祂將使我得享更大的滿足。
本文原刊載於渴慕神網站:You Are Not Alone: For Women Fighting Every Man’s Battle
譯:Lin;校:周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