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自殺是不得赦免的罪嗎?
2018-12-21
—— Nicholas Davis

幾年前,一位我認識的基督徒過早地結束了他的生命,這對我們所有人來說都是突如其來、悲慘和破壞性的,特別是對他的家人而言。有時候對我們中間任何人來說,都很難相信人會對自己和對他們的家人做這種事,但現實是我們中間任何人都可能會冒險沿著這條黑暗的道路走。

創傷的事件也不需要太多,生活的改變像是精神疾病或是家中的亡者、一連串不好的經歷或在大腦中化學失衡導致嚴重的憂鬱……所有這些都可以讓我們陷入死亡陰影的幽谷。

在這樣軟弱的時刻,自殺是很有可能的,信徒的家人或朋友自殺有任何盼望嗎?聖經教導自殺是不得赦免的罪嗎?很多人用簡單的「有」來回答這個問題,他們會說自殺犯的罪是不允許悔改的,因此是不可饒恕的罪。

儘管犯自殺的罪的人確實不能爲罪悔改(除非他們在要自殺之前提前悔改),但要說聖經教導自殺是不得赦免的罪,這不是是真的!聖經從未這樣教導!

有些人試圖用馬可福音3:20~35作爲聖經中將自殺等同於「褻瀆聖靈」的不得赦免的罪;然而,這只是一個不正確的詮釋,耶穌心中所想的特定不可赦免的罪並不是自殺,而是把撒但的工作與聖靈連結起來。

在整本聖經裡,只有六次提到自殺,但提起的時候並沒有給出是與非的道德評價:1.亞比米勒(士9:50~57);2.參孫(士16:28~30);3.掃羅(撒上31:1~6、撒下1:1~15、代上10:1~13);4.亞希多弗(撒下17:23);5.心利(王上16:18~19);6.猶大(太27:5、徒1:18~20)。事實上,聖經清楚而一貫的信息是:透過人的信心和耶穌基督的工作,罪(過去、現在和未來——已知和未知的罪)得著了完全和充分的赦免。

悔改本身並不是我們進入天國的憑據,聖靈才是我們的憑據(弗1:13、4:30)。雖然在神面前認罪會增進我們與祂的相交團契,但這並沒有使我們早已藉由羔羊的血而有的憑據有任何增添。

另外,誰在我們死前真的會有時間和機會去認每一個罪呢?我們中間有些人會沒有預警地立即死去,其他人會慢慢死去,但即使如此——在我們認了許多我們所能想到的罪之後——還是會有我們抵擋神和恨我們鄰舍的罪是我們沒有意識到的!所以一般對自殺是不得赦免的罪所給的理由,看起來在聖經中或經驗上都得不到支持。

自殺的確是罪——因爲它剝奪了一個人的生命尊嚴和唯獨上帝才有權決定的人生長短。然而一位自殺的基督徒的家人或朋友不必擔心他們所愛的人是否在天堂;要感謝的是,即使是自殺的罪也不會比耶穌的身體和血—爲赦免我們一切的罪所破碎和流出的更大。


譯:楊忠道;校:謝昉。原文刊載於「基督教核心」網站:Is Suicide the Unforgivable Sin?

Nicholas Davis(尼古拉斯·戴維斯)是加州聖地亞哥救贖主長老會(Redemption Church PCA, San Diego, CA)的主任牧師,曾爲「白馬驛站」服事過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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