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違背希伯來書10:25清楚的吩咐嗎?」這個問題來自我所服事教會的一位成員。有關的聖經經文是這樣的(希伯來書10:24-25):
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爲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
當我們因爲新冠病毒的疫情而將我們的主日崇拜轉移到網絡上時,我們算是拒絕彼此見面的聚集嗎? 或者就如常被引用的國王欽定本所說的那樣,我們算是棄絕了「聖會」嗎? 從三月起,大部分的美國教會(以及其他地方)暫停了聚會,並且在未知的日子裡也不能再次聚集。但是,我們這樣做是犯罪嗎?
對於一些基督徒,這並不是一個費腦子的問題。簡潔的答案是:「我們沒有犯罪,我們只是不再有實體聚會了,這沒什麼。」但是另一些基督徒可能在此問題上有更爲敏感的良心。我們這樣做只是在隨大流嗎?如果每個人都在缺乏考慮的行事,而我們對停止聚會這件事也是如此,這樣對嗎?
這是一個值得認真回答的問題。首先,我爲著基督徒問這樣的問題向神感恩。我們絕不應當輕忽地處理聖經的話,希伯來書10:25就是其中之一。不幸的是,這處經文是常被許多基督徒輕看的。提出這一問題的基督徒是一個嚴肅對待神的聖言、順服神和渴慕敬拜與聚會的基督徒。
那麼,我們在此事上犯罪了嗎?簡短的回答是:沒有。有四個理由讓我們這樣認爲:
「停止」一詞(forsake,也可譯爲「離棄」。——譯註)在希伯來書10:25裡意味著有意的拒絕(neglect)。在馬太福音27:46那裡,耶穌大聲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爲什麼離棄我?」這裡的「離棄」是指從聖父喜悅的同在裡被奧祕地、恐怖地拋棄,取而代之的是神對罪完全的忿怒。保羅在提摩太後書4:10提到底馬「貪愛現今的世界,就離棄我」。底馬爲了今生短暫的享樂有意地離棄了保羅。
「離棄」(或「停止」)在新約裡是一個強烈的字眼。這個詞常常暗示有意地爲著別的事物拒絕或拋棄某物或某人。
因著認真看待希伯來書10:25的吩咐,我們不會輕易取消教會實體崇拜。在那些下著大雪的主日早上,我曾經半開玩笑地說:「除非毒販都不出來幹活了(意即天氣差到了極點),否則我們不會停止聚會。」(我在巴爾的摩內城的一個治安狀況糟糕的地區服侍)因此我們極少爲著大雪的緣故關閉教會。我並不喜歡取消聚會,但是如果我們真取消了,那絕對是因爲我們真的不能再聚集了。
諸位聖徒,我們並非是在「停止聚會」,我們只是不能聚集。一個教會成員無法離棄一個實際上不存在的聚會。既然已經取消了實體聚會,所以也就談不上有意地「停止聚會」了。教會領袖們也不應單單爲著他們因無法組織實體聚會而取消公眾聚集被看爲是違背聖經。
基督徒行作萬事的首要和最高目標是爲著榮耀神(林前10:31)。爲著榮耀神,我們在主日早起。爲著榮耀神,我們在通常情況下按著神的聖言每主日聚會。但在這個時期,雖然有些奇怪,但我們仍是爲著神的榮耀而不聚會。
不聚會如何能榮耀神呢? 我們藉著順服政府的權柄來榮耀神。
當我們順服羅馬書13:1的教導,在疫情期間停止實體聚會時,我們就榮耀了神。聖經說:「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政府的權柄是受到限制的,正如第2節所解釋的:「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神的權柄設立了政府治理的結構。有些人會反駁說政府無權管轄我們聚會的自由,也不能禁止我們這樣做。
公民抗命有其正當的理由嗎?當然有。如果政府公然違背神的權柄並要求我們犯罪,那麼我們就必須不服從它的權柄。在此我想到的是教會被認爲是非法的那些國家。在那一類事上,我們不能服從政府的權柄。
羅馬書13章解釋了政府權柄對基督徒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4節)。雖然我們擁有各式各樣如何面對新冠疫情的理論,但我們仍被神呼召去信賴政府的權柄是爲著我們的益處存在的。對我們而言,政府是神的用人。因此,當我們的政府要求我們不再聚會,我們也因此而不能再聚集,我們對此命令的順服就榮耀了神。
我們也藉著愛鄰舍來榮耀神。耶穌吩咐說:「你們要愛人(鄰舍)如己。」(可12:31)如果我們可以避免無意地將致死的病毒傳播給他人,這就是一個有愛心的舉動。同時,如果我們繼續聚會,我們作爲基督徒的見證會受損害。對於不信的世人,繼續聚會的舉動看起來並不是勇敢,而是缺乏愛心。透過停止聚會這樣一個非比尋常的減緩病毒傳播的策略,我們很好地踐行了愛鄰舍的誡命。
總結而言,羅馬書13章和馬可福音12章呼召我們藉著順服政府權柄和愛我們的鄰舍來榮耀神。對我們很多人來說,在疫情期間繼續聚會並不能幫助我們在這些事上更忠心。因著這些緣故,我們現在不能聚會。並且,也因爲我們取消聚會是由於外部不可抗力,我們不算是在停止聚會。
譯:吳兆俊;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Does Online Church Violate Hebrews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