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时事
住在隔壁的納粹——當罪惡成爲常態
2026-02-20
—— Jared C. Wilson

2017 年,《紐約時報》刊登了一篇報導,意外引發軒然大波。記者理查德·福塞特(Richard Fausset)在文中描述了一位名叫託尼·霍瓦特(Tony Hovater)的俄亥俄州男子。表面上看,他不過是個普通郊區居民:在Trader Joe's購物,去Applebee's用餐——然而,此人同時竟也是一名白人至上主義者。這篇題爲《美國腹地的仇恨之聲》(A Voice of Hate in America’s Heartland)的特寫報導,因被批評者認爲有「美化」明顯罪惡之嫌而激起強烈反響,甚至促使《紐約時報》發表了一篇算是致歉聲明的補充:

本報記者與編輯對文章的基調與內容進行了反覆斟酌。該文章的目的絕不是將邪惡合理化,而是試圖揭示仇恨與極端主義在美國生活中已變得何等普遍,其程度遠超許多人的想像。

在這篇文章裡,我們將霍瓦特先生定義爲偏執狂、納粹同情者,並指出他在臉書上發佈過多張美國納粹化的圖片,圖片中都是快樂的白人和隨處可見的納粹卐字標誌。

我們理解部分讀者期待更強烈的批判立場,對此我們完全明白……文章冒犯了眾多讀者,爲此我們深感遺憾。我們承認,大家可能對如何講述一則令人不適的故事有不同的看法。但毋庸置疑的是,我們必須更深入,而非更淺表地,揭露美國社會最極端的角落及其棲居者。這正是本文試圖完成的任務,儘管它並不完美。

如果你問我的話,這道歉多少有些勉強。但我認爲,無論是原文還是激憤的批評聲浪中,其實暗含著兩點共識:其一,世上確存在某些駭人聽聞的罪惡(例如納粹主義),它們超越一切人類良知的底線,其理念與行徑可謂荒誕可怖。用我們的話說,有些罪確比別的罪更重;其二,同樣令人震驚的是,這類駭人之罪竟如此普遍。

於是,就有了我們「身邊的納粹」。

我認爲,《紐約時報》試圖傳遞的正是這種「平常性」。如果想更清晰地表達這一點,或許需要一篇評論文章,而非直白的新聞報導。但我猜想,他們原以爲我們都清楚納粹的罪惡,卻沒想到公眾會誤以爲他們在淡化白人至上主義。他們真正想說的是,這種意識形態比我們想像的更嚴重,因爲它無處不在。

當然,許多非白人朋友多年來一直試圖告訴我們這一點。

《紐約時報》的嘗試是否成功,或許取決於讀者的視角。就我個人而言,我不認爲他們企圖將種族主義正常化。但話又說回來,這類人物特寫還能帶來多少新的啓示呢?2016 年大選難道沒有向我們充分展示,爲了維護自己心中的「文化常態」,朋友和家人願意在意識形態上做出多少妥協(包括對種族歧視和性別歧視的容忍)?如果能在Applebee's享用買一送一的開胃菜,種族主義又算得了什麼?再換句話說,總統候選人有點種族主義又如何?

將白人至上主義簡單歸類爲「歐洲法西斯獨裁者」或「南方鄉間瘋漢」很容易,也更便於我們應對。可當我們在「會計部的託德」或「祖父」這樣的標籤下發現這種思想時,才會感到震驚——彷彿它放錯了地方。

在如今幾乎每日爆出的名人性騷擾與性侵指控中,我們也能看到類似現象。像哈維·韋恩斯坦(Harvey Weinstein)這樣臃腫猥瑣的傢伙,很容易被認定是罪犯。但馬特·勞爾(Matt Lauer)呢?他看起來那麼友善,英俊瀟灑,還是那個陪伴我們開始美好一天的名主播呢。

莎拉·西爾弗曼(Sarah Silverman)在公開反思好友、喜劇演員路易·CK(Louis CK)的過錯時,顯得無比痛心。「你能去愛一個做了壞事的人嗎?」她問道。而本週,當勞爾多年騷擾(及涉嫌性侵)的醜聞曝光後,他在《今日秀》的搭檔薩凡納·格思里(Savannah Guthrie)表示:「我爲馬特心碎。他是我親密的摯友、搭檔,也是這裡許多許多人深愛著的人。」是啊,就連那個俄亥俄州的納粹分子,不也被人愛著嗎?

好萊塢建制派嚐到了自己種下的惡果。這對他們來說是件好事。或許當這些人從理想主義的高頭大馬上跌落後,主會大大藉著這機會讓他們悔改。

希望主也會對我們這樣做。畢竟,審判總是先從神的家起首。

如果性道德與種族歧視的罪都已不再讓人側目而視了呢?甚至福音派也對此淡然處之呢?

今晨在《聯邦黨人》網站上,出現了一篇題爲《阿拉巴馬人爲何應投票給羅伊·摩爾》(Why Alabamians Should Vote for Roy Moore)的文章,開頭這樣寫道:

……即便羅伊·摩爾確實犯下被指控的罪行,阿拉巴馬人仍有權利投票給他,他們不該讓民主黨人與『永不支持川普者』用這種方法羞辱他們,讓他們不投票給羅伊·摩爾。

各位讀者,容我提醒一下,摩爾受到的指控是戀童癖,他作爲成年男性,長期追求未成年少女,有的甚至只有 14 歲。你可以認爲這些指控不可信(我就直話直說吧,我相信),但文章作者卻聲稱可信度無關緊要。此刻我們只能托腮低嘆:「請繼續。」

三十出頭的摩爾確實喜歡追那些十幾歲的女孩子。這種做法在那些年代似乎並不罕見。事實上,這種做法歷史悠久,特別是如果你想組建大家庭的話,這還是一個不錯的辦法。

你甚至可稱其爲「完全正常」。作者繼而引用《羅馬書》3:23:「世人都犯了罪」。既然如此,一點戀童癖算什麼?罪無大小之分。若你堅持罪有輕重,作者斷言那只是「道德作秀」。但這並不妨礙他將摩爾與對手道格·瓊斯比較,聲稱摩爾是「兩害相權取其輕」——這反而推翻了他全文的立論。如果我們都是罪人,而且罪無大小之別,那麼我投票給那個喜愛未成年少女的人,或許也無妨?

讀到此處,你會不會有一種強烈的不適?你的反應很正常。這篇文章的作者,如果他還是基督徒的話,也肯定是已經快掉下信仰懸崖的鄉野愚民了。又或者,他可能是某浸信會大學的教授

公平地說,塔利·博蘭(Tully Borland)表示,自己有一個 14 歲的女兒,如果他發現摩爾染指她的話,他會好好收拾摩爾一頓。然後,繼續投票給他。因爲有些東西比道德更重要。

我們每天都能聽到這一類的言論,類似的話語在我們周圍不斷傳播、分享、推廣、贏得喝彩,這恰恰揭示了罪的本質。這讓我不禁想起那個「尋常的」俄亥俄州納粹分子。我們看到——而且還在不斷地看到——猖狂的罪並非遙不可及,它就在我們中間。

我們看到的現實是:無數看似「正常」的鄰家男子向弱勢女性暴露自己的身體、在網絡匿名散佈種族煽動言論、爲政治權力背棄聖經純潔性甚至令戀童癖在「價值觀選民」眼中不再成爲污點時,直面現實我們必須承認:我們不能再假裝這一切混亂是反常的,或者它來自「隔壁」。那警示的呼聲,正從我們自己的屋內傳來。

這才是《羅馬書》3:23 的真正含義——並非「罪皆等同,權力當前小節何妨」,而是指出悖逆的畸變影響著所有人。因此我們必須徹底警醒,時刻戒備,勇於問責。這不只是針對「那些人」,更是針對我們自己。罪具有欺騙性。當我們縱容罪,違背神榮耀的虧缺不僅導致靈性混亂,更會使人變得愚拙。

當然了,你我或許不支持納粹,也不會對性侵漠然無視。但我們看哪些罪如平常小事?我們又玩過哪些道德等值遊戲?我們又如何自知呢?

1963 年,漢娜·阿倫特(Hannah Arendt)出版了至今仍具爭議的著作《艾希曼在耶路撒冷》Eichmann in Jerusalem),書中提出「平庸之惡」的概念。阿倫特的核心觀點並不是「人人內心皆有納粹」(儘管從聖經角度或許可這樣說),而是指出像阿道夫·艾希曼(Adolf Eichmann)這般將明顯罪惡常態化的人,通常並不是出於怪誕的心理或縝密的意識形態,而是源於情感化的陳詞濫調與個人利益。阿倫特在別處更直指艾希曼「愚不可及」。

同樣愚蠢的是這種想法:在末日的審判臺前,我們坦然注視審判者,平心靜氣地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選了兩害相權之輕者嗎?」此刻,這選擇或許十分平常;但終有一日,它將被顯明爲十分愚昧。

求主拯救我們脫離罪惡,更拯救我們不要以惡爲善。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作者博客:The Sinner Next Door and the Banality of Evil.

Jared C. Wilson(賈里德·威爾森)是佛蒙特州米德爾頓斯普林斯(Middletown Springs)的米德爾頓斯普林斯社區教會(Middletown Springs Community Church)的牧師,也是《福音覺醒》(Gospel Wakefulness)一書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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